

从《汉尼巴尔》到《世纪之交》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武夫 刘芳)
托马斯·哈里斯的新作《汉尼巴尔》初次上榜就名列前茅。《爱慕汤姆·戈登的姑娘》一书的作者斯蒂芬·金在一篇题为《汉尼巴尔——吃人的人》(英文原名为Hannibal the Cannibal,只换了一个字母,这恐怕正是哈里斯给他主人公起名的初衷,其实与同名的公元前2~3世纪时迦太基的大将汉尼拔无关,可惜中译无法把这种文字游戏体现出来)的评论中对作者及其新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首先,他认为托马斯·哈里斯是通俗小说界的托马斯·品钦(Thomas Pynchon,1937—)。品钦是一位颇有独特风格的美国后现代派小说家,他的代表作是《万有引力之虹》(Gravity’s Rainbow,1973),另外还有《V》等;他把亨利·亚当斯提出的“热寂说”用来解释人类社会,认为终会在日趋混乱和衰竭中死亡,因此,他的主人公也都是“反英雄”。哈里斯的作品虽然通俗,但在中心思想上却与品钦的小说相近。
其次,他认为这部《汉尼巴尔》是当代美国两部最恐怖的通俗小说之一——另一部是威廉·彼得·布拉蒂的《驱妖人》(William Peter Blatty:The Exorcist)。恐怖小说自有其读者圈,不用包装和宣传,仍然会畅销。恐怖和丑陋的东西往往在美国成为时尚,由好奇心推动市场。这恐怕也是一种国情吧。
《汉尼巴尔》实际是三部曲中的第三部。前两部分别为《红龙》(Red Dragon)和《羔羊的沉默》(The Silence of the Lambs)。在这三部曲之前哈里斯还写过一部恐怖小说,叫作《黑色星期日》(Black Sunday),不过作者写那部小说时似乎还不十分明确他将何去何从。汉尼巴尔·列克特这位精神病医生,在三部曲中是渐进渐明的。在第一部中,他还是个几乎偶然出现的次要人物;在第二部中,他已经成了主角,其邪恶和智慧很快便使书中一个连续作案的杀人犯吉姆·冈姆(因惯于剥被害人的皮而得了个“野牛比尔”的绰号)相形见绌;到了第三部,他已成为故事的中心,连书名都用了他的名字了。就这第三部的写作而论,也超出了前面两部,不像多数的三部曲似的,由于作者才尽,难免有续貂之嫌。哈里斯驾驭情节时不像一些作家那样如同背负着沉重的家具,而是像举着一个气球;另外,他对南方英语的掌握也少有人能够匹敌。全书的背景当然是美国文化和文明。至于为什么写了诸如让一位病人用碎镜片把脸割下来喂狗之类的荒唐可怖的故事,用作家自己的话说,“在这不停的爆炸已使我们对淫猥下贱之事麻木不仁的时代”,只有用这种极端的振聋发聩的手段,才能“教育我们看清什么东西对我们依然是邪恶的”。
评家最后指出,今夏有两部巨著崛起,除此书之外,便是《星球大战》,近来也连续榜上有名。斯蒂芬·金的观点似乎暗示我们:怪诞的作品正是美国人的消夏良方。
另一部小说虽然本期未在榜上,但排名也相当靠前,那就是库尔特·安德森的《世纪之交》(Kurt Anderson:Turn of the Century)。这部小说之所以引起我们的兴趣,还在于其标题和内容:该书将人们引进媒体社会的神经中心并使您大睁着眼,直至感到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他写的虽是音像电子设备俱全,电脑信息轰炸时代的故事,但用的不过是白纸黑字的传统书籍手段,这本身就说明,在未来的电脑时代,印刷品并非无用武之地,小说在高科技的竞争中仍然具有生命力(这的确是许多作家所担心的问题)。
故事以当前经济大潮几方面的中心为基点来展开:金融中心纽约曼哈顿、高科技中心硅谷、影视中心好莱坞和赌博中心拉斯维加斯。故事的时间前后仅一年,但着眼点却在未来,故取名为《世纪之交》。
小说的中心人物是住在曼哈顿的一对颇有实力的夫妇:乔治·麦克蒂尔和伊莉莎白·津巴里斯特。乔治是新成立的摩斯广播公司的电视制片人,其专长是把半真半假的故事,编成实况转播式的缉毒小分队系列剧。伊莉莎白则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她掌握着一种Y2K的软件解决方案,并要确保其在2000年后不要衰落;如果她能将此项专利卖给微软公司,压力将会大大减轻。
乔治和莉姬(伊莉莎白的小称)都是决策者,无需做什么实际工作;他们的空虚由于在创造性领域中工作而被掩盖了。他们靠语言的机智来减轻工作中的压力,他们的生活如同冲浪运动:时时把握海浪的动向和力度,即使在平稳时亦不敢放松。于是他们花了许多时间争论,是否搬到雷德蒙德或洛杉矶就会幸福些。但此刻他们感受到了媒体的追踪和工作上的麻烦:莉姬发现微软公司只对那项专利感兴趣,准备与科学家直接谈判而把她晾在一边;而乔治的新片也受到了排挤。尽管人们困难重重,但作家仍乐观地表现人类相互交融的前景。比如莉姬是个犹太人,乔治是唯一理教的信徒,孩子们则进了圣公会学校。
信息的高速传播虽然加强了生活的节奏,加大了人生的压力,但世界既然在缩小成地球村,交融便是必然的趋势。
来自美国的玛丽·希金斯·克拉克
(刘芳)
一年一度的暑期大休假即将开始,法国的图书出版日渐冷清,只有度假休闲的消遣读物乘机热火,《新观察家》周刊还特别介绍了法国本世纪最有价值的侦探小说作家及作品。可是,目前法国畅销小说榜上最走红的是个美国侦探小说女作家——玛丽·希金斯·克拉克。
希金斯·克拉克总共出过20本书,她的每部小说在法国一翻译出版,立即上榜,而且总是名列榜首,《快报》周刊评论道:“希金斯·克拉克写的每个故事用的原料都一样,无非是犯罪行为和心理,奢华的生活和大胆的色情,可就是这样的故事,她每写一个就畅销一个,真是令人吃惊。”5月份她的《如此漫长的夜》法译本卖出24万册,6月份《我们还会见面》法译本推出,又在畅销小说榜冠军位置久居不下,销量已达37万册。
很多人不认为希金斯·克拉克是有才华的作家,说她总是把旧作剪剪贴贴就当新作推出。《我们还会见面》似乎也可用这个逻辑来解释:女主人公莫莉出身于纽约最上层的家庭,突然有一天,她的丈夫被人杀害了,在现场的只有莫莉,她全身沾满了丈夫的鲜血,且因惊吓过度失去了知觉。一切都对莫莉不利,虽然她心里非常清楚自己并没有犯罪,可是按照美国的法律,为了得到减刑处理,莫莉表示认罪。几年大牢之后,莫莉在朋友的帮助下,开始寻找元凶。436页的小说里,人物层出不穷,案情越查越复杂,自然,最后会水落石出……
希金斯·克拉克的小说靠情节设计和扣人心弦的描写取胜。海滨消夏的许多读者都爱看书中人被恐惧步步威胁,被危险层层包围。可是挚爱本国文化、瞧不起可口可乐和麦当劳的法国人却被这样一个来自美国的通俗小说女作家迷住了,《快报》周刊难免讥讽几句:“舒适伴随着疯狂,奢侈伴随着野蛮,还有什么比希金斯·克拉克的小说更‘美国’呢?读这样的小说毕竟也是娱乐嘛。可是,20本风格雷同的小说对一个作家来说已经足够,对法国的出版社和读者来说,亦该同理吧。” 文学小说作家世纪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