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击非法行医,义不容辞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朱子峡)
记者:据说,打击非法行医是卫生部医政司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能否具体谈一谈?
吴明江:非法行医这个问题在我国目前十分突出,它严重危及了老百姓的身体健康。打击非法行医,这既是政府的愿望,也是老百姓的愿望。那么,它为什么会在我国还有一定的市场?我想,原因有三点,一是获利,这是很重要的经济驱动;二是老百姓医学卫生知识有限,给非法行医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三是我们卫生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我们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执业医师法》,它和原有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配合起来,相信会铲除掉一大批非法行医者。
记者:假如一个祖传或师承的中医,没有学历,但的确能给病人治病,《执业医师法》出台后,这些人还可以再行医吗?
吴明江:他可以参加考试。《执业医师法》第11条里有很明确的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3年,经过多年实践,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确定并考核合格,并推荐参加职业医师考试。
记者:胡万林在卫达医院曾有19人的考察小组对其进行临床考核,像这种考核在新法出台之前,可不可以承认?
吴明江:胡万林更多的是非法行医。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我的态度非常明确呢?因为胡万林后来大量的活动是在非法状态下进行的,并没有得到医疗行政机构的认可。
记者:可我曾看到一份商丘市卫生局同意卫达医院聘请胡万林坐诊的文件。
吴明江:你还应看到后来一份有关取缔他行医的文件。一个卫生行政机构可以有犯错误的时候,但马上改,那也可以。有的是被迫改,有的是主动改,主动改那也很好。
记者:据报道,胡万林是从卫达医院直接被抓的,而且该院目前陷入困境,卫达医院正全力以赴保胡。在为胡万林办理取保候审申请书上,院长刘文春(副主任医师)是其担保人。
吴明江:作为他个人行为签名担保那是他个人的事,他自己应承担这种责任,但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是另一回事,院长还有被判刑的呢。个人行为和组织行为应该分开。
记者:那您认为胡万林一旦审判,肯定要被判成非法行医罪?
吴明江:从卫生行政部门来讲,我们认为是这样的。因为都死了人了,闹得大了。
记者:现在医院都很注重经济效益和声誉等,而某些医院如卫达医院实际上就是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三产,那么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这些非法行医、医疗事故等问题时,会不会出现庇护的可能?
吴明江:全国这么大,出现腐败现象卫生系统不可能没有,但重要的是依据。但是医院院长的角度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角度是不一样的。我倒想说,必须把卫生行政部门自身的社会功能鉴定清楚。我们向谁负责?首先要向老百姓负责。我们订了这么多规范干嘛?既要维护6600万医生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12亿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要把卫生部看成是代表医院的利益,它首先代表的是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