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名制随想
作者:邢海洋(文 / 邢海洋)
个人所得税
1998年9月末,中国税务总局公布了歌星毛阿敏的逃税案情。案情披露,自1994年1月到1996年3月间,在被调查的65场演出中,毛阿敏个人逃税额达106.08万元。
数额不可谓不大,但与涉案人数和由此显示出的人们纳税意识的淡薄相比,就算不得什么。在毛的大部分演出中,都存在着偷税行为,而实施偷税的,除演员,还有当地的组织者。组织者多为影剧院、演出公司,也有电视台。这些组织者为少缴税款,往往与演员一道炮制假合同,蒙蔽税务机关,如乐山大佛节,毛阿敏实得酬金14万元,而演出合同上注明的却是1.5万元,电视台给毛的是一张2560元的税票。使人震惊的还在于组织单位的性质,除个别私营,绝大多数是肩负宣传教育职责的文教机构。连这些单位都视税法为儿戏,平头百姓对纳税的态度自可想见。
另一类涉案人员是与毛同台演出的演员。案发后,毛的经纪人自杀身亡。按罪责,该人并无死罪。在给毛担任经纪人期间,他也曾组织过多场演出,参与者很多是与毛齐名的演员。据他交代,没有一场正常完税。据此,有人推测说,毛经纪人的自杀是迫于各方面的压力。
偷逃税现象如此严重而普遍,无怪乎国家1998年下决心税务增收1000亿元。目标很高,但最终得以实现。正当几大税案相继公布之时,人行官员开始向社会吹风,银行存款将实行实名制。实名制意味着,今后再到银行存款,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出示有效证件。这样做的后果显而易见—对于每位储户,银行都可有效监控。若所有的银行连成一气,储户的家底就尽在掌握了。中央财政金融大学的王国华博士就一系列税案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指出,国人存款未实行存款实名制、银行未实行凭身份证开立账户是大量现金交易税源不好控制的主要原因。
国外,很多国家的《宪法》规定银行的储户资料对税务开放,银行的网络与税务机关的监察网络互相连通。正常的纳税程序包括纳税人自愿纳税,税务机关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样等形式。执法上,则是轻罪重罚。这样做,纳税人忌惮法律的威严,轻易不敢逃税,从而使执法成本降低,效果却远优于我国一年一度的税务大检查。美国的稽核率是4%。而仅毛阿敏一案,税务机关就组织联合调查组,出动办案人员不下百名,历时两年有余。
设若中国实行了存款实名制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偷逃税现象肯定不会如此猖獗。北京海淀区是明星大腕的辐辏之地,提起对这一部分人的征税难度,海淀个税所感受很深。有的明星单位发工资都要向她借,税务记录上只有一两万的案底,这样一望而知的事个税所却无法下手,究其原因,缺乏第一手材料。实行存款实名制后,经过司法部门批准,税务、纪检、检察、监察、法院等机关可以通过银行间的电脑联网极其容易地查到犯罪嫌疑人的所有户头。
然而,当储户的所有秘密向政府机关洞开,潘多拉的盒子是否就此打开呢?中国的银行远远达不到国外的规范程度,部门利益时不时跳出来左右政策法规的执行,国民法律意识的淡薄更使探究隐私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旧账去了,新案是否会大量涌现呢?
黑钱的出路
存款实名制的一个目的是反腐败,打击黑色、灰色收入。在我国5万亿存款余额中,权利资本转化的资金能占到几何?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的杨帆对此有个粗略的估计,杨帆是循着经济转轨这一途径估算黑灰色收入的,经济转轨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商业资本、生产资料双轨制以及金融资本等四个阶段。显然,无论是倒卖批文还是炒卖土地,每一次经济转轨都伴生着投机高潮,每次投机中都会有相应比例的不明不白的收入。杨估计,仅权钱交易就涉及不下30万亿人民币。5万亿的居民储蓄中,自然少不了这一块。存款中不署真名的除来路不明的,还有众多公款私存的。企业为提取现金方便,私设小金库,在银行里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已是公开的秘密。
存款实名制后,两大笔无立足之地的资金必四处寻求出路。
股票市场历来是实名制的天下,投资者开户的时候即被要求出示身份证。但即使如此,仍屡次发生违规现象,最普遍的事件是大户借他人身份证申购新股。两年来随着新股收益率下降,这种相象相对少了,但这是市场行为,并不是管理机构规范的结果。去年,几家大基金募集过程中,多家机构假托个人名义申购,事后败露,受到证监会惩处,随后再无因此兴风作浪的。不过,没有违规并不能说明证券公司都从善如流了,以犯罪经济学的眼光,只不过新基金利润太低,冒险有所不值。
实名制之后,一大批灰钱、黑钱走投无路下,唯一的选择将是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是否有所准备呢?《证券法》出台前后,人们在证券市场仍看到了年底靠砸盘送低价红包的行为。股评中仍是对主力、大户的种种推测。显然,这里仍有投机资金的生存环境。3年来,随着实名制探讨的深入,证券市场经常传出实名制的好消息,股民视黑钱为解套救星。不过,问题并不如此简单,1998年末通过的《证券法》规定了证券业的分业经营原则,证券营业部内股民账户资金要交由银行管理。妄图靠证券公司经营漏洞躲过一劫的黑钱又会在7月1日《证券法》实施后面临老问题。
黑钱最后或许选择与毛阿敏一样的出路。1996年末,在向税务部门交代问题期间,毛阿敏突然神秘失踪,不久,她出现在海外的媒体上。最初,税务机关即是通过海关把她截留在内地的,各地海关不会不知道毛是负案在身的人。至今,毛如何出境仍是一个谜。每年,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中皆有一二百亿美元的“误差与遗漏”,表示我国已有数千亿美元的资金外流。大笔的境内灰色收入正以史无前例的速度转化为阳光海岸的房地产。金融危机以来,缉私取得很大进展,但边防上的漏洞若依然故我,恐怕走投无路的灰色收入将加速外逃。
当然,两大笔钱或许根本不必找寻任何出路,近日披露的四川省某政府部门动用8000万养老保险金盖办公大楼一案中,银行为拉储户,竟开具虚假存款证明。法规的严肃性就这样肆意为大客户践踏。可见,存款实名制并非万能良药,它的实行应是一个系统工程。
韩国,一个先例
1993年,外交部亚洲司的邢海明在驻韩国使馆工作,那一年,韩国实施了存款实名制。对当时韩国人的感受,邢海明用“太突然了”来形容。1993年8月12日晚8时,总统金泳三出现在电视上,向全国发布“总统紧急财政经济命令”,宣布自即刻起在韩国境内实施金融实名制。
紧急命令可谓来势迅猛,它要求凡是在银行以假名开户的均须在10月12日之前将假名转为真名,并进行财产登记。对拒绝财产登记坚持以假名存款的款项征收10%的惩罚金。假名转成真名之前,银行将冻结假名存款,直至储户前来登记。政府以两个月为限,对假名存款进行警告,两个月过后,对存款征收60%的高额惩罚金。
尽管早在卢泰愚做总统时期,金融实名制就是政界一再讨论的问题,金泳三推出的总统令仍令假名存款者措手不及。很多存款到期仍无人去认领,金融实名制实行一个月后,包括韩国大法院院长,检察总长和光州地方法院院长在内的大批政府高官相继辞职。据统计,紧急命令实施前,全韩国的银行共有8亿个户头,其中假名户头56.6万个。
仅从真假户头的比例上还看不出韩国特色的官商勾结的严重程度。存款余额假名竟占到总数的近1/10,显示出一个个假户头都大有来头。韩国社会积弊之深由此可见一斑,当时及随后所暴露出的社会矛盾到了非用极端手段不能根除的地步。正是这个原因,前总统金泳三才下大决心发动了这场人称不流血的革命的反腐败斗争。金泳三采取的两项最主要的措施一是金融实名制,一是公职人员财产登记制。
在我国,类似韩国财产申报制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已经实施,但缺乏配套措施仍使诸如海南东方市书记戚火贵那样巨额财产不明的案件屡有发生。戚案的一个重大线索是公安人员截获的戚火贵妻子寄往台湾亲戚的一封信,信中请求亲戚帮助遮掩他们1300余万财产。在存款实名制下,这样巨额的贪污受贿本可防患于未然。早在1988年,全国人大就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就设立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面对腐败,该法案却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多数情况下是犯罪事发后,对一些案犯说不清来源的财产以此罪处理。巨额不义之财得以隐姓埋名,通过银行、证券市场变成干净钱。 银行毛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