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来信(81)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邢志仁 陈文彬 魏得胜 赵锦鹏 沈建国 张容波 赵斌)
千年虫其实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
我们的人均电脑占有率虽然并不高,千年虫也不一定对每个人都构成问题。但电脑无疑正在我们新的社会秩序中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千年虫只是露出水面的冰山的一部分,数字化社会最终必然构成数字化左右我们的一切。
广州 刑志仁
1000亿元的“豆腐渣”
国家建设部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几年全国每年因建筑物倒塌事故造成的浪费在1000亿元人民币左右。也就是每年的“豆腐渣工程”价值1000亿元。目前有20%的工程没达到国家质量标准,而今后还有1800亿元的基建投资在等着落实。重庆綦江彩虹桥塌了之后,1月19日零点,重庆市最大的一座人行立交桥—位于江北区闹市的观音桥,又被封闭,原因是该桥自1988年建成以来桥体下降了15厘米,超过允许下降高度10余倍。而这起事故是因为重庆市从1月12日起在全市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后才曝光的。假如綦江的“彩虹桥”还没有塌,很难说引起世人注目的事件不是“观音桥”或其他地方的什么桥了。当初“彩虹桥”也是经验收合格了的,“彩虹”塌了之后,哪儿不是“彩虹”呢?
浙江省某市有个包工头扬言:“这个市90%的桥梁是我承建的,如果我把所有的情况都讲出来,起码有200人要倒下去。”西南某省的博物馆转包多达27次,建成后质量低下,不得不三天开馆两天修理。
不久前十几位工程科学家针对许多地方为完成1998年任务和为1999年国庆50周年搞“献礼工程”而盲目赶工期的现象,上书国务院要求制止这种不顾科学规律的不正常做法,彻底抛弃以“政治挂帅”取悦领导的陋习。
但是一边是呼吁,一边又是高速进行的各种基建工程和“献礼工程”。想一想都害怕,哪天出门让某个“豆腐渣”砸到头上,都不知向谁去喊冤。
深圳蛇口 陈文彬
共建什么?
日前,某地出了一则有趣的社会新闻:某市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车祸事故,急救中心接到救援电话,火速派人赶往出事地点。当120救护车疾驰在郊外的公路上时,救护人员发现后面紧追不舍地赶来一辆110警车。120的人明白,110的人经常和他们争抢“生意”,把受伤的人拉到与他们搞共建的某医院,为此,常常弄得120“生意”全无。120的人为赢得这次救人的机会而加快了车速,而后面的110也是救人心切,亦加大马力尾随其后。就这样,前是120,后是110,各自拉着警报,风驰电掣一般飞向事故现场。两辆车赛着飞了不长时间,120终因车速过快而翻了跟头,而后面的110连停一下的意思都没有就呼啸着飞过去了……
照说,一个地方出了车祸,120去是正去,110去也是正去,在类似事上,是不好照搬“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理论的。然思前想后,总觉不大得劲儿。你说110吧,看着120出车祸不管而跑到另处去救险,这就让人怀疑他们的动机总有不纯的地方。再说,110救了伤员一不送急救中心,二不送附近医院,而是送到与他们搞共建的某医院,其行为的目的性已昭然若揭。110和它的那个共建医院到底在共建什么?倘若起初就是“利益共享”做诱饵搞的共建,那么,凭借110的威力,还有什么办不到的?类似的共建我们见得也多了。中央下文通知军队和司法部门的经营单位与主管部门脱钩,为的就是禁止这种“利益共享”的腐败行为。文件下达了,关键是落实,因为总不能为了杜绝这些部门做生意而连他们与企事业单位的共建(诸如精神文明共建)也取消了吧?共建的目的是为了共同提高,但如果各单位各行业各司其职,把自己份内的事情干好,又何需共建?“利益共享”也无从滋生了。
昆明青年路 魏得胜
人为什么要胜天?
读毕贵刊本年度最后一期关于雅鲁藏布大峡谷的文章,我既兴奋又恐惧。
兴奋的是我国科学工作者发现了世界上最大的峡谷,也为世界上还有这么一块处女地而高兴。可是当我读到结尾时,却禁不住恐惧起来,在这块刚被人类探索过的土地上,人们要再一次尝试“人定胜天”的神话。要建科学考察站,要建超级水电站,要利用丰富的木材资源,甚至要炸通喜马拉雅山!最后再附加搞点旅游?
难道,人类非得把地表上任何一条河流都截住?把任何一片森林都利用?凡是人们想去的地方都开发成旅游区?真的有必要吗?人一边大声疾呼环保却一边继续毁灭地球,人类究竟想怎样?
幸而这些还都是设想。我希望就让这块“地球上最后的秘境”静静地生存下去吧!人类的贪婪、喧闹和无止境的掠夺,她是承受不起的。
成都四川大学中文系96级 赵锦鹏
也谈“大学特困生”
读了1998年第22期《生活周刊》“读者来信”中的文章《大学特困生》之后,感觉如骨鲠在喉,总想一吐为快。
文章最后说:“资助穷困生上大学对个人来说是道德水平的体现,如果把它推而广之,形成一种普通的社会道德标准,就有了一种廉价的味道,既不现实,也不太符合在竞争中提高人的素质的自然规律。”读完最后的这几句话我甚至都有些惊讶了。看来,作者真是一位主张自然选择,提倡“竞争”的铁杆进化论者。只是忽略了人的社会属性,将人等同于弱肉强食的动物了。
呜呼!我不知道作者所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道德标准”,所希望的是一种怎样的“竞争”。既然对个人来说是“道德水平的体现”,为什么“推而广之”之后便有了一种“廉价”的味道呢?这味却是从何而来?照这么说,我们宣传社会道德的意义都可以一笔勾销了—不仅如此,它还大大有罪,因为它导致了道德的廉价,破坏了“改革”和“竞争”;而且我们的歌也大可以改唱为“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廉价的人间”了。
我想,万一这种道德标准“推而广之”的话,恐怕连雷锋都要遭到掘墓鞭尸的命运了。
青岛大学外文系95级 沈建国
朝三暮四的电话费
1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做出判决:北京无线通信局收取手机每月基本通话费50元并无不妥,原告雷海强退款的要求被驳回。雷海强的职业是律师,虽然向无线局索回每月50元的基本通话费并不是大数目,但是中国有像雷海强一样的手机用户2000多万,这个小小的官司牵涉到每年全国无线局超过120亿的收入,绝不是一件小事。
虽然这件事就像顾客买了一套商品房之后,业主还照月收取房租。况且无线局这个“业主”还有停用客户手机的权力。
中国的手机曾叫“大哥大”,现在虽然很少有人叫它这个俗气的名字,但手机依然透露一个信息:对买得起手机的人,不宰白不宰。
也许在手机开通的前几年,对某些先富起来的人多收费有利于平均社会财富。虽然它并不符合“鼓励一部分人员富起来”的政策,从那批富人平均下来的财富也没有改善多少穷人的生活。相反:经营手机的人是越来越富了。雷海强的诉讼必输无疑,因为他面对的是无线局。当然他本人也很清楚,他希望通过这个个案让大家都知道有“基本通话费”这个事实,并表明人们并不是不知道有人利用垄断优势在横征暴敛,垄断的全部真相正是靠一件又一件小事展现出来的。
在雷海强打官司的同时,又传来消息说:电话费要调整,降低长话费,上调市话费,据说目的是为了使收费更加合理。但我想的是一降一涨的收费无疑会增加更多的话费收入,算一算平均每个人的每月市话费和长话费的比例就可知道。
在大家都公认电信收费偏高,全国消费者声讨电信部门的时候,这种朝三暮四的游戏叫做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许是中国电信分家在即,有部门最后巩固一下部门利益吧。
北京西三旗 张容波
投资市场的生态问题
我在年初的报上看到了两个小消息,深觉有趣。一是美国的网络股狂炒,一家叫天空购物中心的小公司只因网络上的销售额在去年增加6倍,股价在消息宣布的当天就上涨10倍。还有一家服装公司,只因宣布了一个网站,股价一日内大涨8倍。可见,在资本市场最发达,监管手段最有效的美国,炒家们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翻江倒海。
有趣的是,几乎是在美国狂炒网络股的同时,国内的《证券法》获得了通过。自此,证券监管的力度被置于法律之下,庄家们开始了预谋已久的出逃。自此市场肯定会更加平静。
当然,网络股的狂炒绝不是发生在像纽约交易所那样大而正规的市场,而是在网上或是区域性的小市场。有时我想,这个世界很复杂,复杂的问题本应在复杂的体系里解决。可在我们这儿,有发展前景的网络交易迟迟不能实施,唯一可参与的是深沪股市那一亩三分地。在万岁爷的地盘,小民百姓只能本本分分。
本分自然是为人之本,忠厚传家久嘛!可有时我忍不住奢望,既然“献爱心”的彩民可以堂堂正正地摸彩,为什么不给喜欢炒的投资者一点儿小天地。
山东荣成 赵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