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信产业的论争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张晓莉)
对中国电信产业垄断经营所带来的诸多弊端,譬如收费高、效益低、质量差等,国内早已是怨声载道,对此中国电信“从来保持着贵族式的沉默”。
5月中旬的“中国电信产业发展战略研讨会”引发了代表中国电信的王小强与来自原广电部系统的方宏一之间的唇枪舌战。不久,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周其仁以一篇《三网复合数网竞争——兼论发展中国电信产业的政策环境》后发制人,对王、方对立意见共享的“思维模块”提出批评。
在周其仁的文章之后,方宏一在最近写就的一篇有针对性的文章中指出:“改革可按切分与配对并举、分强与合弱双管齐下的方针进行。”所谓切分,就是将中国电信按业务进行纵向分割,按长话、市话、地区进行横向分割;所谓配对竞争,就是在每一个纵横切的领域里扶持两个以上的竞争对手,发给切割以后的中国电信以同等的经营权利与执照。“如在长话领域,可以扶持铁路通信与中国电信长话竞争,在移动通信领域可扶持‘联通’与中国电信竞争,在因特网领域可扶持中国广播电视与中国电信竞争。”尽管在第一轮争论之后,方宏一在谈到周其仁的观点时,用了“非常赞同”4个字,但这里依然对有线电视领域的开放与竞争保持缄默。其理由是中国有线电视系统有其先天性弱点,“联系松懈,标准不一,互不管辖,融资力度不够,难以超常规发展”。方宏一认为,有线电视系统的全国联网乃当务之急,这便是“合弱”。因此看来,方宏一的观点贯彻始终,并未产生突破性进展。
针对王、方之争,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王振中提出“第三种方案”。打破垄断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一般来说,国外所依循的路径是,先立法再政企分开最后放开市场。我国的政策设计却实行了一条刚好相反的程序。无法可依与政企不分导致了各种利益关系掺杂不清,问题层出不穷。我们急需的是类似于美国通信管理委员会这样的机构,独立于政府与部门,制定行业政策,并分配资源。通常来讲,这样的机构会扶持新生力量进入垄断行业。我们目前的问题是,邮电、广电同为垄断,在程度上也不分高下。在达到最终目的,即业务交叉、相互渗透、充分竞争(与周其仁的观点如出一辙)之前,在具体实施上存在一个首先打破谁的问题。王振中认为,电信领域的开放已提上日程,68个WTO成员国将在2005年实行放开通信。从这个角度讲,电信较之广电打破垄断的需要更为迫切。但对方宏一的本位观念王振中持否定态度。“对有线电视的保护也不可能无限期,更为重要的是,首先在国内适应了竞争,才可能面对来自国际的挑战。”
第一轮辩论之后,王小强及其课题组继续南下北上搞调研,新的研究成果将于12月中旬形成。周其仁也在着手准备一组新的有关电信产业的论文。看来争论的声音还要继续。 通信电信运营商周其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