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圆桌(70)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刘怀昭 邱贵平 施斌 劳乐)

生活圆桌(70)0

贾宝玉与鲁宾孙

文 刘怀昭 图 王焱

《孤岛访谈录》假想了一个孤岛,然后遍访京城中智慧之人,问如果允许带且只带一本书上这个岛,他们会带什么书。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引得我先合上书给自己设想了一下。一想到要过那么一种孤单单的与世隔绝的生活,我就恨自己不是鲁宾孙或者《西藏七年》里的布莱特·皮特了,所以我得带一本指导野外求生的工具书,告诉我怎么搭帐篷怎么躲避熊瞎子,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不过好像那孤岛给假设得没那么险恶,倒更近乎请去度假的意思。那很难说,一个人度假,无异于软禁,还是带那本书有备无患,而且在岛上野游的时候,还能拿它当教科书。我还真的找到了这么一本,确切地说是一套丛书,叫《野外系列指南》(A Trailside Series Guide),图文并茂,好看得很。

我在《孤岛访谈录》中没见到谁需要这类的书。俗话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我也不必惭愧。倒是这些人中间颇有不止一位要带《红楼梦》上岛,这就戳到了我的痛处:我一个学文科的,从我爸允许我读《红楼梦》开始,从小到大读过三次,都是一读到林黛玉进荣国府就一脑袋糨糊没再读下去过。问题出在我先天的对家族谱系的分辨障碍上:到现在我也搞不清楚被我叫做姑奶奶的那个老太太到底跟我家什么关系。虽说跟贾宝玉谈恋爱的两个姑娘都是近亲,关系不那么复杂,可宁荣二府上下好几百口子人我招架得过来吗?

为了证明我的诚心,我在搞到《野外系列指南》之后也把《红楼梦》再度翻了出来。这一翻不要紧,结果有了一个重大发现,即:《红楼梦》与《鲁宾孙飘流记》属于同时代作品。也就是说,鲁宾孙扬帆出海跨大西洋登上南美孤岛并在那里创造生存奇迹,与贾宝玉游太虚幻境游出“冰凉一片沾湿”,大致是在同一个时候。

如此参差对照,并无意于要在二百年前这两个人身上论什么短长、作什么价值判断,因为价值实在是太相对的东西,比如张三可能赞叹鲁宾孙洒脱不羁见够了世面,李四也大可以感慨贾宝玉足不出户却参透了人生。具体说人生是什么,则又是各有各的一套说法。

既然分开看更妥当些,我就分开看各自的历史变迁。发现二百年的跨度并不像我以为的那么大,比如凤姐、刘姥姥似曾相识得很,她们那些插科打诨的话,如今在当街或胡同巷子里还都萦绕耳际。员外郎虽然不叫员外郎了,但我们知道那相当于局长。人际关系和思维方式的沿袭就更不用说了。

二百年后读鲁宾孙同样也没有什么突兀的感觉。当初读的时候根本没想到鲁宾孙还算是古代英雄。如今读它的英文原版,觉得跟现在的英语没什么两样。但书中出现的一些词,比如Nigro(对黑人的贬称),现在已被当作脏话废弃不用。只有这个时候我才恍如隔世。

世界上就怕认真二字

邱贵平

我的老板是个挑剔和苛刻得惨无人道的家伙,尤其是他办事的那股“认真”劲,简直让我起鸡皮疙瘩。毛主席说过,世上怕就怕认真二字,真是至理名言。但我总觉得我的老板最终的下场可能是成也认真败也认真。

老板的公司是做广告业务的,送出去的材料特别多也特别讲究。我的老板把这种讲究发挥得登峰造极。有一次,他叫我填装50袋材料,每袋6份。我花了老半天才完成任务,可他一检查,却大发雷霆,说我装错了。我莫明其妙,心想我还至于弱智到如此地步,经他一点拔,才恍然大悟。他说:“这6份材料好比6集电视连续剧,你把秩序搞乱了。你开动脑筋好想想,把第6集放在第1集演,谁看得懂?”他这个比喻倒是蛮有新意,但看材料的人又不是笨蛋,难道会分不清前后?何况这6份材料(每份材料都有3、4页,页码秩序并没有订错)本没有前后这分,好比一份报纸,可以先看第1版,也可以先看第12版,这有什么关系?可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还是按照他的旨意重装一遍。装好后,他拍拍我的肩膀:“年轻人,多学着点,要养成凡事都认真的好习惯。”实际上他比我还小2岁,听了这话简直有一种被调戏的感觉。

老板发迹前是一家小报的编辑,培养成一种近似变态的修改癖。他总是将我写的材料修改得体无完肤,等我将修改过的材料打印好,他又把它改回原来样子,这等于把一件新衣服剪碎然后连缀起来。他在折磨我的同时也在折磨自己,不过这种折磨对他来说是一种享受。

前不久,他对我似就的一份合同修改了8遍,打印出来后,他终于露出满意但非常难看的笑容。稍顷,又急起眉头,在每个涉及人民币单位的数字面前加了个“★”。当我明确告诉他电脑里找不到这个符号时才遗憾地作罢。那一刻,我心里难受到了极点,我不能再这样因为每月1000元的薪水无休止地受伤,他使我元气大伤才气大损。

三个阶级任你选

施武

不知道现在的青少年在填写各种有关身份的表格时,是否还填“家庭出身”和“本人成份”这样的项目。如果要填写一定也与过去的不一样,不会有人出身“地主”、“贫农”了,而另一些新兴的社会身份比如,企业家,“买办”,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等该以什么名堂被填进去?

正是一位“身份”不明的艺术家,他在四处散布着一种新的阶级划分法——他说整个人群大致可分为三等:衣冠禽兽、禽兽和禽兽不如。他有他的道理。他说现在人的阶级地位是不稳定的,今天的经理明天一破产可能就变成了打工仔,也可能走上黑道。一个学者今天决定下海,如果顺利,明天就成了资本家。不论社会身份怎么变,他说,按他的划分法就比较稳定。而且,他通常让被试者自己认领自己的成份,对号入座。

我被要求认领身份时,着实费了一番脑筋,因为这三种似乎都不怎么样:衣冠禽兽有假善人之嫌,我自愧没做过什么大善事,所以肯定不能冠善人之名,我也肯定没有干过披着人皮的狼干的缺德事,所以也无所谓假。禽兽不如?我也不甘。我好像没那么不堪。我尽心尽意地从劳动中得食,尽心尽意地养育我的女儿。对同类抱有同情之心,遵守群体的规矩。那就只好自认禽兽了。如果按照动物保护主义或泛灵论的立场来看,这倒也不是贬义。不论人,还是禽或兽,都是地球上的生灵,人不也是动物的一种吗?在动物这个大概念下,人和禽兽的区别就没那么多高下悬殊。虽然我穿着衣服,但我把衣冠理解为人这种动物的特点。不能因为有衣冠就是衣冠禽兽,就像不能因为大象有长鼻子就叫它长鼻子大象。

下一次问到了一个报纸主编,他的小九九没打够,稍稍犹豫了一会儿就自认了衣冠禽兽。这位朋友当然不是披着人皮的狼,一向挺义气。但是他过于附庸风雅,常常干下了禽兽该干的正当的事,还要向人声明,“我不是故意伤你,这是竞争嘛”。被他战败的对手可能早就说他“衣冠禽兽”了。狮子是不会在咬杀角马时说这种话的。然而狮子吃饱了就睡,不会吃饱了还故意欺负角马,不许角马吃草。

在我所知的被试者中,大多数人选择了“禽兽”,和“衣冠禽兽”,只有一个很失意的人选了“禽兽不如”,那时他真的禽兽不如了。他说他尽拣人剩的吃,没劲。可是秃鹫也拣剩的吃,它不也活得挺壮实,生活得很有序?还有一位作家拒绝选择,他思来想去,觉得哪项都不甘。

开始这只是一个笑谈,被试的人多了,竟有了心理学试验的味道了。

丐帮

劳乐

我是从武侠小说里知道丐帮的,而且知道那是江湖上最有势力的门派。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我也的确怀疑有这么一个“丐帮”存在。

第一次经历是在刚上大学时。我在前门被一个带着小女孩的中年妇人拦住要钱,提出的借口无非是“给小妹妹买块糖吃”。纠缠不过她们我就掏出了几毛钱,没想到左边又冒出了一个带着小女孩的中年妇人,也唠叨着让我“给小妹妹买糖吃”。好人做到底,我又掏了钱。但令我惊讶的是身后又冒出了搭配一样的第三对。事不过三,我赶紧跑开了——更何况我已经看到了正从远处匆匆赶来集合的同样模式的第四对。

从那以后我给自己立下一条规距:只给卖艺的钱。

然而这条原则也很快受到了挑战。经过动物园的地下通道时我遇见了一个拉二胡的瞎子。那一曲《二泉映月》苍凉悲壮得和我当时倒霉的心情一般无二。我当然应该给他钱,但我当时又嫌没有零钱,于是就这么无耻地走开了。

我见过很敬业的乞丐。我住处门前的过街通道上有四个乞丐,他们总是按照西边楼梯老头、西边入口老太太、东边入口老头、东边楼梯老太太的规律分布,每天必到、风雨无阻地在那里磕头作揖。虽然从来不给他们钱,但我已经习惯了过通道时默数“1,2,3,4”。如果哪天发现少了一个,我会感到一种奇怪的失落。有一次我发现四个人居然都没有来“上班”。惊讶了好一阵后我才想起来快过春节了。

很无聊的乞丐也有。从我上高中时起直到一个星期以前,每当我经过中关村附近的一条马路时总会遇见一个老妇人加一中年男子组成的“问路式”乞丐。他们的人员有变化,但角色却始终如一,“套钱”的话也一样:“劳驾,问一下……”我从来不理他们,而且每次走过后都会暗骂一句:“职业一点好不好?有没有点创新精神?!”

尽管我已学会了以最“酷”的态度面对最顽固的乞丐,但我还是“栽”过一回。那次在中粮大厦前一个穿戴妆扮都很得体的30岁上下的女人拦住了我,一上来就说“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然后就说她是甘肃的一个中学教师,钱包丢了,朋友没找到,于是想找我借钱往家里打个长途。当时我正被晒得头昏脑胀,咬着牙听她说完便直截了当地问她要多少钱。她只是说“就几块钱”然后就又是一串“别误会”。此时我已经被晒得像个死鱼干,半死不活地挣扎着呻吟了一句:“到底要多少钱?”“三四块钱吧。”我交给她五块钱,掉头就走。

真正让我感到有“丐帮”风范的是一个老头。去年冬天电车上挤上来一个老乞丐。他长着一张老顽童脸,肤色黝黑,穿着一件报纸和编织袋做成的衣服,身上一股汗臭,剩饭与尘土混合在一起的味道。人们纷纷为他让路,他却不偏不倚地站到了我的座位前。我没敢有任何表示,因为这个老头实在太古怪了。更主要的是,我注意到老头腰里挂着七八个那种在武侠小说里赫赫有名的布袋。但我从没想到今年夏天在电车上又遇到了他:还是那张老顽童脸,还是那股味道,而且又坐在我前面的位置上。当时他满脸诡笑地在电车里东张西望,我心中猛然生起一股江湖飘泊之感。(本栏编辑:苗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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