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的被“伤害”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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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救助了众多处境艰难的孩子:11岁的孤儿高振华,成为中华慈善总会戴维·艾伦孤儿成才基金的第一受助者——他得到梦寐以求的一把制作精良的小提琴;藏胞的孩子得以就学……然而,人们对慈善的认识还有种种混乱,捐受双方往往存在极微妙的心态,慈善往往还不能成为健康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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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12岁的陕西农村小学生杨尔特不幸身患白血病,杨家变卖财产、负债累累也如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眼看着自己生命危在旦夕,杨尔特躺在病床上向新闻单位和县党政部门发出了20多封求救信。

善良的人们被杨尔特的不幸深深打动,募捐热潮迅速在贫困的礼泉县掀起。到今年初,负责接收捐款的县教育局将万元现金交给了杨尔特的父亲杨旭成。

杨旭成十分感激社会各界给孩子的慈爱和善心,但对于教育局转交的捐款,他却有不同看法,认为按照募捐的声势和规模,不应该只有这么少。在社会各界的压力下,8月初,县教育局终于承认实际捐款为3.9万余元,并称其余2.9万多元已分发给了另外4个有类似窘迫的孩子。

杨旭成认为,这笔捐款是以救助杨尔特的名义募得的,而孩子要做骨髓移植手术,至少需要17万元,现在还只能在家中卧床,因此县教育局擅自将捐款分流,是挪用私人财产的非法行为。9月I1日,杨旭成在多方投诉无效之后,将礼泉县教育局推上了被告席。据介绍,礼泉县法院定于12月23日开庭审理,这也是我国首例因募捐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案。

在记者就此案咨询的法律和慈善界人士中,绝大多数都认为县教育局非输不可。“但是,人们募捐的良好愿望是为了救助身患顽症的孩子,”中国政法大学张明诚博士向记者分析道,“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善款如何管理才能合理合法,避免这种令人不愿看到的纠纷?”

同样发生在今年夏天的一家“三女登科”则引出人们另一种贫困与资助的发问。广东番禺市石基镇的张佑祥家徒四壁,3个女儿却先后考上了大学。然而就在今年三女儿考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之前,大女儿张丽梅却从沈阳药科大学退学回家,准备出去打工赚钱供两个妹妹和一个尚未成年的弟弟上学。7月28日,张丽梅向镇政府、镇团委写了《援助申请》,申请“救救我家”。8月5日,石基镇工会、妇联和团委联合发出《献出你的爱心,照亮她们的人生—张佑祥家庭援助倡议书》,在不足1月时间里,已募得捐款近万元。

然而人们后来得知,张家的二女儿、三女儿已连续几年获得香港王氏慈善3t金会的资助;大女儿也并非因为贫困才中止学业,而是因为学习成绩太差,29门必修课中,只有11门次考试合格。据沈阳药大教务处王英处长介绍,张春梅在校3年,得到了最好的经济援助,仅学校给予的减免优惠加补助就达4540元,并且提供了许多勤工俭学的机会。但张春梅一开始就拈轻怕重,后来干脆放弃了这一资助。王氏基金会也认为,张家人贪得无厌,不仅女儿没学费向基金会要钱,张佑祥到医院看病,家里买房子欠款,也向基金会要钱。张春梅退学后,户口被打回农村,便又向镇团委索要募捐款去买城市户口。

“我们感到善良受到了愚弄,”石基镇团委书记曹远明无奈地问记者:“慈善募捐的意义和价位到底怎样分配和使用才能真正体现出来呢?”

尽管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体仁行善”的说法,但慈善对我们仍是一个新鲜的字眼。“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处于最初级的阶段,”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王炳耀副研究员对记者指出,首先是没有慈善信息服务系统。近20年来我国也曾先后掀起过多次募捐高潮,但大多是在新闻媒体报道之后,或由政府机构动员发起的,带有极大的偶然性。“这些单位并不能提供经常性、制度化的慈善信息,”孙炳耀副研究员指出,“这就造成了慈善资源配置的极大不合理性,许多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社会的关注,获得大笔捐款的未必就是真正的急需帮助者。”

“至于筹款的合理合法使用,”孙炳耀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健全的中介组织来统筹管理,而在我国,这种中介组织还远未成熟。”

现代意义的慈善是慈善意识、慈善行为和慈善组织三者的结合。去年《中国妇女报》进行的一项城镇居民思想状况调查显示,90%的受访者愿意救助失学儿童和困难家庭。但调查者同时指出,实际上这样做的人相当少。“这一悖反现象的实质是我们慈善组织尚未树立起鲜明突出的公众形象和足够的公信度。”中华慈善总会杨团副秘书长向记者介绍,总会自1994年4月成立以来,已发展了67个分会,但募得善款累计只有8000万元左右,而美国仅去年慈善募捐总额就达到1400亿美元。“我们民间慈善资源的能量还远未释放出来,”杨秘书长指出,市场的调节使人们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许多新富阶层乃至平民百姓都有行善的财力,更有同情心和责任感,“但一方面民众难寻简便、通畅和放心的慈善渠道,不知该把钱捐给谁好;另一方面为数不多的慈善组织资金匮乏,难以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和资助力度。”

我们毕竟已经看到了不少见诸报端的募捐事例,这似乎足以聊以自慰,但更致命的问题正蕴藏其中。“这些募捐行为大多是自发或由行政机构组织的,并没有经过慈善组织中介,没有一整套完善的财会制度和小心谨慎的拨款计划。”杨团认为,对杨尔特和张佑祥一家的捐助就属此类,“人们的善心和善行却引出了法律诉讼和争执,少数人甚至以此敛财,这无疑会伤害人们刚刚复苏的慈善意识,对自己慈善行为的结果和价值产生质疑。”

实际上,这种现象并非今年才出现,只不过往往藏在温情脉脉的背后不为外人所知而已。80年代初曾轰动全国的四川“东方红”三胞胎姐妹,母亲早逝,父亲残疾,一时全国各地的汇款纷沓而至,据当地邮政部门后来核查,捐款额至少高达40万元以上。直到去年,有心人回访时才发现,3个姑娘穿红着绿,不安心上学,孩子的父亲更是整天游手好闲,在麻将桌上打发时光。家中没有任何劳务收入,10多年来全靠那40万元支撑。

1995年初,山东农家女杨晓霞身患奇症的消息经报道后,医院收到的捐款总数有80余万元之多,除去医疗费、营养费,甚至给杨晓霞买上养老保险后,还剩40多万。如此巨款怎样处理,一时成了比怪病更为棘手的难题。据说杨晓霞的家长曾要过这笔钱,但遭到医院拒绝。后来由山东驻京办事处、301医院、杨晓霞的家人及新闻单位等5家临时成立“杨晓霞救治基金管理委员会”,经过一年多的讨价还价,终于决定在宋庆龄基金会设立“杨晓霞疑难病症救治基金”,剩余捐款方获妥善解决。

但问题并不因此而结束。“人们对慈善募捐的认识还相当混乱,”国家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张处长告诉记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位副院长就曾对“杨晓霞捐款余额”发表谈话,认为所有捐款均是指名给杨晓霞的,属于一种民事财产馈赠,按《民法》规定,所有权已经转移,当然应归受捐者所有。“这种意见有很大代表性,却难以为捐助人所接受。”张处长说,“我国《捐助法》迟迟未能出台,而在各方意见不一的情况下,怎样合情合理地处理这种基于道义的慈善行为,还必须依靠法制的规范和界定。”

另一种认识则是把慈善当作一种强者对弱者自上而下的恩惠。希望工程助学计划是我国做得最为成功的一项慈善活动,但其中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今年10月,中央电视台记者专程到河南汝州市采访残疾农民李全国一人资助108名失学儿童的故事。摄制组要拍李全国探望受资助学生的场景,10多位家长带着孩子从各村走一二十里地被唤了来,从上午挨到下午,像道具一样陪衬在李全国身边。有所小学的26名失学儿童,两年前就出演过与李全国一起走过田野的一幕,两年后又一次涌动着从田野走来。

这种个体之间的捐助行为很容易使捐受双方产生一种颇不自然的微妙心态:捐助者会认为受捐者是自己的施舍一手造就的,而受捐者则可能在贫富差距中感受到莫大的压抑和不平等。事实上,心理的失衡和屈辱往往比物质上的贫困更令人难以接受。

据杨团介绍,在国外,捐助者只需将钱财交给民间慈善组织,由后者选择、安排和监督善款用途,将其转向孤儿院、老人院、医院、学校等公益机构,最后再由它们落实到每个受捐者身上。全过程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完成,捐助人与受捐人并不直接接触。

“我国的慈善事业与先进国家之间的差距不仅表现在这种实施渠道的普遍性上,更多地则是价值观念的不同。”杨团认为,在西方人眼里,慈善已泛化为一种公民意识,他们从小就由父母领着上街捐出一天的零花钱,少年时参加童子军,又会在节假日拿个募捐箱上街摆摊。对他们来说,慈善已成为健康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并不是神圣得罩着光环。而我们则太在乎结果,慈善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修饰。

这就是目前慈善面临的困境:人们慈善意识的失调与异化使中介渠道往往被忽略,而渠道的不畅又促使捐受双方更多地面面相视,慈善总是以恩惠和施舍的模样出现,这使双方都受到了伤害,受助人失去的是尊严,捐助人的善心则会为施舍与被施舍的利益关系所扭曲。

国外的经验表明,中介组织的建立健全对慈善事业的发展能够起到铺路架桥和保驾护航的作用。然而在我国;慈善组织却总是发育不良。去年上海有位企业家曾策划设立一家救治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基金会,但再三申请也未获批准。“为什么我们慈善组织总是步履维艰?”杨团认为,在中国人的心中,总想直接看到自己的善行给别人带来多大的光明,如何去改变别人的生活。“

从这个角度讲,慈善组织似乎是多此一举的走弯路,”杨团对记者强调道:“但如果没有它的调节,人们的慈善意识和慈善行为都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偏差。” 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