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费医疗:“最后的晚餐”?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高昱)
琳琅满目的北京“大药房”开架超市(石月摄)
一份目录牵动多方神经
一个既要保证治疗必需、同时又尽可能杜绝浪费的《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经120名医药学专家历时两年多的论证,于10月3日正式在全市统一实施。由于有50%的常用药品未列入报销范围,尤其是大部分高价、进口西药转为自费,自9月份起,一些消息灵通的患者纷纷前往医院抢购。10月3日前一个星期正值国庆假日,抢购达到高潮,各大小医院药房窗口前,手持处方的取药者排起了长龙。据记者调查,大部分医院的日门诊量比平时增加30%以上,以至库存药品纷纷告罄,有的大医院一天出现多人晕倒,有人戏称为“争食最后的晚餐”。
10月10日—11日,报销范围实施一周以后,记者来到京城几家医院采访,门诊大厅里已普遍冷清了许多。以天坛医院为例,9月30日的门诊量超过3000人次,新规定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就降至1800人左右,比以往的正常门诊量还下降了接近30%。对药房收入的增减,各医院均讳莫如深,但这并不意味着太平无事。在北大医院门口,一位空手而归的老年病人告诉记者,他常吃的治疗高血压的“络活喜”和“芦丁地巴唑”,这次都划为自费,在报销目录里又找不到合适的替代药品。这位姓郑的机械工业部退休干部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天两粒“络活喜”,一粒7.14元,一个月下来就是400多元,将近他月工资的一半。他苦笑着问记者:“要治病,是不是就得降低生活标准?”街道医院则纷纷抱怨部分药品的限级使用。“目录中保留了许多五六十年代的旧药,”天桥医院一位姓王的大夫对记者说,“如四环素、土霉素等,因其副作用明显早已被淘汰,而一些新、特药品限二级或三级以上医院使用,使本就举步维艰的基层一级医院更加捉襟见肘。”
与此同时,没能进入报销范围的药厂则在为其北京市场的销售业绩而忧心忡忡。北京市公费医疗办公室尚传德告诉记者,许多药厂的驻京代表前去打探消息,“络活喜”的生产厂家老板还专程从美国飞来谈判。有关方面的答复是:只要降价,仍可进入目录。他透露,公费医疗办公室已计划于明年3月对目录再做调整。
“大锅药”吃到何时?
一份薄薄的报销目录引起方方面面的强烈反应,这多少有些出人意料。“我们没想到会再现80年代的抢购风潮,”尚传德向记者介绍说,国家卫生部和财政部早在1993年就发布了一份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的参考目录,北京是全国除西藏以外最后一个划定本地报销范围的省市。而且考虑到北京用药档次较高,此次药品目录与国家公布的相比还略有变化,西药增加了151个品种,中成药则调整了40%。
“多年来,人们吃惯了几乎不花钱的大锅药,”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魏颖所长对记者说,“国家大包大揽式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造就出了一批又一批特权阶层。诸多药品转为自费,当然会引起既得利益者一定程度的恐慌。”有报道指出,在全北京1300万人口中,享受公费、劳保医疗的人口超过400万,再加上亲属朋友等“隐性人群”,真正自费买药的并不多。近年来北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医疗费年均增长33%,其中,占医疗费总额60%的药费,增速更是超过40%。在全国范围,1978年公费、劳保医疗费用支出金额27亿元,到1995年就高达750亿元,1996年又增加了近150个亿,17年间跃升了30多倍。这一高速增长已成为国家财政和企业的一大沉重负担,北京市曾经一年有207家企业因无力支付职工医疗费用而倒闭。
魏颖曾任卫生部计财司司长,对现行医疗保障体制的诸多问题有深刻的认识。他指出,从经济学角度讲,医疗保障体制存在一个三角关系,医院是医和药的提供者,称第一方;病人作为医疗服务的需求者,称第二方;筹资与资金的分配管理部门称第三方。现行的公费、劳保医疗则几乎是完全意义上的第三方付费,第二方只象征性地支付少量费用。“供需双方毫无顾忌地联合起来花第三方的钱,当然是多多益善地开药,开好药。”北京市医院管理研究所1991—1995年曾对北京部分医院公费医疗住院病例的开支情况作过连续调查,1991年北京10家三级综合医院10万份出院病例中,万元以上的大病例占总数的2%,1995年再对其中4家进行调查时发现,万元以上病例已激增至12.9%,所耗药费占医院医疗收费的60%,远远超过发达国家10—20%的普通水准,而其中贵重药品开支又占全部药费的40%。报告在最后总结道:“某些公费医疗服务过度得令人咋舌。”
公费、劳保医疗费用的持续高烧不退也推动着整个社会医药费的过快增长,人们看一场病的花费像坐飞机一样猛涨。10年前患感冒吃1.5分钱一片的“阿斯匹林”,4分钱一片的“土霉素”,一元多钱也就足够;现在打“先锋必”针剂,吃“速感宁”,一次开药一二百元已属家常便饭。从1990年到1996年,全国医疗费用每年递增37%左右,超过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速25个百分点。1996年全国医疗费用总额约2200亿元,到2000年将达到8265亿元,2010年将超过11.1万亿元,这是一组令人震惊的数字。
就在占全国人口15%的城镇职工每年轻而易举地消耗掉60%的全社会卫生总费用的同时,一些更符合全体公众利益的预防保健、具有更大社会效益的基本医疗和涉及到80%人口的农村卫生等工作,却因费用飚升和筹资困难而难以为继。“公费和劳保医疗是一种超前福利,”魏所长介绍说,即使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只对贫困人群和老人实行福利性医疗保障,政府也难堪其负。他指出,医改的目的就是要最终打破“大锅药”。
由于卫生医疗体制改革触及多方利益,压缩和规范公费劳保用药,仅仅是一项过渡性措施。来自国家卫生部的消息,今年5月,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从“两江”(镇江和九江)扩大到全国60个试点城市。有关人士估计,现行公费医疗制度将有望在三年内“全面退场”。
医疗服务走向市场
90年代以来,我国各级医院的业务收入中,药房收入已占到60%,近30%是各种仪器检查费,尤其在一级医院,药费收入已经超过80%。
“医院向来以非盈利性公益事业,甚至福利机构的面貌出现,医疗劳务的价格远远低于实际成本。”北京医科大学三附院公费医疗办公室主任胡牧坦率地承认,医药费增幅居高不下,处于供方主导地位的医院当然难咎其辞,然而医院也有自己的苦衷。我国医疗机构的服务成本从60年代开始通过三条渠道得到补偿:国家财政补助、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销售批零差价。这其中,财政补助历年增长缓慢,相对比例一降可降,去年北京市9000万元的财政拨款只够局直属单位8000多名离退休职工的工资。
医疗服务收费更是差得离谱。北京同仁医院副院长贺仁诚曾掰着指头向记者诉苦:“一个挂号成本3元多,只让收0.5元;一个床位成本每天28元,实际的收费标准是公费7元,自费3.5元,远远低于地下室旅馆15—25元的床位费;一个阑尾手术成本不低于360元,而实际收费不过75元,自费只有50元。”北京每年仅挂号费、床位费、手术费3项,至少亏损5亿元。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只好把目光盯在了药品批零差价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药费收入的15%可以作为批零加成留给医院,另外,医院经销药品,还有一笔公开的秘密收入——药厂、药商的回扣,通常又是药价的15%。
“药费是维持医院生存的经济支柱,在利益的驱动下自然又成了医药费过快增长的风源和主力军。”贺仁诚副院长客观地向记者分析道,即便如此,药品收入也只能维持医院的简单再生产,“医院不是药店,一个医生的价值应该表现在医术和服务上,现在却被推到了‘药品推销员’的尴尬境地。”近几年北京市局属医院流失1400多名技术骨干,其中90%是因为“自身价值无从体现,没有行医积极性。”
尽管谁都对“以药养医”有意见,“医药分家”仍然因社会医疗保险、药店网点分布等诸多制约而暂不现实。1994年上海率先实施医疗费用总量控制,希望通过调整医院收入结构来控制医药费增长幅度。当年全市医疗费增速就从51.8%降至24.2%,1996年又控制在19%以内,两年多时间已为社会节省开支30多亿元。北京在犹豫再三后,也于去年9月在“协和”、“同仁、“佑安”3家医院进行试点,今年7月中旬又向全市600多家各级医院全面推行。北京市卫生局与各医院立下军令状:医药费增幅必须控制在20%以内,药费不得高于15%,一旦超过定额,不仅全部没收超出部分,而且加罚5—10倍。“医院的经营肯定会受到影响,”郑东根副局长说,“但是大锅药迟早是吃不成了,我们必须培植出一个足以健康发展的未来。”
去年底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认为,社区卫生服务将是城市医疗工作服务体系改革的突破口。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指出,如能实现病人向社区医院的合理分流,可节省40%的社会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基层社区医院可以夺去大中医院60%的门诊量和30%的住院病人。另一个争食蛋糕者是正在蒸蒸日上的药品零售店。今年1月,来自京、津、沪、穗等18个中心城市的34位药店老总聚首广州,共商组建中国药店联合会,计划以非处方药为主要阵地,向医院的垄断地位发起挑战。北京的老字号“同仁堂”从去年6月起聘请一批颇负盛誉的老中医坐堂问诊,营业额迅速攀升,比1995年增长30%,每天接待顾客1万多人次。今年7月1日开业的“大药房”在实现开架售药的同时,也增设坐堂大夫,“以医促药”。据其主管机构北京市医药经营公司办公室石月透露,自10月3日以来,药店营业额已经至少翻了一番。
“医疗服务正在走向市场”,卫生部计财司张成玉向记者介绍说,朱镕基副总理最近指出,医院的改革可以借鉴企业改革的诸多方式。按卫生部部署,我国将在今后两三年里,完成对卫生服务的作价改革,基本医疗服务按照扣除财政补助的成本定价,非基本医疗和特需服务的价格可适度放开,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也将拉开收费档次,为将来医改突破后带来的顾客分流做好竞争准备。
“一方面是大病花大钱,小病花小钱,另一方面,多花钱多受益,”张成玉预测,“在完成全民基本服务的基础上,更高层次的医疗服务正越来越走向私人化,人们会有更丰富的医疗服务可供选择。” 药品公费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