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一个新热点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张晓莉)

今年春天,邯郸钢铁公司职工在仔细斟酌之后,对领导宣布的准备申请可转换债券一事反应异乎寻常地冷淡。说冷淡是相对于5年前的热情。1992年,邯钢准备建一座中型板材厂,急需资金,于是发起一场内部集资。邯钢人的行为颇有几分英雄气概,出于主人翁的责任感而认购了这笔债券。事实上,企业已作出了20%高额回报的许诺。这并不是一张空头支票。3年后,邯钢职工播撒的热情有了收获,实际收益比厂方的许诺还高10个百分点。人们尝到了债券的甜头。

眼下这个被称作可转换债券的新玩意儿可不这么诱人,利率比一般债券低,又不能像股票一样到市场上炒作一番。所以职工们认为要么发债券要么发股票。

对于刚刚具备了投资意识的广大中国百姓来说,可转换债券绝对是一个新词汇。它是资本市场逐渐成熟的产物,在我国还是小荷才露尖尖角。

可转换债券拥有面值、利率、到期日、信用等级,它具备了债券的一般特征。但它在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区别于其他债券,即可以转换成特定数额的债券发行人的普通股票。对投资者的意义在于,当债券到期时,持有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本金和利息,也可以按既定价格把债券变成股票,同时完成由债权人向股东的转换。

据专家介绍,可转换债券的利息收入通常高于普通股红利收益。一个谨慎的人,如果他不想在股市中冒无谓的风险,又不甘心错过股票升值的潜在收益,可转换债券会是一个比较合理的选择。

然而作为这种灵活性的代价,可转换债券的利息在高于普通股票股息的同时,要低于类似的普通债券利息。事实上,其利率一般在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之下。在无法完成转换时,要损失大笔利息。这是可转换债券的风险所在。

邯钢人因一无所知而表现冷淡,如果他们一知半解地了解一点,可能会更糟,不是冷淡而是坚决反对。这种判断的来源是我们曾经有过为数不多的几次尝试,教训多于经验。1993年1月10日宝安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去年1月因转换比例甚低而以失败告终,公司和投资者全都损失惨重。曾有人作过计算,以5万元投资宝安可转换债券,3年内可得利息900元,而同期可从银行拿到7000多元的回报。

一般来说,投资可转换债务的风险小于投资股市。但它毕竟不是银行的存单或政府的金边债券,投资者要多花些心思。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如你购买了1000元的可转换债券,规定的转换价格为20元一股。当允许转换时,1000元的债券会变成50股股票。这只是一个简单的除法运算。可是还有一个重要因素——转换时该企业股票的市场牌价。如果它涨到了40元或是更高的价格,当初1000元的投资会因转换而升至2000元或是更多。如果股价只有10元,转换会使投资减少一半,相信更多人会选择换回本息。

真实的情况会更复杂。可转换债券是允许流动的。它本身的价格也在不断变换。债券的售价往往不同于它的1000元的面值。此时投资者需要明确的是可以接受的这张面额1000元的债券的最高价格。这个价格是依据同种不可转换债券的收益率来计算的。它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你的预期收益不会低于投资于普通债券的收益。这个价格一般被称为投资价值。

接下来,要用投资价值来重新确定转换价格。因为你购买到的债券拥有换成50股的能力。而你支付的价格可能只有900元,这样实际上转换价格已下降为18元一股,这个价格被称为转换平价。所以投资人在做出选择前,要明确以下几点:当前价格接近投资价值;转换平价接近于股票现价;预期股票价格将大幅度提高。

事实上,影响可转换债券价格和收益的诸多因素,本身也在不断地变化过程中。最高明的股评家也不敢预期两三年后的股票价格。1996年宝安债券转换失败不能不说与适逢3年的大熊市有关,发行时30元的股价跌至2元多。

前不久,《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颁布,明确现阶段只选择国家确定的500家重点国有企业中未上市的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拟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基准,折扣一定化例作为转股价格。”一般情况下,转股价格要高于发行时股票市价。由于本次选择未上市公司,转股价格甚至低于新股发行价。所以有人认为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届时发行场面会比认购新股还火爆。

值得一提的是,可转换债券把发行公司与债权人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发行可转换债券对于公司的意义在于,相对于普通债券,发行成本低,利息负担也较小;相对于股票,能避免现有股票持有人的股本权益被淡化。转换后,债权变股权,公司资本债务结构更趋合理。如果转换失败,发行人就要短期内支付巨额的债务本息。宝安公司在转换失败之后的半年内须支付5亿元的本息,压力之大苦不堪言。

可转换债券的购买者以放弃某些方面的安全保障和利益为代价,以期换取可能更为有利可图的机会。这个机会要靠转换才能实现。所以不论发行人还是购买人都希望最终能顺利实施转换。

从国际经验看,换股比例的高低,取决于发行人经营业绩的成长性,经营业绩越好,换股比例越高。在这个意义上,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直接与债券发行人的事业前途共命运。 股票发行股票投资债券面值债券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