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圆桌(39)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田七 赵静 布丁 杜比)

速度

田七

小时候我是一个神童。别人这么叫我的原因是我的反应很快。首先我的数学不错,在课堂上成绩很好;而更招名声的是拿扑克牌玩算24的游戏,我总是大获全胜。再一个,我很机灵。机灵的意思就是能领会大人的精神,经常做对的事情。比如某阿姨让我帮她到图书馆借书,我问借什么书好呢?要不借一本《飘》(因为我看见别的阿姨的书桌上有摆着这本书的,也许好看)?阿姨拍着我的脑袋说,真是一个聪明的孩子。

所以大人们谈起我的前途总说这孩子以后要做科学家,不然就太委屈了。我知道这其中的把戏:要得到大人们的赞赏,好的成绩是一回事,在此之外一个好小孩还应该额外知道一些大人们的规则。作为一个好小孩,我的童年就这样大功告成。

我知道科学家是个好东西,但我没有当成,原因也很简单:我的反应越来越慢。就像我现在的体力和高中比已经差了一大截,跑步的速度已不可同日而语。我的人生也不像原来那么有进步了。

越活越差劲了,我应该这么说。就是那幅漫画:“我记得我穿了衬衣,我记得我打了领带,我记得我穿了袜子,我记得我穿了鞋子,可是,我忘记了什么呢?”

关键就是如今总是忘记自己是否穿了裤子。这种尴尬境地让我不敢肯定什么是对的。我已经失去了神童的信心。为了保持一个成年人的自尊,我只好降低自己行事的速度,以掩盖自己的无知。

我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一眨眼,我已忘记自己堕落的过程了。

“万岁!我他妈的只喊了一声,胡子就长出来了。”于是我每天拼命刮胡子,以免它再糟蹋我道貌岸然的脸。

自信的“洋泾浜”万岁

赵静

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圈子里面有个人说得一口纯正的美国英语,词儿跟玩儿似地从他稍卷的舌尖上轻松地吐出来,贵族气十足,引得众人无限嫉妒。其中当然也包括我。我接触母语的时间有些太长了,又不幸碰上了无锡话这种平舌方言。哎,自卑了许久,最后心渐渐麻木起来,继续心安理得地在该说英语的场合说着我的洋泾浜英语。

我的洋泾浜在英语中叫Chinglish,就是中国版英语的意思。类似的还有Singlish(新加坡版英语),Inglish(印度版英语)。我在涉外饭店站班,听过各式各样的洋泾浜,精采极了:

新加坡版英语,末尾辅音往往省掉,“兔子”不说“rabbit”,说“rabbi”,最后的“t”太胆小,缩起来了。说时间长了,你真恨不得把它的尾巴从喉咙里给揪出来。而且Singlish听起来抑扬顿挫,特别亲切,真像一种你不懂的汉语方言。听印度版英语,是一场意志和体力的双重考验:你乍一听,几乎没有一个你熟悉的单词,还以为他在传授金刚经呢。等他“d,p,b,1”地“德”了几分钟后,你才明白,这些就是英语中常见的“th,f,v,r”,你真想当场给他上一堂英语语音课。我不由地想起大师泰戈尔,究竟他有何“德”,能征服整个英文世界?如果你一不小心碰到日本版英语,那只好祈求天皇陛下保佑了。唯一可行的方法是礼貌地请他闭嘴,拿起笔和纸,把你要表达的意思用英文和中文写在纸上。

客人和我互相用洋泾浜折磨了对方之后,他们就住进了饭店。以后或是旅游,或是做生意,或是讲学。英语的不纯正并不阻碍他们的工作和交流。接过客人们的英文传真件,你真一时无法把那流利的英文稿和他们的洋泾浜联系起来。我们习惯于崇拜牛津英语或VOA英语,但我们还不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我们学英文主要是为了交流,不是为了献媚。

我在英语学习上的“开窍”是这样一个事件。大一时我笨嘴笨舌,不敢开口说英语,特别苦闷。有一次到一位非洲留学生的宿舍里去玩,老非心善,想冲点东西给我解闷。问我喝什么,他来了一句“You wan(t)wha(t)?”我愣住了。稍微学过英语的人都知道这句话语法错了。英语是老非的官方语言,他用英文写学术论文比我用中文写思想小结还快。当时我没有施行师道,而是顺着性子说了声“Coffee,I wante”就这样,我们说出了不纯正的英语,而他表达了友情,我喝到了咖啡——味道好极了。事情就这么简单。

从此以后,我每每说英语,就顺着性子使劲胡说,也不管什么纯正,什么语法。说多了,反而找到了自信,学会了自我表达和交流,词汇量和理解力也随之上升。渐渐地,也有人夸起我的英语“纯正”。Shit!

既然英语既是殖民大国的母语,又是国际通用语言,那么我们只能面对献媚和交流的尴尬两难。出路?出路绝对不是像某些可怜的傻孩子那样反复奔走相告:“我们!终于!可以——说——不——了!”出路只在鲁迅先生所说的“直面”二字中。泰戈尔的Inglish成了英文新经典,说清真寺英语的萨伊德成了美国大学的座上宾,他的学说动摇了西方文化的自以为是。这些都是洋泾浜向英语语境“反向迁移”的例子。我们怎么办?我想,无论如何,首先要做的是学好自己的洋泾浜——中国版英语。这样做,成熟些,也现实些。

没被吓着

文 布丁 图 王焱

3年前,我借到了一本斯蒂芬·金的《隐秘的一半》,我在一个夏日的夜晚读这本恐怖小说,卧室里灯火明亮,我去了好多次厕所,一半儿是因为茶水喝多了,一半儿是被吓得排泄系统运作加快,每次从卧室走到厕所,我都心惊胆颤。

这种阅读效果太深刻了,所以,我最近在街上看到斯蒂芬·金的4本小说,就全买了下来,准备把自己吓个半死。

可惜,这一次并没有达到效果。我相信,这是因为此番推出的小说,并不都是金最好的作品。

在这套书的封底,印着作家的一句话,大意是,这本书如果没把你吓着,那它就不是为你写的,因为你太缺乏想象力。

这句话让我很是琢磨,的确,现在读小说读得太快了,只是想看清楚故事的脉络,而根本不想其中的情境。我的想象力在阅读中被逐渐侵蚀。

10年前,一本言情小说能把我弄得辗转反侧,想象着男女主人公的心境,我那根敏感、脆弱的神经也被拨弄着,那根神经很像是橡皮筋,也有个弹性系数,被拨弄的时间长了,也就没弹性了。现在,你要拿本言情小说给我看,恐怕是对牛弹琴。

比如《廊桥遗梦》,我多次试图把该书读完,但每次都失败,最长的一次是读了18页。

这次读斯蒂芬·金,我没有被他吓着,反而被自己的结论吓坏了: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在快节奏的阅读中,那份拥有想象力的闲情已经不复存在,没有什么东西能打动你,也没什么东西能吓着你。

如果是今天我才看到《隐秘的一半》,我一定会坐在马桶上快速地翻完,擦干净屁股之后,我还有一堆事情要干,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成熟。

对王小波的哀思

杜比

“村上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用这样的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

王小波先生死了,追悼会不知是否有人张罗,我只是想写一篇东西来寄托一下我的哀思。

以前,我没写过纪念性的或是哀思性的文章,但读过一些。比如某大学教授追忆另一个更大牌的教授,便写他“身影很沉重”,仿佛积淀了20世纪的一大堆文化。我总以为,那“沉重”不过是老人特有的呆滞;所谓“文化”云云,是“兴”的笔法。俗人看去,只是个老者,教授看去,目光便深远了好些。

这是一种当“托儿”的路数,把某个知名人物写得沾一分仙气,自己也就不像是个俗人了。

可惜,我不能用这个路数怀念王小波,因为我跟他只见过一面,说过两三句话,可以说根本就不认识。所以,他古怪的相貌,破烂的着装,这些本可以渲染出一分仙气的素材都只好弃之不用。

我还读过一篇追忆张爱玲的文章,据说那是作者用张爱玲的风格来写张爱玲,这当然了不起。我的文章可学不来王小波,因为我既没插过队也没留过学,我想,要是我写的东西像王小波先生的就好了。以前有个冯先生,刚开始写文章时就酷似王朔,后来当上导演,就不写文章了,但在文字上能“以假乱真”毕竟是门手艺,能模仿着别人把自己混好了更是功夫。

见过一面,“兴”不起来;想学人家的文风,又没那么大学问。所以,这篇寄托哀思的文章就很难写了。不过,我知道,不少表面上写别人的文章,实质上表现的还是作者本人。

我要表现的是,我特别爱看王小波先生的文章,因为那里面有不少乐趣。生命是脆弱的,其中的乐趣并不太多,现在,有个人不提供这种乐趣了。他死了。 文学王小波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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