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来为生命伦理负责?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孙越)
在全球这场关于克隆的争论中,核心问题是从伦理、道德等角度探讨人类的无性繁殖在实验室获得成功之后,能否付诸临床实践。其实,在人类生殖医学科学的发展中,在人类有性繁殖的研究和应用中所取得的每一个成就,同样引发有关伦理和道德的争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无法回避这样的问题:当今社会,究竟谁来对生命伦理负责?
供精者和精子库培养的后代
1986年,中国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成立了不育门诊,并率先建立了精子库,那时,虽然条件还很简陋,却是中国第一家初具规模的精子库。在以后的10年里,中国的山东、广东和四川等大城市的省立医院也相继建立了精子库,近几年来还有大约17个省市的医院或计划生育研究所已经开展人工授精。但是,由于中国还缺乏在这方面的法律保障,所以,建立精子库后在很多时候,是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协调和管理。据悉,卫生部将下发的有关严格限制建立精子库的文件的制定,主要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第一,从道德伦理的角度出发,第二,从控制精子来源的角度出发。那么,在中国比较规范的大医院或者科学研究所里,谁走进了精子库来捐献自己精液?
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妇产科教授张丽珠透露,一般来说,在做试管婴儿临床实验的时候,绝对采用的是女方丈夫的精液,进行体外受精。当然,在男方患有疾病,比如说无精症的情况时,就应采用供精者所提供的精液。现在,为精子库提供精液的人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医院选定的供精者,一部分是志愿者。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提供精子的主要是前一部分人。综合几家医院和科研所提供的情况,现在寻找志愿者有困难,由于人的传统观念甚至是错误的生理知识作祟,不愿意献精。曾经有一家医院的研究员就透露,她在说服一位智商等条件很好的知识分子到她们研究所捐献精液的时候,后者先是表示尴尬然后是避而远之。看来,即使在知识界,献精的知识普及程度也远远不及献血来得广泛。
目前的供精者,主要是研究所的科研人员和高等院校的教师等,当然,他们一般是由医方选定的对象。在规范的医学单位,对他们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包括全身体检和甲肝、乙肝、性病和艾滋病的特殊检查,还有外形、智商的检测,当然还有一个条件,一定要生育过孩子。
据悉,供精者也不像献血者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金钱补偿,据一位医生透露,他们最多送给前来实验室的供精者报销百十来块钱的“打的”费。
在界定供精者条件的时候,也参考了国外的范例。1980年,美国著名社会人类学家兼企业家罗勃特·葛兰姆倡导的“诺贝尔精子库”在美国加州建立。1982年9月,第一位“诺贝尔婴儿”多伦出生。迄今为止这个精子库已经培养出60多个诺贝尔奖金获得者的后代。
精子穿透法律?
1990年,美国出于减少性传播疾病等目的,已经率先废除使用新鲜精液,所以,精子库中保存的精子都是经过冷冻储存的。中国也一样,北京的精子库在建立之初就考虑到了人类繁衍的长远未来,从科学管理甚至伦理问题等各方面进行把关。首先,将供精者的精子编号之后进入管理程序,并制定了未来孩子的父母有保留查询其子女的权利,未来的孩子在与异性结合之前,也可以查询其父母的情况。还有,中国在刚刚建立精子库的时候,主要是出于给人以生育的权利,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变化,步入小康之后,家庭财产的纠纷也会相应增多,体外受精出生的孩子和父母之间的纠纷也就不可避免,所以,中国在这方面的立法就更是迫在眉睫。
1987年,传媒曾报道湖南医学院的精子库建立6年而无精子贮存,此间只有一位志愿者提供过精子,但是那里却做了137例人工受精,致使66位妇女怀孕,而精子的提供者却是同一位男性。此事引起了轩然大波,这家精子库后来公开声明,否认此事,但却已引发了一场关于伦理和道德之争。
中国西北一个叫毛毛村小地方,一位村医曾用自己的精子给几十名妇女做人工受精,结果生下几十个他的孩子。据调查,中国农村存在着滥用人工受精技术和精子来源不正规的问题,其中,有些不法之徒是为了攫取金钱。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国外也不乏其例。英国专事人工受精的医生朗多,长期用自己的精子为求医的妇女做人工受精,制造了6000个有他自己血统的孩子。而每次手术的时候,他都以购买精子为由向病人索取高价。
也有因此而受到惩罚的事例。美国一位专治不孕症的医生雅格布森未经患者许可,用自己的精子为几十名妇女做了人工受精,结果有了75个自己的孩子,他被法院判处285年监禁。
由于人工受精卵而引发的法律之争,又使我们加深了对于生命原始状态的法律思考。美国加州57岁的大富翁马里奥·里奥斯和他的妻子埃尔莎虽然已有子女数人,中年以后却又想要一个试管婴儿。于是,他们来到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女王医学中心,留下两个受精卵冷冻起来,准备在环游世界后再将其植入埃尔莎的腹中。不幸的是后来夫妻双双在空难中丧生。他们留下的数百万美元的遗产能否由试管中的受精卵继承?法律界的两种意见针锋相对,一种认为受精卵是父亲的精子和母亲的卵子结合而成,因此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另一种意见认为,受精卵不移植到母体内,他们是不能继承遗产的,否则会引发更多的道德、伦理和法律之争。最终,法庭判决:解冻受精卵,毁灭胚胎。
试管婴儿的诞生
中国试管婴儿1992年-1995年活婴出生率统计
试管婴儿中孕含着的伦理道德
1978年7月26日,人类历史上第一例试管婴儿路易斯·布朗在英国诞生,1988年,中国的第一例试管婴儿萌珠也在北京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诞生。当这个身长52厘米,体重3000克的女婴哇哇啼哭着来到人间的时候,便标志着北京医科大学教授、现年76岁的张丽珠博士在中国首创的“冻融胚胎试管婴儿”技术的成功,从而使中国生殖医学完成了一个历史性的跨越。
那么,对于目前国际传媒竞相报道的关于第一例无性繁殖的绵羊,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人类最终将被复制的种种争议,张教授又是怎样看待的呢?
张丽珠说,“我也很关注国际社会和中国关于克隆技术的报道。从理论上讲,以现有的技术条件来说,人体的无性繁殖有可能成为现实。首先我不赞同这样的研究和实验,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除非世界上有这样一个天才需要花费巨大的代价进行克隆。但是,这个天才后天的教育,生活背景,或者说天才所生活的那个社会是无法克隆的;其次,这与我所从事的人类生殖方面的研究完全不是一回事。我所进行的试管婴儿的实验是从女性体内取卵,并且一定要用自已丈夫的精液进行体外受精,再植入宫腔怀孕。还有其他的实验,例如赠卵实验等,都是以一定的医学科学为依据,以相关的法律为前提来进行操作的。女性在染色体异常而导致经常性流产,或者是由于特殊原因,如亲子遇车祸等,女性在已不排卵时仍想再生育的状况下才施行赠卵手术,作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即采集的是其丈夫的精液,但是卵子可能是从她妹妹或是其他女性处得到的。这既符合人类的道德伦理,也符合计划生育和生殖保险。”
在张丽珠的生殖医学研究和实验中是否有些特殊的病历,曾经拨动过人们道德伦理的敏感神经呢?
中国试管婴儿1987年-1996年临床成功率统计
英国、美国、中国3国试管婴儿临床成功率比较
张教授告诉我们说,曾经有一对夫妇找到她求诊,妻子经诊断为先天性无卵巢,而丈夫则是无精症。她就用别人的冷冻胚胎,解冻后植入了妻子的子宫,最终怀孕生子。病人当时对她有一个要求,就是请她保密,她也尊重了病人的隐私权,因为当时这个手术成功后,很多新闻传媒方面的人都要来看孩子和大人,但是被她挡驾了。她想,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国家,更应该对这样挑战传统的思想和行为加以保护和珍爱。
张丽珠认为,中国目前对于医学上的赠卵技术还没有立法加以保护,所以目前在中国是病人自己找卵,或是有人自愿赠卵,一般来说,赠受双方不应当构成金钱关系,而是出于双方自愿的态度;但是,据她所知,有些赠卵双方是有金钱关系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她本人和医院不会介入或干涉。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80个试管婴儿在张丽珠的试管婴儿实验室诞生。因为一个试管婴儿的诞生约花费人民币6千元,而临床成功率平均只有25%,中国的普通病人能够接受这个价格吗?而且这里还不包括病人在怀孕前治疗用药的费用。比如受手术者患有内膜移位症等疾病,那么就需要在取卵前3个月注药,进口药一个月就要花费2800元,而国产药的价格在每月600元左右。她把这一切都如实告诉患者,请她们酌情考虑,曾有一名妇女一共做了8次手术均未成功,可见人在求子心切的情况下,真的不惜金钱代价。 人工受精精子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