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我们身边的动物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莽萍)

1996年11月8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对广州近年来发生的注水猪现象曝了光。题目是“吃在广州”。据称广州市场每天消费约5千头生猪,然而近来,广州市民吃不上放心肉了,因为进入市场的生猪(即活生生的猪)在运输沿途被“强行加料”“保养”了。我们看到,那是怎样一种“保养”:在高大的木头架子上,三四个壮汉强行按住一头猪,硬掰开猪嘴,把一个直径约六七厘米的粗管子,塞到猪嘴里,直到腭喉部,然后一个人在上边强行加压,生生往猪体内灌注了四五大斗盆黄稀汤样的所谓饲料。而每一斗盆,看上去至少能装2到3斤稀汤!这一过程是在猪的拼命惨叫和痛苦挣扎中完成的。简直就像是行刑!猪的嚎叫是那样撕心裂肺,眼睛里充满对人的恐惧和求助。可是那些壮汉全不理会这些,他们麻木的表情里只有发财的急切,这头灌完,又抢过一头。可怜的猪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没过多久,一大卡车共3层约上百头猪就灌完了。灌注后,每头猪的肚子都成了圆球状。可是这并没有完结,从湖南、湖北、四川等地运来的生猪进入广东后,就不断地被强迫灌注。据报载,在距离广州仅一个多小时路程的路段,就有“喂养场”近50间,不少地方还在搭建新场。那些一路经过此地的生猪,真如经过一道道鬼门关一样。而每一天,这样的事情都发生着,并且何止广州一地(许多地方早就开始有“加料”猪了)。

我们来看看这些被强行灌注所谓饲料的生猪吧。它们的命运实在太悲惨了。灌注后的生猪一个个肚圆腹胀,腿脚哆嗦着,口吐白沫,东倒西歪,显现出极度痛苦的情形。一些猪被挤踏在车板上,嘴里流着黄水,奄奄一息,而车厢里则汁水横流。在到达广州之前,生猪一般要经过四五次这样的“保养”。不难想象,生猪要经受多少可怕的折磨。这些生猪运到屠宰场,不到一个小时,就大半死亡。屠宰后,把猪胃拿出来一看,在电视上呈现的是像篮球一样大小的猪胃,重约20多斤,而这已经是经过倒流、吸收后的情形了。大部分生猪是被生生撑死的,更不用说在灌注过程中,口腔腭喉部被硬管割伤,胃肠被强制撑大后失去收缩能力,根本不能呕吐的痛苦至极的状态。那些被灌进去的汁水是满溢出来的!至于疼痛和恐惧就不用提了。今天,如果大作家雨果在世,他写的《悲惨世界》一定是关于可怜的动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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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的是,这种酷刑不仅仅是对猪的,而是普遍施用在家禽家畜身上的。差不多近十年来,我们恐怕都有这样的经验,在市场上买一只鸡,切开一看,鸡腿内侧各有一大坨冰块,鸡翅膀下也各有一块冰。这都是在鸡活着的时候注进去的。也有报道说,有人买活鸡,挑了最肥的,结果是注满了水的“肥鸡”。时至今日,人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近日,有报道说一个养鳖能手在购买种鳖时,误买了注水鳖,结果没多久,种鳖全死了。想想看,这种对待动物生命的漠视和折磨是多么残忍。平常,人有病时扎一针都会恐惧,怕疼,可是那么小一只鸡或鳖,注进去足有半斤至一斤水,这是何等的刑罚。让动物处在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状态里,这是怎样的恶行。我们对待那些弱小的动物为什么那么残酷呢?

遗憾的是,在有关注水家畜(禽)的报道中,鲜有注意到动物的痛苦,并关注家养动物生存状态的。家养动物可悲的生活状况似乎不值得引起人们的注意。大家在意的是灌注者的缺德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使市民的“菜篮子”不圆满。这固然是一个问题,然而若深思这种行为造成人的精神的丑恶就是一个更大问题了。在中国历史上,有过许多酷吃、酷用动物的例子,但是从未有过如此大规模虐害动物的情形。天南地北,到处都发生这种残酷的事情,人对动物的态度或多或少总能够映照出人群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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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某风景旅游区,海龟被用铁丝挂在门前做餐馆活招牌

残酷是一种罪行。无论是将残酷施在人身上,还是施在动物身上,因为动物和人一样,是能够感受苦乐的生命体。人不能因为自己更有能力、更有智慧就无视动物的生命权利,否则,这个世界对动物来说就是地狱。动物也应该有自然的生活,即使是家畜(禽)也应该得享生命的一般乐趣,而不能在被虐待中完结一生。然而通常,人们对虐待动物的行为熟视无睹,似乎动物的命运就该如此。

最近有一则报道说,在湖南,一些唯利是图的人,在各地农村高价推销一种生着“鸡脚”的小鸭子,声称喂养3个月后,体重比鹅还重。湖南邵阳地区的2000多农户争相购买这种“鸡脚鸭”。结果没几天,小鸭子死剩无几。原来,有人把雏鸭的脚板(蹼)剪成鸡爪形出售骗人。受骗后的农民大呼上当,经济损失好几万元。可是想想成千上万的小鸭子所遭受的残害吧。在人类的谚语里有“十指连心”的说法,意谓伤到手指痛及心里。对小小的鸭子来说,那种无助的疼痛恐怕同样真实而可怕。在许多人眼里,鸭子的生命不值一提,然而它们毕竟是活生生的生命,能够感受到疼痛,它们的疼痛一点也不比人类的更少。人怎么能够对小生灵的痛苦如此无动于衷呢。至少,小鸭子也应该在稍更符合本性的环境中生长,再为人类的生活作出贡献。人即使单单为了自己,也不能这样折磨为我们提供食品、羽毛的小动物。

应该树立这样的信念,人没有权利虐待有生命的“动物”,不管他(它)是人类还是非人类。应该建立旨在反对虐待动物的法律了,比如“反对残酷法案”或“保护牲畜法案”等。这一方面是保护动物在我们文明古国能够生活得稍更符合天性,另方面也是提升国民的精神品质,是爱的教育。公民的精神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准应是不断扩展和上升的,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要求。

人的善恶与动物的苦乐

在人和动物构成的世界里,人因为智能和技能高超而占据了全部的优势。因而动物的生存状态就不仅仅是动物自己的事情,也关乎人的行为和良知。而人性的善在于他能体悯万物,而不是任意地控制和毁坏万物。先哲孔子和孟子就主张以不忍之心对待万物,并把对待动物的恻隐心视为人性的一部分。这种仁爱思想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在古代希腊,哲学家毕达格拉斯说过,仁慈地对待一切低于人类的动物乃是一种责任。诗人拜昂曾说:“男孩子们开玩笑地用石头扔打青蛙,但青蛙却是当真地死去。”这是一个真实而又形象的说法。在人类漫不经心的行为里,多少动物的生命无辜地死去了。可悲的是,人们对此习以为常,以为动物不过是类似机器的东西而已。连笛卡儿这样的哲学家竟然也认为,动物不会思考因而不会感到痛苦。这种冷漠的态度至今还在许多人的头脑里存在着。不过,我们只要看一看伟大的伦理学家边沁的胸怀,就知道笛卡儿的错误在哪里。边沁说到:“问题不在于它们是否能思索,是否能说话,而在于它们是否会感到苦乐。”边沁把人道主义的关怀运用到动物身上,他坚持认为,皮肤的颜色不是一个人遭受暴君任意折磨的理由;同样,“腿的数量、皮肤上的绒毛或脊骨终点的位置,也不是使有感觉能力的存在物遭受同样折磨的理由。”因而,在判断人的行为善恶时,必须把动物的苦乐也考虑进去。边沁的伦理观念影响了整整一个世纪的人们。

正是基于这样的道德信念和人道考虑,人们开始在现实生活中实践这一信念。最早采取政治性实践的国家是英国,然而第一个提出禁止虐待家畜法案的人却遭到讥笑。他的提案在上院的嘲笑声中通过,在下院被否决。到了 1822年,英国的“人道主义者”马丁,努力促使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反对虐待动物的法令(“马丁法令”)。该法令禁止人们恶意地虐待马、牛、羊等家畜,并使虐待动物成为一种犯罪。跟着,在1845年,法国也通过了类似的法律,叫做“格拉蒙法律”。随后,在欧洲,许多国家相继订立法律,惩罚针对动物的犯罪。无疑,这样的法律规定能够使人们逐渐养成善待动物的习惯。

进入20世纪,随着人对自然和动物关系的深人反省,也随着工业化带来的机械式饲养动物所造成的问题越来越多,一些国家更订立了旨在使人类管理下的动物过上稍更合理生活的法律。这是对机械化“制造家畜(禽)”的一种反动,虽然力量微弱,但是所由出发的动机和付出的努力却是令人深思的。比如最近,瑞典制定了一项强制执行的法律“牲畜权利法”,规定不能用鸡笼养鸡,在夏季必须把牛放出去吃草,猪至少要有一张稻草铺以便休息,因为“牲畜为人类提供了食品、毛料、皮革等,人类应该格外注意有助于它们健康的环境,从而使它们的天性不受到侵害”。这项法律表达了人类对动物的感恩心情。这是一个进步,因为该法律不仅仅规定人不能虐待动物,更进一步要让动物过上符合它们天性的生活。

人类发展到今日,已经离不开动物,然而人不能如此残酷地利用动物。“善用自然”是今天环境伦理学对人类生活的基本要求,在对待动物的方式上,它要求人们不能无缘无故地伤害、虐待动物,因为“导致不必要的痛苦的行为是错误的”。在这样的原则下,许多地区的人们开始关注动物的生存状态,一些国家更立法保护家畜的基本利益,比如运输家畜时,要保证家畜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屠宰家畜要尽量减少痛苦和避免被它的同类看到。同时,广泛采用电击晕法屠宰牲畜,据说这是使动物最少痛苦的屠宰方法。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饲养者的惰性,这样的法律(保护牲畜法)一般都是强制执行的,如瑞典的牲畜保护法案等就是如此。从中或可看出人们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是艰巨的。 生猪动物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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