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海访谈以打假暴利反造假暴利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三联生活周刊)
记者:你第一次在隆福大厦买假冒的索尼耳机,先是向工商部门投诉,当时是不是希望有关部门为你索赔,结果商店反倒拿工商部门当挡箭牌拒绝赔偿。所以你第二次来北京买假货后,就直接向商店索赔,这是不是吃一堑长一智?
王海:是这样的。如果当时通过有关部门投诉就能获得赔偿,谁还去面对面跟商家冲突?如果不是商家说你为什么不直接找我们解决,有关部门干预后我们也没办法直接赔偿你,我第二次不会那样做。
记者:你第一次买了两副假耳机先去鉴定,结果发现即使商家赔了一倍,也不够你的投诉代价。所以你再确认是假货后,又去买了10副假耳机,想获得更高赔偿,这样才有赚头。后来,商家说你“知假买假”,是敲诈,你便改为一次性购买一批假货,是不是防止授人以柄?
王海:是这样的。从此,我不再先买一两个假货,鉴定后再大批买进,而是一下买进一批。这样一来,风险很大,所以我把购买的假货限定在很小的范围,一是直观上基本就能猜到是假冒商品,二是主要在小电器方面。因为我做过电器推销员,有一些常识。我能够屡屡查获假货,并不是因为我是识别假货的专家,而是中国的造假者太拙劣。由此我想到两个问题,一是我都能看出是假货,那些经营者应该比我有商品知识,他们就看不出来?二是这么粗糙的假货,就有人敢生产,就有人敢经销,说明造假贩假者太猖狂了。
王海说:“我是一只益鸟”
记者:按照你“打假索赔”的思路,应该是购货金额越大,获得赔偿额也越大。我查了一下你1996年以来的打假策略,有一点很让人琢磨,为什么你每到一个商家购买假货的金额一般在1万元左右,此中奥妙何在?
王海:这是出于几方面考虑,也是在历次买假货中摸索出来的,1万元可能是一个最佳的点。首先,在商家买1万左右的假货,索赔1万元比较顺手,既让商家心疼又不至于惹太多麻烦。比如让它一下赔两三万,他就会跟你扯皮,甚至跟你较劲儿打官司,使打假索赔变得很棘手。其次,出于安全考虑,商家犯不上为一两万元跟我玩命,对我进行人身报复。再者,现在直接向商家索赔越来越难,经常惹出诉讼,而打起官司如果索赔在1万元以下,还不够费用,所以这个数是下限。而官司输赢的概率各占50%,买假货太多索赔过高,一旦输了亏损也大,所以这个数也是上限。
记者: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但为什么只有你走上打假索赔之路,并且名利双收,你能否分析一下自己走上这条路的各种因素?
王海:一般的消费者是“见了假货绕着走”,一看这商品吃不准是真是假,索性就不买。大概有10%的消费者心存侥幸,吃不准也就买了,当他们发现上当后,又有很多人觉得不值得去投诉,去找那份麻烦,所以真正要求退货的人也只有10%。实际上,能够坚持到底的人也就只有10%,而退了货还要求索赔的就更少。因为中国人有个传统,那就是“得饶人处且饶人”。这种对制假贩假的宽容,实际是对假货的纵容,对自己利益的一种忽视。也正是这种怕惹事、怕麻烦的处事哲学,使像我这样的敢于打假索赔的人很少。我最初也没想到会走上今天这条路,只是看到这条法律,就想试一试灵不灵。结果隆福大厦不仅不赔我,有的媒介还说我是“刁民”,所以我就想较这个劲。第二次打假索赔的成功,给了我某种启示。按理说,一般人,出了这口气也就完了,谁还会把它当成一种职业?打假索赔确实很麻烦,天天与卖假货的商家斗气斗智。可我当时看得远一点,不但想到打假索赔利民利己,而且可以通过索赔来积累一定的资金,成立一个公司。也就义无反顾辞了职,把打假索赔当营生,当成生财之道。
记者:你的打假索赔之路始于1995年9月,算起来至今一年半,你总共获赔多少钱?
王海:我没有详细地算过帐,目前手中所剩的现金也就两三万吧,手中还有七八万假货正在索赔。如果官司打赢,一赔二可以收回资金十五六万;如果输了,就剩一堆破烂。打假索赔快两年了,没赚多少钱,也正因此办公司的事一直拖下来,后来是四川希望集团无偿资助了10万元注册资金,才梦想成真。
记者:不管怎么说,你这条路走对了,你用不到两年时间就有了自己的公司,而且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成立公司后,还继续你过去的打假方式吗?
王海:首先声明,我注册的不是打假公司,我最初的本意是成立一个商务调查公司,但工商局说只能注册商务咨询公司。我今后打假的方式可能要有所转变,但原来那种个人打假的方式也将继续保留,只是处于次要地位。
记者:你能否披露一下新的打假方式是什么样的,也就是你的公司经营范围和方式是什么样的?
王海:首先我帮企业打假,前些日子帮广东爱得乐公司查了一回假冒产品,由爱得乐公司出费用,然后再给我们一些劳务报酬。爱得乐公司每年投入打假的经费有100万元,采取的方式主要是自己派人四处打假,这样成本高效果差。全国像爱得乐公司这样做的企业很多,我的公司便可以接受多家委托,然后利用各地的当地人,成立我公司的子公司或办事处。爱得乐公司不可能在各地成立“打假办”,它便可以利用我的网络,厂家投入少见效大,何乐而不为,而我接受多家代理也就形成规模效益。
其次,代理商家检验商品。据我打假这些年的体验,没有一家商场的老总,愿意卖假货而败坏自己的声誉,但每家商场经营的商品都成千上万,逐一检验成本太高。比如一家商场经营1万种商品,每检验一种商品至少需要500元;把全部商品检验一遍,就需要500万元。而我如果代理100家这样的商场,把这些商品送检一次也需要500万元,可摊到100家商场的头上,每家的送检成本就是5万元,我向每家要10万元,只是他们每家原来送检成本的2%。他们划算我也划算,我代理100家营业额就是1000万元。
第三,代理消费者投诉索赔,过去消费者单兵作战势单力薄不说,单个索赔成本也高。我也来个规模效益,集中索赔,集团诉讼,声势大成本低。
其实,这样做是跟造假者学的,造假者现在已经形成生产销售一条龙,形成网络。他们在寻求造假的规模效益,那么我打假为何不能寻求规模效益呢?
记者:你过去打假的主攻方向是厂家商家,现在是帮厂家商家,有人说你被“招安”了。过去,你个人打假发了点小财,都有人说你是“刁民”,是“黑吃黑”,鼓励你就等于鼓励“去偷小偷的钱”;现在,你追求打假的规模效益,你就不怕受到更多的道德上的指责?
销毁假货:国家予不法分子以严厉的打击(新华社)
王海:其实不然。我过去打假的对象是,制假贩假的厂家商家,现在帮厂家商家肃清假货,打假的立场并没有变。过去,我去挑商家的假货,一些商家攻击我钻法律空子坑国家。现在,我换一种方式,帮你商家肃清假货,这样就缓解了对立情绪,他们理应支持我。我为什么不放弃个人打假索赔的方式,就是针对那些“知假贩假”的商家,坚决予以打击。从另一方面讲,我原来的手段是打假索赔,现在是帮厂家查假冒产品,然后去有关部门投诉,这种做法更容易得到社会接受。
至于我的收益肯定比过去要多,这是因为成立公司后,换了打假方式,打假的广度和力度都增强了,效果也更明显,对我们的回报也就相应增加。如果这个社会不需要王海,不需要这种打假方式,我们就无法生存。
记者:从你的话中可以品出一种意味,就是以打假的暴利才能制约造假的暴利,造假者可以成为百万富翁,那么打假者更应成为千万富翁亿万富翁,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制约假货泛滥。
王海:是这样的。《消法》第49条规定,消费者买到假货,损一赔二。从立法本意看,就是利用利益机制鼓励消费者维护权益,打击假货。现在造假者的暴利可不止100%,可消费者买到假货后虽名义上可获加倍赔偿,但扣除投诉成本,往往得不偿失,这是许多消费者上当后放弃索赔的根本原因。我觉得,法律应该让消费者获得10倍以上的赔偿,这样才会掀起全民打假的热情。而全民打假等于布下天罗地网,让造假贩假者防不胜防。打假是举国拥护的行为,通过打假致富等于是通过合法途径致富,这是中国应该大力提倡的。我的打假之路是布满荆棘的,要与商家反复交锋,磨破嘴皮,甚至还要冒生命风险,那么我的收益就应是“勤劳致富”加“风险收益”,双重的回报。 职业打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