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现象冷思考:千万个“王海”在成长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刘元)

轰轰烈烈的“王海现象”,确实给一些利欲熏心知假售假的商家们当头一棒。《消法》第49条关于经营者有欺诈行为要增加赔偿条款的落实,使各地涌现一批大大小小的“王海”。但是,王海并不是人人能当的。“冷脸难看冷凳难坐冷言冷语难耐,投诉难投索赔难索商家厂家难斗”。这些索赔的遭遇步王海后尘者未必知其厉害,而一旦陷进去就很难自拔。

湖北青年张磊自去年1月开始分别在广州、武汉等地仿效王海以购假索赔打假,所到之处均凯旋。8月15日,张磊等4人到广东惠州银山大厦要求退货和增加赔偿时,该商场拒不认帐,商场保安抢走了张磊所购的皮带和发票,又对其搜身,扣下身份证,并由保安用警棍殴打后装进货柜车扭送进派出所,说这几名外地人到商场敲诈勒索。第二天,张磊等人被戴上手铐并收审到晚上才放出。在银山大厦所购皮带及单据、记帐本等物品被扣。

曾被称为“南京王海”的吴盛,去年初在南京“打”了一阵假,“打”到一商系统的“鼓楼”等百货商店就“打”不下去了。他前后共购进一万多元的商品,上门索赔时,商家让他拿出假货鉴定报告,他一时拿不出来,不但索赔不成,最后连退货也成了问题,至今他家中窝着未获赔偿的手表、香皂、眼镜等价值数千元的商品。

山东青岛的臧家平被称为“第二王海”,他在青岛的“华联”“利群”等9家商店购买大量假冒“日立”“东芝”充电电池,货款达6万元之多。尽管他费尽心机,最终拿到了电子部化学物理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鉴定和日本“日立”电池制造厂家来函,证明电池是伪造品。但他要求依法增加赔偿时,被无理拒绝,投诉于有关部门,又均未被受理。万般无奈之际,臧家平走进了法院,状告9家商店。

王海的同行儿中,有张磊、吴盛、臧家平这样遭遇的不计其数,但在购假索赔中也不乏胜者。

程远是北京第一位知假买假并通过打官司赢得了双倍赔偿的消费者。1996年5月29日程在北京中电开源贸易总公司家电商城花13150元买下的7部无绳电话机,经北京市无线电管委会鉴定,工作频率均不符合国家规定,是国家禁止销售和使用的产品。程远据此要求双倍赔偿,遭到商家拒绝后,把商家送上被告席,经海淀区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方退还程远所购无绳电话机款13150元,并赔偿程远13150元。该商城不服提起上诉,10月22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北京中电开源贸易总公司家电商城加倍赔偿程远26300元,7部无绳电话由法院予以没收。

因购假索赔几乎“打”遍河南新乡各大商场而小有名气的周春江,去年3月22日在新乡工贸中心内由中亚照相机有限公司开设的“相机世界”花1930元购买“理光”RZ—900D照相机一部。周春江认为,此相机是台湾组装的,商品标签上注明产地日本是一种欺诈行为。因索赔未果,周同时状告新乡市工贸中心和中亚照相机有限公司。11月7日,经新乡市新华区法院判定,周春江获胜,由中亚公司付给他双倍赔偿。

马来西亚商人陈廷智先生去年11月30日在湖南衡阳商业城新时代商都的手表柜台,花752元买下精工牌和梅花牌情侣表各一对。当他得知买的手表是假货,感到大丢脸面。在向律师咨询后,他于12月4日向衡阳市江东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12月10日,在法庭调解时,陈拿出97万元港币存单向法官坦言:“我不是为赔钱来告状的,我是来中国投资的。既然被告能承认错误并道歉,我同意被告赔偿我1700元就行了。”陈刚说完,被告周灵芝马上掏出1700元递上。法院没收了周的4块手表并罚款300元。至此,我国首例外商“打假”案经法院调解了结。

王海对这些“同一条战壕里的战友”十分关注,深谙此行当之艰难的他,希望各地的哥们儿能克服困难,顶住压力,坚持下去,因为他们干的毕竟是件能推动整个社会前进的好事。 法院法律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