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是个绿林好汉?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三联生活周刊)

问:何山与王海同是“疑假买假”,同是“买假索赔”,为何结果截然不同,对何山好评如潮,但对王海地却毁誉参半,您怎样看待这个现象?

答:何山是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巡视员,也是《消法》的起草人之一,他疑假买假的动机是通过司法实践,完善法律。在整个“买假索赔”中,他又有意排除谋利因素,比如在起诉书中便提出“所获赔偿全部捐给打假基金会”。这样,何山的打假动机和目的便很纯洁。而且作为一个官员,不仅积极推进立法,而且亲自进行司法实践,以完善法律,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当官为民谋利而不谋私利,一直被我们这个社会公认为美德。

王海是一介草民,他走上职业打假要有十足的勇气,他通过打假谋求生存与生财,原本无可厚非。但因为他打假的对象多是国有大商场,因此便有人说他钻政策空子,坑国家肥自己。按这样说法,那些国有大商场损害消费者利益,“损人民肥国家”就名正言顺吗?“利益”本是一个词,但我们的传统道德往往把“利”与“益”分开,做了好事而不求利则是好人;做了有益的事而发了财则不道德。我认为这种传统道德已经过时,现在市场经济需要与之适应的新道德。

问:现在假货猖獗,与一些政府部门的地方保护有关,这说明造假者有一个利益集团。因此,有人说“王海现象”形成的根源是,“打假的包公难寻,便拥绿林好汉”,您怎么看?

答:目前造假贩假者确实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这不仅体现在他们的经营网络上,更反映在造假者的嚣张气焰上。江苏省副省长去打假竟吃闭门羹,桂林市长打假竟遭电话恐吓,这非常说明问题。本来打假应主要是政府职能,但一些部门的失职甚至护假,才得以出现王海之类的人物。按一般常规,消费者买到假货后应去有关部门投诉,然后有关部门去替消费者索赔,王海第一次也是按这个规则走的,结果受气不说还亏了两三千元。现实使王海寻求了另一种规则,即直接去商家索赔,这条路不仅走通了,而且客观上起到打假作用。我们有些民间规则的产生,往往因法定规则过时或失效,才应运而生的。

问:据说国外也曾出现“王海式人物”,那么市场发达国家的商家与消费者是什么样的关系?

答: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但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商业道德水准是很高。比如制造商和销售商的口号是,“只有不合格的商品,没有不合格的消费者”。我们的厂家和商家经常抱怨消费者使用不当,而在国外,厂家会认为自己在产品设计上有问题,商家认为自己销售时有误导行为,才造成消费者使用不当。外国人有这样的商业道德,并不是因为他们觉悟高,而是竞争太激烈。一些在华的外商,遇到消费者索赔时,并发现确系自己责任后,采取的办法是花几倍的代价赔偿消费者,让他们先消气不吭声。

问:王海“打假索赔”的方式,可谓独树一帜。他发现了《消法》中利益驱动的条款,又发现了现实中有实现利益的途径,也就是找到法律与现实之间的空档,来谋求自己的利益。把王海行为放在当今社会大背景下,您怎样看。

答:王海行为看上去是有点不规则,但客观效果是好的,是社会需要的,因此他得到应有的回报。人作为社会成员,其欲望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模仿”,一是“差异”,模仿欲就是与他人保持一致,按既定规则运作。但人的基本欲求是差异,而非模仿,追求差异就是创造,就会因此产生新的价值,获得更高回报。当然,追求的“差异”如果不是社会需要,那么就将被摒弃,这种创造也就一文不值,甚至遭到社会惩罚。 绿林好汉法律职业打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