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乐死:向法律请求死亡的权利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萧涯)
美国残疾人组织抗议安乐死,标语上写着:我们还没死呢!
1996年9月,现年45岁的一位英国女企业家安妮·琳德塞尔在两位著名的英国律师的支持下,要求政府有关方面和立法机关修改法律,允许她在医生的帮助下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并保证这种与由医生来实施的“安乐死”略有差异的医生行为的合法性。她是迄今为止,英国公开地向这类现存法律挑战的第一人。
1991年的“圣诞节”,是安妮永远也无法忘记的最黑暗的一天。她的医疗顾问对躺在病床上的她说:“你患上了一种罕见的运动神经元疾病,除了脑、眼、耳外,你全身其它肌肉将逐步萎缩,直到窒息而死。这种疾病每年都要夺去5000人的生命。”主治医生还告诉她,“今后的每一天都像是你最后的一天,任何医疗手段都改变不了它的结局。”
起初,安妮还能看到自己裙子下一双大腿的激烈痉挛,随后病情不断加剧,从1993年起,她只能依靠手杖才能走路;1994年3月,她不得不支撑着拐杖才能勉强走上几步;到了1994年的“圣诞节”时,她终于不得不被迫坐上了轮椅。最后安妮再也无法站立起来,她的一切都要依赖别人的帮助,如在床上翻身、喂食、梳头、化妆等等。
当安妮开始感到胸部肌肉正在严重萎缩时,她知道离自己全身彻底瘫痪的那个时刻已为时不远。于是,她要力争由自己来选择结束人生的一天。从1996年1月起,安妮便不断地给议会议员、同病相怜者、人权组织等写信,以争取他们的声援。她的主要观点是:“人应该有权自己决定何时终止难以忍受的生活。”她以真诚坚韧的不懈努力,终于在8月份争取到了两名英国赫赫有名的大律师的理解和支持。
晚餐后庄严的仪式
其实,早在安妮提出此项要求之前,在33万之众的英国绝症患者中间,早已有人在悄悄地这样做了。简就在1994年,在前护士加德纳的帮助下,成功地实施了这个被称之为“幸福的解脱”的自我生命终止行为。
简是在一次火车的意外事故中不幸失去右臂的,在护士加德纳帮助和护理下,她以惊人的毅力恢复了健康。后来,不光带大了两个孩子,还创造了一整套适合自己的独特生活方式,如她学会了用一只手裁缝衣服等精细活,令加德纳十分钦佩,并和她结为了情同骨肉的好友。
可惜到了34岁时,简那受过伤的手臂肌肉附近不幸发生硬化现象,并逐步发展成为一种全身性的慢性神经症状。40岁以后,她每天生活在极端痛苦之中,几乎丧失了语言能力,也不能走动,专门雇请了一位保姆来帮助完成她洗澡、穿衣和吃饭等行动。加德纳有空也时常前去看望和照顾她。
1993年,简在绝望中曾经自杀过一次,未成。加德纳闻讯后立刻赶到了她家里,只见她既失望又无奈地在伤心痛哭。加德纳回忆说:“任何人看到这种情况,都不难理解她是生活在何等的凄惨之中,她已经不能再忍受那种痛苦的煎熬了。我知道了她的决心,于是,我才下定决心要帮助她完成这个心愿。”
1994年9月的一个晚上,加德纳在11点钟时抵达了简的住所。简正在与长大成家后回来探望自己的儿女们一同吃晚饭,儿女们并不知道这恰恰正是母亲辞别人世的“最后的晚餐”。当儿女们离去后,加德纳陪同简又坐了几个小时,让她尽量回忆并畅谈了许许多多令她愉快而难忘的往事。然后,简先是吞下了几粒止痛片,然后让加德纳把准备好的塑料袋与塑料绳递给她,她艰难地用塑料袋套住了自己的整个头部,随后又用早已不太灵活的左手迅速拉紧了塑料绳。
在此之前,加德纳已接到简交给她的一个详细名单,她请这位护士老友在自己死后再通知名单上的亲朋好友。加德纳尽量抑制住自己的伤感,安静地注视着这位勇敢的老朋友“最后时刻的来临”。最后,在加德纳的注视中,简如愿以偿地实现了自己的最后愿望。
3个星期后,加德纳被召进警察局,警官一再要求她回答的问题是:“你为什么当时不打电话给急救服务处?”她平静地回答道:“任何亲临过其境的人,任何了解简的苦难的人,都会理解我的心情。”经过再三的询问和调查以后,警察当局决定不对加德纳提起任何起诉。
富有意味的是,如今已有9个子孙、事业有成、生活美满的加德纳本人,也早就立下了一份正式遗嘱:“当我到了不治阶段时,千万不要为我治疗,我只需要一个小胶囊。我早已准备好了,我会合法地自我终止生命。”
赞同与异议并存
当然,在英国除了加德纳以外,其他一些医护人员也有过相类似的经历。比如“志愿支援安乐死协会”主席麦克·绶尔璋医生就坦率承认,他曾经悄悄而积极地帮助过一位绝症病人加快终止自己的生命;他还曾应绝症病人的邀请,前去开过超剂量的“吗啡散”。他说:“我希望通过安妮·琳德赛尔的呼吁,将导致对医生在这方面的解禁。我认为公众观念已经有很大的改变,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支持医生支援绝症病人自行终止自己的生命。”
英国官方和民间的各种民意调查结果,也无可置疑地证明了这一点。例如,在750名被调查的议员和医生中,竟有22人承认曾经不顾法律束缚,帮助过绝症病患者自杀。“英国医生协会”在1996年9月中旬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还显示,在对数量广大的英国公众随机抽样时,有46%的人支持医生那样做;还有37%的人表示自己愿意帮助医生或绝症病人那样做,而且他们都一致希望法律应该适合新的形势需要,早日对相应的法律条文作出修改。
英国公众赞同者的一个观点十分值得世人注意:在一个人类已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生”与“长”的世界上,我们也应该有权控制自己的“死”,因为医学已使我们能在很大程度上不再把“死”的裁决权交由大自然控制。他们还认为,愿意那样做的医生同样是在尽其“天职”,决不应该就此让他们感到面临巨大压力与违法危险。
持有异议的反对者当然也不少,他们主要忧虑的是:有些非绝症老人会因此而担心自己拖累后辈,便过早地结束自己的生命。也有的人害怕的是:如果医生被允许那样的话,他们与病人之间彼此信任的关系将会遭致空前的破坏。是否应安乐死,目前在世界各地都已成为争议的热点。
“自尽机器”还是帮凶
在美国,各地的情况略有差异,因为在这个国家的各个州,处理此类问题的法律都不尽相同。
美国有个叫吉拉尔德·克路斯特的人,在6年前患了老年痴呆症,行动不便,记忆力也严重衰退,很多人都认为他不会再有几年好活。由于他的妻子待他不好,老人在突然离开妻子5个月后,才重新回到了加里福尼亚的妻子身边。法院因此而调查他的妻子鲁丝是否曾经计划过终止他的生命,老人再待在妻子的身边是否有安全保障?
结果鲁丝本人坦然承认,她曾去咨询过绰号为“死亡医生”的杰克·克沃尔基安,后者以专门帮助绝症病人自行终止生命而名扬遐迩。杰克的私人诊所在底特律,他运用他所发明的一种特殊机器,病人只要轻轻按一下按钮,就可以服下足够的毒药自尽。他曾先后“帮助”过35个病人完成了自我了结任务,有5次成功地逃过了被法庭起诉。
澳大利亚第一例依法实施安乐死的病人罗德·丹特
当鲁丝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儿子契普之后,儿子便“劫持”走了父亲以防不测。鲁丝坚持说丈夫曾经几次表示过,愿意尊严而无痛苦地死去,但儿子仍坚持要求法庭发布一道书面保障父亲安全的命令。法院在经过调查后同意鲁丝儿子的请求,因为他们确实认为鲁丝有可能动用杰克医生的“自尽机器”。1996年8月,加里福尼亚一家法院作出最后裁定:即使通过了“安乐死”法律,吉拉尔德也不属于这个范围。
在纽约市,过去限制医生援助绝症病人的禁令,则已于半年多前被撤消。一些重病人与残疾人说:他们为此感到种种无形的压力,好像为了减少家人的负担,他们理应早点选择死亡似的。“保护服务处”的律师莉莎也指出:“这些人常常感到心情沉重,因为好像社会已经在告诉他们:可以作选择了,你有权去死了!”
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
在美国康涅狄格州有一名92岁的残障老妇人,因为胃穿孔被送医院。诊断医生建议老人马上开刀,她却拒绝了医生的好意。她说:“活到92岁,比我的亲人和朋友都高寿,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医生坚持不同意放弃治疗,老人在医生的压力之下,手术几个星期后,就因中风去世,在死前的数十天中,吃尽了苦头。当时的主治医生努伦在不久前出版的一本书中承认道:“我战胜了胃溃疡,却打败了人道地照顾临终病人这一场重要的仗。”
用于安乐死的装置:病人可有两次选择反悔的机会。敲确定键后,与计算机连着的注射器会自动注射药物。30秒后,病人安静地逝去
这名老妇人的故事和一项耗资2800万美元的研究结果显示,虽然在过去20年来,美国不断有人主张人人享有“死亡的权利”,但目前要求放弃治疗以自然的方式离开人世的人却很少能够如愿以偿。尽管这些人在不省人事前已经明白地表示,临终前的痛苦太长了。
参加这项名为“支持”的研究计划的人员,在记录了4300名临终病人的医疗详情后发现,有70%的病人的医生根本不允许他们自由选择死亡。在那些事前叮嘱医生不要设法挽救他们的病人当中,只有49%的人可以如愿以偿。更糟糕的是,有40%临终病人死前至少要在特护病房内折腾10天以上。有50%神志清醒的病人反映说,在医院的时间至少有一半是在痛苦中度过的。
“支持”计划的研究人员另外挑选了4800多名临终病人,参加一项旨在推广较为人道的临终护理方式的计划,结果却不尽如人意。这项“支持”计划之所以失败,其主要原因在于:尽管它允许病人按照希望作出如何离开人世的选择,但一旦病人进入了危急状态,主治医生很难有时间与病人或者病人家属商量是否按照病人的临终意愿行事。而且即使有时间商量,双方也未必能够达成一致意见。
从医生方面来讲,他们确实也承受着较大的压力,因为美国医学界人士普遍缺乏“使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的认识。就如努伦医生所指出的:假如当时他同意不为那名92岁高龄的老妇人开刀,他本人就要为一切后果辩护。在每星期的外科例会上,大家都会认定决定不开刀的是他,而不是病人本人。
同时在美国,医疗保险也往往不包括疗养院和在家中接受治疗的费用,因此病危病人最终总是被送进医院,受到护士、医生和专家的包围,病人在临终前难免不被再“折腾”一番后才能解脱。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美国医学协会已经组成了一个特别小组,专门负责推广“妥善的临终照顾”。主持特别小组的礼尔顿医生说:“医生一定要学会向临终病人讲:我们已经没有什么办法了,但我们会在这里照顾你到最后。”另外一名医生则建议道,今后一定要把临终病人的意愿像他们的血型一样登记下来。医生在决定是否救治病人前,一定要好好研究一下病人的意愿记录,并尽最大的可能遵照病人的临终意愿去做。
米尔斯的死引起的争议
1996年“圣诞节”的前几个星期,珍妮·米尔斯女士最后一次从家乡南澳大利亚州前往北部地区,以求在这个全澳大利亚唯一使“安乐死”合法化的地方安然死去。
一个星期四的早晨,在北部地区首府达尔文市一家医院里,米尔斯终于能够如愿以偿。当着丈夫和儿子以及帮助她实施“安乐死”的尼兹切克医生的面,她在说了“终于平静了”这句她一生中最后的话之后,她的血管被注射进了致命剂量的特制药物。自去年以来,米尔斯女士是澳大利亚北部地区通过《安乐死法》后第二位运用此法实行“安乐死”的人。第一位是于1996年9月死去的前列腺癌病人罗德·丹特。
今年52岁的米尔斯是位5个孩子的母亲,早在多年以前,她就患了一种很少见的皮肤癌。这些年来,她的身体一直非常虚弱,混身上下布满了红色的伤口。在死前一天所写的一封信中,她称北部地区的“安乐死”方法“非常好”,对于不可救药的病人,“安乐死”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它可以使人免于痛苦。米尔斯女士认为,在北部地区,自己的死很合法,自己也死得很有尊严。她希望北部地区的这个法律将来不会被联邦议会推翻,从而能使许多像她那样的病人也能免于痛苦的折磨。
无条件地延长病人的生命:在我国,安乐死依然是个敏感的话题(郭军 摄)
米尔斯的“安乐死”立刻引起了澳大利亚一些宗教和爱护生命团体的强烈反应。悉尼一位英国“圣公会”教长乔宾斯说:“使‘安乐死’合法,说明在治病救人方面澳大利亚已经到了无计可施的地步。”不过,支持者也大有人在,维多利亚州州长杰夫·肯尼特认为:米尔斯“死得漂亮”!他说:“在经过深思熟虑和反复征询专家意见后,在冲破重重阻力后,在家人的完全支持下,在承受了巨大痛苦的情况下,对于一个行使了自己‘安乐死’权利的公民,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
按照北部澳大利亚《安乐死法》规定,必须要有4位医生的签名,病人才能被实施“安乐死”。然而,最初几乎没有医生愿意在米尔斯的“死亡申请报告”上签字,米尔斯不得不为此向法庭提起诉讼。在她死前的最后一刻,4位签字的医生才算凑齐。在此期间,一直有人在警告北部地区的医生们:如果《安乐死法》最终被联邦议会否定,参与其事的医生将会被指控犯罪。
澳大利亚“自愿安乐死协会”的赞助人鲍姆教授说,其实,在澳大利亚的其他一些州和地区,“安乐死”事件比比皆是,只不过由于不合法而没有被披露出来。作为“安乐死”的支持者,尼兹切克医生也说:“在达尔文市的医院里,目前至少还有5个人在等待实施‘安乐死’。如果不尽快动手,过了2月下旬也许就会晚了。”
尼兹切克医生的话并非“空穴来风”,因为米尔斯女士也许将是澳大利亚第二个、可能也是最后一个合法“安乐死”的人。不久前,澳大利亚自由党议员凯文·安德鲁斯在众议院提出一个议案,要求否决北部地区的《安乐死法》,该议案获得了众议院多数成员的支持。不过,澳大利亚联邦两党联合政府的一位“安乐死”问题的发言人却在近日表示:“安乐”应该作为一种减轻病人痛苦的补充服务项目。至于是行还是禁,很快就会见到分晓了。
这一天不会太遥远
世界上最早通过“安乐死”立法的国家是荷兰,医生支持病人自行终止生命这种举动,已经早就被社会公众所广泛接受。有一位医生援助的对象,是一个患了严重神经失调的31岁女子;另一位医生的援助对象则并非绝症患者,而是由于失去丈夫和孩子心情过度悲伤又无法自拔的妻子。
现在,当英国报纸纷纷不断登载介绍国外的各种情况后,引得各界人士的争论更趋激烈。迈克乐·贾穆洛维茨是伦敦一家医院的病理学专家和顾问,也是“医生同业会”的书记,他认为:“如果英国追随荷兰的榜样,几千名老人将会从此生活在恐惧之中。因为他们担心有朝一日在进入医院后,由于别无选择只好接受‘医生支援自杀’的判决。”
一些英国医生也警告说:“这样做随之而来的,将是人们对于医疗界的极度不信任感。而作为医生,我们不仅应该对病人和家属,而且还应该对整个社会负责。”
“英国医生协会”主席斯图亚特·霍尔纳则持不同意见,他认为应对每一个例子进行具体的分析。有些绝症病人的确应该得到这样的援助,但也会产生一些相关的问题,如像有的医生甚至为了自己要早点去度周末,便随意在星期五的下午“提前”把老病人杀死了之,他们手中掌握的生杀大权实在有些太大了!
迄今为止,英国各地法院的态度在执行上也是不一致的,有几位医生就曾因援助病人自杀而被起诉上了法庭。1985年,利兹市一位医生因此而走上被告席后,法官认为他犯有“谋杀罪”,但陪审团却认为他无罪,最终他还是被无罪释放了。1990年,一对兄妹因为试图增加垂死母亲的药量而被起诉,但在结案时他们仍被有条件地获释。
卷入此次英伦三岛大讨论的多数律师与医生都确信,此次安妮·琳德赛尔所提出的建议,可能会为争辩已久的“医生支援绝症病人终止生命”问题的最后明朗化,彻底解决好相关的法律和道德方面的症结问题,起到不可估量的重大推进作用。如今,既然已有那么多著名的大律师、有影响的议员以及普遍的公众在支持她,那么,英国通过法律来确认“让病人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的这一天就不会太遥远了。(编译自美国《新闻导刊》杂志) 英国法律安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