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消48项收费,房价会减肥吗?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严言 皮昊)
1997房地产市场开篇迎来国家计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出的一纸《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48项不合理的建设项目收费被一刀砍下。政府部门使出的这招在社会各阶层特别是房地产业引起强烈反响,人们在听到这条消息时脑子里第一个反应就是大家关心的房价能否会降低。
对于商品房价格,这几年已被社会炒得过热,政府部门在谈到此事时,往往归于建设费用过高。去年10月,建设部人士在全国新增安居工程实施城市工作会议上就曾强调,目前实际建房成本只占房价的50%,另外的50%都是别处加上去的各种税费。如果重新核定建房价格,把不合理的部分收费去除,房价会降低20%—30%。
在政府部门的言论背后,是这几年扶摇直上的城市房价,1990年全国商品房的平均售价为705元/平方米,到1995年则升为1710元/平方米。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普通商品住宅的价格更涨到每平方米七八千元。而北京目前高档公寓房日租金达每平方米50—80美元,售价为每平方米2000—3000美元。如果北京市的一个普通工薪阶层职工想租一套这样150平米的3居室住上一月,需掏出自己10年的工资;若要买下,他就得不吃不喝地工作400年。
房价高得离谱是大家的共同感受。根据国际惯例,住宅价格与一般家庭年收入之比应保持在3∶1至6∶1之间,若超过6∶1,市场上就难以形成有效需求。从有关部门得到的资料显示,美国的房价与一般家庭收入比为2.8∶1,英国3.8∶1,巴西为5.7∶1,瑞典为1.8∶1,中国为10∶1。北京若以家庭年收入2万元计,要在市区购一套56平方米住宅会耗去一个家庭18年以上的收入。
经国务院批准取消的48项建设项目收费
目前城镇商品房的价格大致由4部分构成:成本、税收、利润、地段差价。近几年地皮价格和建筑材料价格的飞涨为房价“步步高升”注入了最大的动力,可各种搭在建筑商身上的大小收费也不容轻视。1985年,广州房地产业税费项目只有5项;而到了1994年,摊入商品房成本的税费就多达60项,其中属国家规定的有8项,广东省规定的有12项,广州市规定的则多达40项。就税费的性质而言,这中间属于税收的为13项,事业性收费有12项,行政性收费17项,劳动性收费8项。房地产商从开发到销售,前后至少要与20多个税费征管部门打交道:土地部门16项,市政管理部门 6项,工商财政税收部门14项,公安、司法部门3项,教育部门2项。据建设部房地产司对全国20多个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展开的调查表明,各地都有不少部门和企业向房地产开发征收了名目繁多的费用。一般在100种左右,高的到了200多种。“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繁杂的乱收费乱摊派,最终压得购房者望房兴叹。
据有关人士透露,此次被取消的48项建设项目收费涉及建设、土地、管理、公安等14个部门,主要是减少了不合理的收费,但这些收费项目虽多,可绝对值并不是很大。国家计委人士认为,总的来说取消这48项收费项目不可能在短期内造成房价明显下跌,不过可以使房价基本保持平稳,抑制房价上升势头。房地产市场对此举也反应平静,业内人士指出这次大量取消收费项目表明政府对房地产业管理进入到一个实际操作阶段,房价至多只会下跌10%,甚至会稳中有升。这位人士说,若国家想大幅度促使房价下跌到一个大众消费者可以接受的程度,只有减少目前在房地产成本中占大头的土地费用,改变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营业税又向买房者收契税的双重征税体制。 房价下跌房价全国房价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