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信用走近百姓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皮昊)
1996年8月,上海的李先生在阔别9年之后重返美国。没过几天,他拿着自己过去的驾照开车上街,不料,一不小心超速,被警察逮住了。李先生的驾照号码被输入电脑,刚才还和颜悦色的警察马上表情严肃起来。原来,1987年李先生在离美回国时在自己的信用卡上透支了1000美元。这下“躲不过十五”的他只好新账旧账一块算了。
让李先生遇上麻烦的就是国外商业银行日臻严密的个人信用制度。
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各种技术手段的完备,现在商业银行已不仅仅只为企业提供服务,而是像一家品种齐全的“零售店”,为个人提供各式各样的金融服务。其中,向居民个人提供银行信用已成为国外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和中间收入的重要来源。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了解到,尽管现在商业银行的个人金融服务因地而异,但一般来说主要不外乎3种方式:为居民购买大件商品提供商业信用;为购买住房提供抵押贷款;使用信用卡。而对我国的商业银行来说,金融服务还是多集中在向企业或个体、私营户提供生产经营性资金,以信贷和存款业务为主。针对居民个人的金融服务项目仍仅仅局限在存款储蓄业务和信用卡的发放上,为个人消费提供的信贷业务极少。
银行界人士认为,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个人金融服务上远远落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我国的金融业而言,这方面的障碍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缺乏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二是市场配套体系还达不到应有的水平。
作为促进消费的有效手段,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以分期付款来促销,需要有健全的个人信用保证制度。有关专家指出,我国行之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制已经给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础,但仅有这些还很不够。就以使用最为广泛的信用卡来说,尽管国内银行透支额度都很小,仍因各商业银行间并未实现全国联网,给一些想恶意透支的罪犯提供了很大空档。他们可以在农行的信用卡上透支之后,再用工行的信用卡透支,这样“积少成多”往往银行还难以察觉。江苏一中等城市的工商银行自1991年开始发行牡丹卡,5年中已发生信用卡透支236起,其中属于恶意透支的达170起,占用资金达130多万元。
有了信用卡的前车之鉴,一些商业银行在进行其他个人信贷的尝试时又不得不采用一系列担保、抵押等近乎苛刻的繁琐手续,钻空子的人是少了却吓跑了一大批跃跃欲试的消费者。
人行金融所人士介绍,国外商业银行的个人信用制度也是建立在以个人财产作为抵押、担保的基础上,但在具体操作中要注重实效,对贷款者的财产状况、工资收入以及所在公司的情况都有一套详尽的调查方式,最大限度反映了个人信用的实际状况。
这位人士同时指出,国内商业银行难以开展个人金融服务还在于市场环境滞后。一些商业银行在开展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时,往往会有一批房主因为到期还不了贷款而将房产交给银行。可银行在接受房产之后,由于国内没有发达的房地产市场,无法将房产很快置换成可用的资金,这给银行的正常运转带来相当大的麻烦。
金融界人士认为,既然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发展和广大社会居民都需要发展个人金融业务,就不应因为在发展初期的一些在所难免的缺陷而人为设置障碍。商业银行走向“零售店”是必然趋势。 银行金融银行信用商业银行信用卡金融服务个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