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决定了最后结果?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张钰)

1993年10月,瑞典斯德哥尔摩卡罗林斯卡医学院宣布,美、英两生物化学家罗伯兹(R.J.Roberts)和夏普(P.A.Sharp)由于“发现分离基因的卓越贡献”,共同获得该年度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10月底,美籍华裔生化学家周芷(L.T.Chow)及其丈夫布鲁克给瑞典皇家科学院写了一封信,说明他们夫妇与罗伯兹博士等人“合作发现分离基因”的经过,强调“分离基因是周芷博士首先发现的”,卡罗林斯卡医学院诺奖评委会“未弄清楚”,于是,一场有关“分离基因发现权”的争议由此而起。虽然诺奖评委会对此争议未予置评,仍依惯例于当年12月授奖给夏普和罗伯兹两人,但是却难解世人心头之疑惑。

关于论文署名

罗伯兹博士的获奖论文,刊登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细胞》(Cell)学报1977年9月号第12册1—8页。据称,这篇论文报导了作者通过核糖核酸的剪接(mRNASplicing)发现“不连接基因”的实验结果,首次揭示了“分离基因”的存在。这一研究成果改变了人们对于遗传基因的传统认识,为发展“基因疗法”治疗癌症和遗传疾病开辟了新的前景。

该论文作者的署名顺序是:周芷、格林那斯、布鲁克和罗伯兹。根据多人合作论文的署名惯例,署名顺序虽然不一定等于功劳排名,但第一作者多是文章主要撰稿人,或是对研究成果贡献最大者,或至少是提供实验结果最多者,因此功居第一的可能性往往最大。压尾作者的功劳很难判断,既可能是贡献最小者,甚至不过是勉强可以挂名者,但也可能是文章最后定稿人,或是资历最深者,或是研究设计指导者。研究设计指导者的功劳当然也可能最大,诺奖评委会或许正是这么看待罗伯兹与周芷及其他作者之间的关系。但,这毕竟只是一种假设。

周芷夫妇指出,当年在纽约州冷泉港实验室,他俩主持电子显微镜分析小组,罗伯兹博士主持核酸化学小组,两个组合作进行了核糖核酸的剪接实验。该项合作先由罗伯兹提出设想和计划,并由罗伯兹小组提供部分实验样品,这些都是罗伯兹的重要贡献。但是,周芷博士作为核酸—电子显微专家,在利用电子显微镜首先发现分离基因前后,不但没有依靠罗伯兹博士的指导,而且还证明了他最初关于信息核糖核酸合成的设计思路之误。但,这恐怕只是一面之辞。

不过,1977年该所的《年度报告》已经载明,上述实验由周芷小组和罗伯兹小组合作进行。因此可以肯定,周芷和罗伯兹之间,至少在名义上不存在谁指导谁的问题。

罗伯兹对该论文的功劳也许确实很大甚至最大,但是否大到足以使周芷的功劳不够资格相提并论,却是非常令人怀疑的。否则,两人既无“学生署名在前,导师署名在后”的渊源,罗伯兹为何会同意由周芷领衔发表他本人最有资格独享盛誉的研究成果呢?

据美国《波士顿地球报》(11月5日)和《伯明翰新闻报》(11月7日)报导,罗伯兹博士在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我知道她心里很不舒服。他们夫妇俩应该居功,但结果是瑞典人在作决定时,无法将5至10人的名字都囊括在内。”看来,他认为关键在于诺奖评委会的评判:周的贡献远不如他和夏普“卓越”,而与布鲁克等5至10人的贡献处在一个较低的档次,罗伯兹博士对此判断显然当仁不让,使人难以想象他当年会是个不计名位的谦谦君子。也不知为什么,诺奖提名人和评委会都能理解他当年的“谦让”。

关于诺贝尔奖提名

有关报导说,此次诺奖获得者的提名人沃森(J.Watson)并没有推荐周芷。沃森博士是冷泉港实验室主任,去氧核糖核酸(DNA)双螺旋键结构的首名发现者,1962年诺贝尔生物和医学奖得主之一。沃森表示,他也想让周分享诺贝尔奖,但受限于诺贝尔奖评委会关于每奖最多3名共同得主的规定。如果他提名周芷博士,评委会则不得不再加上其他人。

然而,大多数人并不认为沃森博士的解释有多大的说服力。因为即使他提名周芷,也没有超过3名的限制。至于别人再追加人选,也没什么不好,候选人数超过得奖名额本是惯例,评委会的任务就是评比和选择,并不劳提名人为此操心。如果沃森想给周芷参与竞争诺贝尔奖的公平机会(且不说分享),他就不必根据自己的判断事先作出提名取舍,而会听任评委会去评选。

由此可见,周芷的贡献之所以被诺贝尔奖评委会所忽视,并不在于“瑞典人在作决定时”的评选结果,而是在于沃森提名时的取舍判断。无论就工作渊源,还是研究领域或学术地位,沃森博士的提名取舍都该是最有参考价值的,诺奖评委会显然不会怀疑其判断的权威性。即便人们曾经根据署名顺序,认为周芷博士应是“分离基因”的首名发现者,但在得知沃森博士的提名取舍后,恐怕很难不改变看法。至于沃森根据什么判断,本来由周芷领衔署名的论文,倒可以提名由罗伯兹独享其盛誉?这至今还是一个谜。

据报导,罗伯兹博士于1990年提出一份有关发现分离基因的《备忘录》,并向一些有关人士散发。有些人认为,罗伯兹是藉此极力游说提名诺奖,并淡化他人贡献。纽约《世界日报》(12月5日)的一篇报导指出:“罗伯兹的备忘文件内容,在争取单独提名上,极可能起到了相当程度的作用。”

沃森博士倒并非只听一面之辞,他于1991年曾要求布鲁克博士提出一份有关此事的报告。布鲁克夫妇当时没见过罗伯兹的备忘文件,并不知道他们的贡献已被淡化。因此,布鲁克在报告中介绍了当年合作实验成功的经过,建议罗伯兹和周芷应同时获提名诺奖,还要加上一个夏普(1977年也在冷泉港实验室进行基因的剪接实验),因为他们分属3个研究小组。这份同时充分肯定他人贡献的报告,与罗伯兹的备忘文件互为表里,显然更有助于罗伯兹和夏普获提名。看来,除非罗伯兹也充分肯定周芷的贡献,布鲁克对自己的妻子的推崇,对获沃森博士的提名根本不起作用。

电子显微镜学先驱戴维森教授说:“周芷的实验结果证明基因确有不同的剪接方式,在基因研究上是个极重大的发现,也唯有她才能说明这些实验结果。”“她的研究工作,绝不是冷泉港实验室里的任何人所能取代的。”这已是后话了。而且把话说到这一步,沃森博士恐怕难以苟同。至于戴维森教授说到:“她是个女人,是位文静的亚裔妇女。有时就这样被忽视了。”沃森博士当然更不会接受了。然而,在沃森博士提出更有说服力的解释之前,人们总会不断地表示疑惑或试图解谜。有人甚至发问:周芷夫妇与沃森博士相处得好不好?

斯德哥尔摩卡罗林斯卡医学院的诺贝尔评奖机构既不是全球学术评判机关,也不是最高科学权威组织,更不可能囊括所有相关领域的专家。因此,其颁奖决定仍属一家之见,原则上未必能够完全客观地反映科学家的贡献,实际上更难免不时留下几点遗珠之憾。这大约也是诺贝尔奖评委会从不更改自己决定的基本原因之一。

然而,诺贝尔奖毕竟是世界科学史上最有影响力的大奖,许多科学家在获奖前后声名大不相同,许多科学成就经它褒扬则令世人有“盖棺论定”的印象。因此,科学界和舆论界都特别重视诺贝尔奖的颁发,以及关心它是否掩盖或偏离了历史真相。相信国际学术界对分离基因的“发现权”会自有公正的结论。 科学科普布鲁克沃森基因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