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老保险:迈进世纪门坎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皮昊)
老龄化社会离我们并不远
今年下半年以来,劳动部先后针对实施已有12年的养老保险采取了两个重大举措。八九月间,劳动部副部长王建伦宣布实施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的时机已成熟,计划将于2000年以前在全国普遍施行社会化发放和管理。十月下旬,劳动部人士又透露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将于年底之前出台,力争在两年内结束各种养老保险办法并行的局面。
在劳动部对养老保险接连出台新政策背后,不难听见另一个声音,那就是中国迈向老龄化社会越来越快的脚步声。
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超过1亿。专家分析,由于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及人们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延长的寿命,中国社会正面临一个人口快速老化的过程:2000年,我国将有1.32亿老人,占人口总数10%,而到了下世纪中叶,全国老年人将达4亿,届时每四个中国人里就有一个会白发苍苍。专家们强调,因为“只生一个好”,下世纪初叶中国传统的核心家庭会荡然无存,取而代之以所谓“1—2—4”(一个孩子、两个父母、四个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庭模式,这意味着以核心家庭为单位的养老传统已走到尽头,建立一个以养老保险为重心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正成为中国所面临的最主要的社会问题之一。
离开专家理论上的推绎,即使现在,中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也已开始感受到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阵阵冲击。1978年,全国离退休人员所需福利费用只有17.3亿元,到1990年这一数字就达到375亿元,1994年更高达883亿元。短短18年,全社会用于养老的保险福利费用增长50多倍,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人口老化并不是“未来之路”,而是一个已经明明白白放在人们眼前的事实。
目前的中国社会里,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感受最深的除了社会学者,恐怕还有那些大大小小国有企业。四川重庆是国有企业集中的老工业城市,目前该市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中,离退休职工近45万人,而这些企业在职职工只有130余万人。重庆市企业平均每年要拿出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30%的利润,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沉重的养老费在无形中加大了企业生产成本,吓跑了许多来渝投资的外地企业,就连当地企业都不愿把钱投在重庆。重庆这几年几乎没有上过有效益的工业项目,更加重了地方经济的不景气。
计划经济体制给国有企业留下了企业养老的沉重负担。随着企业内部职工队伍老化,近几年,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增长速度一直快于在职职工增长速度。企业要养老的弊端日益凸现出来,甚至严重影响到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经济界人士对当前国企改革流行的一句评语是“钱从哪里来?人往何处去?”这“人”字内无疑包含了上千万国有企业离退休职工。不少从事企业破产兼并的专业人士也都承认,解决那些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往往是最让他们头痛的问题。
上海市“中老年大学”南中分校的学员通过有线电视学习有关老年人生活的知识,他们都能享受养老金吗?
面临改革的养老保险
我国尝试进行社会化养老保险始于1984年的国有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经过12年的稳步发展,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已具备了相当规模。
据劳动部提供的资料,截止1995年底,全国国有企业已普遍实现养老保险市县级统筹,其中半数左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了省级统筹;集体企业职工离退休费用统筹达到2219个市县;非公有制企业开始纳入社会统筹体系。此外,铁道、银行、煤炭、水利、邮电等13个行业部门实行了行业统筹。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分别达到8738.19万人和2241.16万人,占全部企业职工的76.8%。1995年,全国共上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50.06亿元,支出836.47亿元,当年收支结余就达113.59亿元。而同期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429.83亿元,可支付当年6.4个月的离退休费用。
尽管养老保险实施12年从数字上看成绩斐然,但在人口老化、经济转轨的今天,我国现行现收现付式的待遇确定型养老保险制度仍在诸多方面显现出不足之处。
劳动部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韩凤指出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中存有三大难点:
首先,社会保险负担越来越重而且分布不均。从地方统计数字看,1995年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工增长速度比在职职工高出5个百分点,造成了很大的基金压力。目前,全国已有15个地区平均提取基金占工资总额比例超过25%,这对本已捉襟见肘的企业而言实在是个沉重负担。韩凤认为当前全国平均职工负担系数为0.256(即每3.9名在职职工负担1名离退休人员),而除去国有、集体企业的其他经济类型企业负担系数仅为0.108(即每9.29名在职职工负担1名离退休人员),显然这些企业占有了社会劳动力构成中较优良的一部分,但现在恰恰是这些占有年轻劳动力较多,社会负担较轻的企业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没有对社会尽到应尽的义务。
其次,养老保险基金收缴难度加大,欠缴情况严重。作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重要来源的国有企业近年来普遍效益低下,企业无钱上缴的情况很多。另外,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资产重新组合,社会保险机构对此也缺乏必要监督手段。因此,企业欠缴越来越多,仅1995年就达66.13亿元,比上年增长10.51亿元。而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职工队伍老化势必会提高保险基金收取比例,反倒令企业更加感到负担沉重,不愿缴纳基金。
第三,社会保险机构对保险基金的管理缺乏必要手段,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韩凤透露,由于《社会保险法》还未出台,社会保险机构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软弱无力。1995年,全国地方各级政府、社会保险机构以借给企业流动资金、委托银行贷款、财政部门借款、社保机构搞房地产等方式共挪用保险基金59.4亿元,占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积累的13.6%。
经济界人士认为,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所以会表现出以上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其本身不大适应当前形势。
按现行养老保险制度,除劳动部门参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外,还有10多个行业也有各自的管理权,民政部管农民,财政部管中央机关,乡镇企业则有的归民政部门,有的靠在保险公司。这种“政出多门”,造成养老保险方案制定和政策实施上支离破碎,缺乏统一性、连贯性。在资金保值上,现有制度要求将80%的养老保险金结余部分用于购买政府债券或存入银行。但由于近年来存款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保险基金结余部分实际上在不断损失。仅广州市以存款或购买国债方式保值的社会保险基金就因通货膨胀两年内损失12.5亿元。而中西部老少边穷地区养老保险基金因此遭受贬值的压力更大。长此以往,保险基金积累会更加困难,无法满足人口老龄化需求。
因此,有关人士反映当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并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没有成功面对社会发展和经济改革对它提出的种种挑战,尽快建立和完善新的全国性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公平效率 二者兼顾
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一个必然结果,不仅是中国面临的一大难题,而且世界各国都难以回避。世界卫生组织预测由于生存条件改善,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全球人口的预期寿命都会有大幅度提高。到2030年后,现在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将退休,全世界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会从现在的9%上升到16%。因此尽早筹措养老保险基金,建立起可行的社会保障体系成为各国政府都极为关注的问题。
日本是目前世界上人均寿命最长的国家,也是较早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它的养老保险制度无论在建立时间还是完备程度上都居于各国前列。
早在1931年,日本就制定了第一部《工人养老金保险法》,通过强制企业和受雇佣者交付养老保险金,不断扩大交付范围,来初步建立自己的养老金制度。战后,日本又先后于1954年和1959年颁布了《厚生养老金保险法》和《国民养老金法》,强制国民必须加入养老金制度,交纳养老保险。1961年,日本正式发放养老金。这标志着日本式“全民缴纳,全民领取”的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建立起来。
日本注重自立与互助的养老金制度从建立到不断补充完善,至今已有几十年历史。如今的日本公共养老金大致可确定为三种:以工薪阶层为对象的厚生养老金和互助养老金,以及以个体经营者为主的国民养老金。日本社会保险法律要求凡年满20岁的公民必须参加其中一种养老保险。其中前两种养老金保险费采取从工资中按比例扣除一部分的方式收缴;而国民养老金则通过每月交纳一定额度保险费来征收,1996年要求是每人每月12300日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个人还可依需要同时参加几种养老保险。现在几乎所有20岁以上的日本公民都参加了国民养老金,因此它已被人们普遍视为养老金制度中最基础的部分,被称为基础养老金。
尽管日本的养老金制度已经非常完善,但面对老龄化带来的种种社会压力,它仍然不得不表现出灵活姿态。有消息说,日本正计划把厚生养老金的开始支付年龄从现在的男性60岁逐步提高到65岁,女性也做同步调整,以此控制日渐扩大的发放费用。
怀揣养老金,在环境优美的户外倾听鸟鸣,呼吸新鲜空气,享受朝霞和夕阳,是一部分中国老人最喜欢的养生方式
反观同样面临人口老龄化压力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有关专家建议考虑到现有国情和所处的经济环境,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参照国际通行方法,采用社会统筹与实账积累的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方式比较适宜。这种养老保险制度将由三大部分组成:
基本养老金。通过强制实行的社会再分配和社会保险手段,为离退休职工提供基本养老金,保证其生活在贫困线以上。这将使不同收入者都有一个大致相当的基本收入线,并且可减轻企业在社会负担上的不平等。
实账积累的个人财产。这部分养老保险完全实账积累,由企业和职工各负担一半费用,缴纳率相当于工人工资的8%,也是强制参加。
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以基金形式自愿参加,补充多少视企业经济实力而定,主要用以提高职工保险水平,体现收入差距。
在这一体系中,政府只应与银行一道作为部分保险基金的担保者和监管者出现,履行服务职能而不是管理职能。
另据从劳动部了解,即将于年内出台的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大致上也有同样构想。
1995年初,国务院曾发布6号文件依据地区不同试行两类养老保险制度,一类重在社会统筹,另一类重在个人财产。劳动部社会保险司人士认为,当时试行两类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前者实现“公平”,通过后者体现“效率”。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这种“双轨制”反而妨碍了劳动力在全国范围的自由流动。因而迫使统一性全国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尽快出台,其根本准则就是“兼顾公平与效率”。
从经济角度讲,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要实现从现收现付制向基金式养老保险的跨越,横亘面前的最大障碍是随之而来的巨额债务。基金式养老保险需要一个较长时期起动资金积累过程,而我国一直推行现收现付的养老制度恰恰省略了这部分积累,使保险基金无“基”可言。据专家估算,以隐性债务形式出现的这笔起动资金将在2万亿元人民币以上。
尽管要付出2万亿的代价,但世界银行在今年9月发布的一份报告认为,与其他经济改革相比,中国若在现阶段开始向基金养老保险转变,成本还是比较低的。这主要得益于中国已有一个渐趋形成的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其次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相关配套的体制改革以及高额资产收入都为进行养老保险改革提供了顺利过渡的良好条件。世界银行建议中国应抓紧这一有利时机尽快实现转变,如果拖到下个世纪,转轨的成本将更加高昂。
无论养老保险采用何种制度方式,共同点都是要消除社会的后顾之忧,对于中国社会来说,能否设立起一个合乎国情的养老保险制度,似乎还包括了改革之忧、世纪之忧的沉重含义。 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养老保险体系养老金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