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何时才能拥有富余的电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阿计)

我国不通电率为3%,至今仍有1亿多中国农民不知电为何物  

当发达国家一个居民一年消费用电成千上万千瓦时。每个中国人年平均生活用电还不到73千瓦时。我们拥有的电太少了

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我国电力工业走过了一条逐年发展的道路。目前,全国电力装机容量已突破2亿千瓦,居世界第三位,1994年发电量已达9278.78亿千瓦。

世界老三看似显赫,但让数量同样庞大的中国人口一分配,就显得窘迫起来。据统计,我国每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约875亿千瓦时,只占全部发电量的9.7%。发达国家的一个居民,一年要消费生活用电成千上万千瓦时,相形之下,每个中国人年均生活用电还不到73千瓦时。目前,我国已建成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5大跨省区电网,6个独立的省区电网。截至1994年底,已建成53.9万公里35千伏以上的输电线路,电力设施普及2300多个县级行政单位。

但是,与电力建设相比,电网建设仍然滞后,时至今天,全国还有3%的不通电率,村不通电率将近5%。当城里人已经习惯于以电能维系的生活方式时,还有1亿多中国农民、即每12个中国人中有一个不知电为何物。

必须承认,电力仍然是中国的“瓶颈”产业之一,因为缺电,拉闸限电流行于大江南北,成了对经济生产和公民生活中的经常性折磨。从七八十年代起,北京城因人口爆炸和生产压力,电力日趋紧张,停电成了家常便饭,有一次断电居然断进了中南海,几乎酿成恶性政治事故。不过,北京人毕竟还是有福的,拉哪儿的闸,也得保首都啊!随着一系列电力设施的建设,北京市政府向市民庄严承诺:从1995年11月1日起,北京城不再拉闸限电。这就是名噪一时的“9511工程”。

北京人沾了首都的光,其它地方的居民就没有这等福气了。以武汉为例,由于电力严重紧缺,城区被迫分为两半,轮流供电。夏天的武汉是中国有名的“火炉”,到了晚上,蒸笼般闷热的夜幕下,大街小巷摆满了数不胜数的躺椅、睡床,无数男女老幼在马路上熬过漫长的夜晚。不是屋宇不好,也不是人们留恋这原始的露宿生活,而是因为没电,别说空调,就连电扇也转不起来,房间里实在热得睡不着啊!当你目睹那些青春少女在大街上露胳膊露腿地沉沉昏睡,或在辗转翻身中不经意地裸露胴体,你只能感到深深的悲哀。事实上,一些流氓分子剪破街头入睡女性的衣裤、进而侮辱强暴的案件,年年都在发生。

这样的情景决非个别,因为缺电,许多地方、特别是一些乡镇农村地区居民的冰箱、电视机等家用电器成了摆设,成了无法运转起来的“小康水平”。

尽管我国电力投资的总量一直在增加,但相对比重却在不断下降。为了摆脱供电上的困境,一些地方和企业尝试着自办小电厂、小电站,但地方和企业自办电厂,生产出来的电力还必须并入国家电网,然后再由电网分配出售。结果,国家电网常常是低价向小电厂收电,再高价出卖,差价一般在一倍半左右。这就是说,小电站辛辛苦苦生产出来的电力,到电网上一转,不仅要付一笔昂贵的上网费,自己用电还要倒贴钱。有的甚至经电网分配后,自己用电仍然得不到保障。这样的赔本买卖谁还愿意做?明摆着的,办电不如买电。

湖南某县曾有一个5万千瓦的小电站,是该县农民3年没搞决算分配、自力更生、节衣缩食搞起来的。建成后刚一挣钱,电力部门马上就无偿收走,这一收,把地方和农民的积极性也收掉了。

一方面是电力十分紧缺,一方面浪费现象却非常严重,每个中国老百姓每月节约一度电,全中国就等于新办了许多电厂。更令人忧虑的是,由于电力技术落后,电力在输运过程中的损失十分惊人。据统计,1994年我国电力线损率达8.73%,即每100度电中就有8.73度白白扔掉了。在一些农村地区,由于输电设备十分陈旧,输电过程中的电力损失竟高达1/4,造成电价猛涨,农民难以承受。

就电力生产技术水平而言,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有相当的差距,造成的最大恶果是对资源的浪费。据统计,生产相同数量的电力,我国消耗的资源是日本的6倍、美国的3倍。以6千瓦以上机组为例,我国每生产1千瓦时电力,比先进国家要多烧掉80克标准煤。

在电源结构方面,我国也不尽科学,以火电为主,占74%,而清洁能源的水电和核电只分别占24%和1%,这就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目前,火电烧掉了全国30%的煤炭,也制造了近600万吨二氧化硫,同样占全部释放量的30%,它促使我国成为世界上数一数二的二氧化硫释放国,无论从经济上还是从道义上,这都是一个沉重的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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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核电站主控室  

因为缺电才有“天然的垄断行业”,垄断和短缺喂肥了一批“电老虎”,平民百姓真的要永远忍气吞声吗

垄断和短缺相结合,必然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铁老大”(铁路)、“水霸”(供水)、“粮爷爷”(粮食供应)、“邮奶奶”(装电话)等的历史都曾经深刻地验证了这一真理。

在市场经济的冲刷下,越来越多的行业解决了短缺问题,逐步走向市场。但电力行业因性质特殊,仍然稳坐在由垄断和短缺筑起的“大哥大”位置上,喂肥了一批横行霸道、作风刁钻的“电老虎”和“电霸”。

黑龙江某县电业局曾擅自以极高比例向全县用电单位加收线损费用,造成许多企业无力支付。每每遇到这种情形,该县电业局一概毫不犹豫地拉闸断电。有一次,甚至是用器械将一家工厂的三相电源线全部掐断,该县主管工业的副县长闻知后十分恼火,电话中责问电业局的有关工作人员,不料对方根本不把副县长放在眼里,蛮横地喊道:“你是副县长咋的?我只听电业局长的。”就在1996年4月1日《电力法》正式开始实施的第一天,该县一家板纸厂又被县电业局拉下了电闸,一停就是十多天。

1995年8月28日,河北雄县电力局副局长李玉成和几个哥们一顿猛吃海喝后,犹觉不过瘾,于是去雄县津雄大酒店跳舞。不料当天舞厅被一家乡镇企业包场,酒店总经理只得请李局长下回再光临,并再三道歉。霸道惯了的“局长大人”哪丢得起这个“面子”?顿时恼羞成怒,当即用大哥大直接向县电力调度室值班员下令,让对方通知城关站停掉津雄大酒店的电。偏偏城关站无人值班。李局长不甘心,直接与保定电业局调度所联络,谎称雄县线路发生事故,要着火。终于骗来了拉闸停电,造成雄县4座35千伏变电站、15个乡镇及大半个县城全面陷入黑暗,前后长达39分钟,给全县工农业生产造成极大损失。

由于电力的特殊性质,国外也普遍把它视为一项公用事业,称作“天然的垄断行业”,正因垄断背后潜伏着种种伤害社会的可能,国外非常注意运用法律手段予以遏制和监督,十分强调对公用事业的管制以及对用户利益的维护。拒绝供电的理由一般只能是“必须保证电力设备的安全”、“不符合规定强行用电”、“拒不交付电费”等少数几种。

在我国新出台的《电力法》中,基本移植了国际通行的对用户利益的保护手段,并规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然而,由于我国电力不仅是一种垄断经济,更是一种紧缺经济,这就仍然使“电老虎”们有兴风作浪的舞台,真要彻底把“电老虎”关进囚笼,根本出路还在于解决电力的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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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芝加哥夜景,当发达国家一个居民一年消费用电成千上万千瓦时,每个中国人每年平均生活用电还不到73千瓦  

中国的电价为什么各地有各地的政策,同一地区同一城市,不同用户为什么会享受不同的“国民待遇”

电力既是一种商品,就有价值和价格,但又有谁说得清楚中国的电价到底是多少?事实上,别说不同地域电价各不相同,就是同一地区或同一城市中,因用户性质不同,电价也会享受不同的“国民待遇”,因时间季节的推移,电价亦会随行就市,翻出若干新花样。

1985年以前,我国电力建设主要由中央投资,除东北电网外,关内地区基本上是一个电价水平,执行统一的目录电价,分为大工业、非居民照明、非工业及普通工业、居民生活、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和趸售用电等7类。

“七五”以来,随着集资办电的兴起,电价形成了两种机制,中央投资建设的电力项目执行指令性电价,1994年的平均销售电价是每千瓦时0.25元。地方、华能等集资办电项目及地方组织的电力资源执行指导性电价,电价起点较高,如1994年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的平均销售电价为0.33元。

正是这种电价双轨制的存在,加大了电价管理的难度。指令性电价形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以来“原地踏步”,只敢小心翼翼地添加燃料涨幅,其它成本的增长都须电力企业自我消化,一些中央电力企业因此大感“吃不消”,出现了亏损局面。而在指导性电价方面,由于国家一直缺乏统一的管理政策法规,各地受局部利益的驱动和财政上的考虑,利用“权力真空”,大小政府都在电价上“插一足”,从电网到用户,层层加价,搭车收费,把各种各样的集资款都巧妙地揉进了电价中,反正谁也离不开电,这冤大头钱总得掏。电力部门虽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代人操刀,但也不乏趁机捞一把的。对此,用户是叫苦不迭。

黑龙江某县技术监督局曾对本县10多个企事业单位和部分个体户进行调查后发现,该县电业局自1994年1月到1995年9月,采取多收线路损失、变压器损失、随意加收协议电量、表外多计电量等十多种手段,凭空捏造出电能数据300多万千瓦时,一下子捞进120多万元“横财”。而这些被调查的情况仅占该县供电量的1/10。

最令人难以接受的还是农村电价。中国农民为电力建设付出过巨大的牺牲,许多地方因建设水电、火电,牺牲了耕地、河流,至今得不到完全补偿。而由于政策因素,农村供电线路由农民自己出资建设并负担线路损失,这首先就增加了农民负担,偏偏最严重的电价混乱又常发生在农村。1991年,我国曾对农村电价进行整顿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近年来又有回潮之势,一些农村地区乱加价、乱摊派的项目多达十多种,农村电价水平高出国家目录电价一倍以上,有的地方每千瓦时高达一元,农民苦不堪言,甚至出现了一些通电农村拒绝用电的怪事。

混乱的电价加重了用户负担,但一些用户远非“清白之身”,目前,拖欠电费已成为我国电力行业的一大“头痛病”。

据统计:截止1995年11月底,仅黑龙江省用户欠交电费达10.6亿元:华北电网曾是5大中央电网中发电量和利润最多的,也出现了历史上空前的电费大拖欠,仅1995年1至10月,华北电网就跑断大腿、想方设法讨回了7.7亿的债;截至1995年上半年,全国欠交电费已经达到104亿元!这笔巨债,不仅影响了国家税收,也使电力企业资金紧缩,正常生产难以维持,从而陷入恶性循环。

“不偷白不偷,偷了也白偷”,“电耗子”们四面横行、花样百出”

前几年,笔者途经河北某县境内的一条电气化铁路干线,只见一排排输电设备旁,横七竖八地引出了数不胜数的粗细电线,歪歪扭扭地通向四面八方,远远观去,犹如一张张丑陋的蜘蛛网。细问之下,原来是当地农民从国家输电线路上私接线路。据说,为了偷电,当地的农民几乎都自学成了电工高手,再危险的线路也敢接,再严丝合缝的电力设施也能撬开。最初还小心地把偷电线路埋在地下,后来越偷越多,越偷越胆大,索性就明着来,横空就搭出线路,白天让管理人员扯掉了,晚上再搭,看谁耗得过谁。最后,法不责众,管理人员干脆也就懒得管了。

以往几十户居民合用一只大电表时,大家互相监督,倒也相安无事。等到单表独用,有些人开始想方设法打公用电路的主意。武汉电力部门曾经对一幢居民楼进行检查,发现一大批家用电表被砸坏,玻璃破碎,外壳变形,数码被拔动。砸表者的理由一概是“嫌电表碍事”,真是令人哭笑不得。更绝的是,有“高手”从室外公用线的隐蔽处搭出两根电线,把电线埋在地下引到房间里,在墙上装一个交流接触器,再贴上一张美女画,真可谓天衣无缝。

猖獗的窃电,加剧了电力供需矛盾,仅据一个黑龙江省的统计,全省每年被窃电量约2.3亿千瓦时,直接经济损失5800多万元,窃电已占售电的7%,有的地区甚至高达15%。除了窃电,盗窃、毁坏电力设施的故意犯罪行为更令人发指。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上半年,全国发生1597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倒杆36基,被盗6232块塔材、151公里输电导线、54公里通信导线、269台变压器,损失电力515万千瓦时,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84.4万元。1994年,这类案件更是跳跃到8700多起的高峰。1995年上半年,因电力设施被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再次超过1000万元。自1990年至1995年4月,全国共发生19025起电力设施被盗、被毁案,因倒杆、断线造成的供电中断事故每年均高达上万起。

一方面是缺电,众多民众仍在饱受缺电之苦,另一方面又是那么不知道爱惜我们自己的供电设施,我们这个社会中有些人究竟怎么啦?

贪婪的欲念与陈旧的设备双双作孽,“安全用电”难免纸上谈兵

保证安全性永远是电力的首要原则,但贪欲却会酿出无尽的悲剧。

发生在西南某省的3起恶性事件颇令人深思:

一位农村窃电者私自接通了一根高压线,从此,电炉煮三餐。电视连轴转,厕所里的灯从来“长明”,不亦乐乎?终于有一天,高压线电压波动,造成家中彩电爆炸,不仅电视成了一堆碎片,老婆的右眼也被飞溅的碎片刺瞎。

另一位青年农民为窃电,于一个深夜爬上屋顶,用竹竿挑着家里的照明线往公用电线上挂,哪知天黑眼花,照明电线发生漏电,一个倒栽葱跌下屋顶,当场身亡。

全国12个部门、群众团体和19家新闻单位曾经评选过1994年全国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案件,人们恐怕还记得其中的一个著名案例:1994年5月10日晚,湖南衡阳市演武路居民区变压器发生故障,380伏高压电直接穿堂入室近10小时,造成56户居民的69台家用电器被击毁。电力部门因此被认为向用户输送了“劣质电”,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其实,这是电力部门代人受过,事实真相是犯罪分子为盗窃变压器中的零件,搞松了导电杆,引起电压中心偏移。

除违法犯罪分子引起的用电事故外,电力设备的陈旧和落后也招来了大量危险。这些年来,因电路缺陷和违章用电引起的重大火灾频频发生,富丽堂皇的博物馆、商场、舞厅往往毁在一根小小的电线上,留下了无数血的教训。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越来越多地进入家庭,品种越来越多,电视由小屏幕的换成“画王”,微波炉、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也蜂拥而至,居民用电功率越来越大,而电路还是原来的规格,几十年原封不动,怎能承受得起?于是,保险丝一晚上烧断十多次就成了城市居民生活中的常事,越来越多的大胆者抱着侥幸心理,将保险丝越换越粗,进而又换成铁丝、铜丝,如此情形,还能指望“保险”吗?

《是与非》杂志记者冯学会曾对北京城的居民区电路作过一番细致的考察,读来令人扼腕叹息。

北京崇文区永外西革新里124号楼3单元有18户居民,备有94盏照明灯和122件中高档家用电器,总功率为31830瓦,即使只同时开动65%,电功率也达20689瓦,可这个单元只有一个共用电表,满打满算也只能提供4400瓦,整整差了4.7倍。

北京建国初期兴建和铺设的电力设备及线路,已经运行了近40年,有的早已老化脱皮,线蕊暴露,典型的“重伤不下火线”。更有甚者,北京有的地方还在使用日本鬼子占领时期的电线。北京市电气工程协会曾对894户居民进行调查,每10户中就有一户室内电线截面小于最低规定标准,电线绝缘皮老化、已失去绝缘作用的竟占四成以上,电线私拉乱接不符安全的近七成,室内没有三眼插座、使电器失去保护的在六成以上。

作为一座日新月异发展的古老都城,北京的电路铺设显然已经尝到了目光短浅的苦涩。据统计,北京市城镇平房和80年代以前竣工的居民楼,用电设计容量大多在每平方米2瓦至10瓦之间,楼房一般是每户100瓦至200瓦,平房每户则在100瓦以下,有的甚至不足40瓦,面对目前平均已达1000瓦的居民用电量,无疑是望尘莫及。而要改造这些电路,没有几千万的投资根本下不来。

于是,只好先改造那些特别危急的,可叹的是,有的经改造后,也只能应付一般电器用电,空调、微波炉仍然转不起来。

从“安全用电”的困窘,我们不难看出,电力事业要真正健康发展,造福人类,还须走过一条漫长的道路。 电力千瓦时电费大工业电价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