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生死最后四分钟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李建伟)

珍惜生死最后四分钟0

孩子们在学习心肺复苏术  

人类生活节奏的加快,使急症和意外事故的突发明显增高。据统计,美国每年约有70万人死于心脏病突发,其中1/2是死于病人家中或送往医院的途中。北京市急救中心1990年至1994年大量的统计资料则显示,近90%的猝死发生在家中或医院外。在“第一现场”采取及时有效的急救并实施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对挽救危重伤病员生命无疑举足轻重。正如国外一位急救专家所言:“对一个公民来说,最大的威胁不是家里失火,也不是马路上的罪犯,而是不能在生命攸关的几分钟内得到急救医疗。”

急救中心:重在救急

能否卓有成效地开展院外急救,既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应急能力和医疗水平,也是现代社会急救医疗体系水平和大众科学文化素质的标志。

近年来,院外急救已开始引起我国社会各界的关注。以北京为例,自1988年4月正式投入运转起,北京市急救中心便承担了首都1000多万居民和外宾的日常急救、重大灾害事故救护、伤员转运和指挥调度任务。去年北京市急救中心的院外急救总数达37179人次,其中危重病人5074人,抢救成功率为88.57%。

尽管如此,急救中心所承担的急救工作量在急救工作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仍十分有限。由于资金匮乏,经济效益差,人才流失严重,急救网点的发展受阻;院外急救仍是薄弱环节。还以北京市急救中心为例,该中心大部分急救设备陈旧落后,并且已到维修高峰期,现有的80多辆救护车已平均行驶25—30万公里,其中32台车已接近报废,在院外急救中,经常发生因车辆故障而延误抢救时机的情况。该中心现有“120”电话中继线43条,平均日受理急救电话百余个。因设备老化,电话错号率高达80%,患者打不通急救电话的现象经常出现。不久前,一位患者家属投诉该中心的急救电话无人理睬,导致病人因拖延对心脏病的治疗时机而死亡。事后查明,造成事故的原因并非工作人员的失职,而是电话线路出了故障。

此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部分从事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中急救观念有待更新。

自1240年意大利佛罗伦萨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急救站以来,许多国家越来越重视院前阶段的抢救,一些国家还在法律上给予充分保证。我国急救医学专家、北京市急救中心副主任李宗浩教授认为:“我国有很多人将急救医学(Emergeney Medicine)称为急诊医学,这是不确切的。因为急救医学的学术内涵和操作环境远非“急诊”二字所能概括。现代急救医疗的建立和发展,是对传统的医院内急诊及包括手术室在内的其它临床科室抢救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城市急救机构应以走上社会,进入家庭为宗旨,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救护车、通讯、急救设备。为应付各种意外灾害事故的突发,在北京等大城市还应着手建立遍布全市的救援网络。在适当时候,还应考虑配备直升飞机,以缩短抢救半径,减少伤病员等待急救医生到来的时间。”

自救互救:百姓必修课

不久前,在北京某新落成的居民小区,由于电压不稳,导致几栋楼的电路保险全部灼断,居民们纷纷检修本单元的电路。几乎同时,在4号、7号两栋楼内有人触电倒地,呼吸、心跳骤停。4号楼触电者的门前,恰好停着一辆面包车,有人喊来司机,伤员被抬上车直送医院。20分钟后,尽管医生想尽办法,人还是未抢救过来,医生说来得太迟了,失去了最佳抢救时机。7号楼那位触电者,在被一群人抬往医院途中遇到一位电工,被“命令”就地抢救。经过人工呼吸,待伤员心跳恢复、恢复了自主呼吸后,送往医院,经医务人员的继续抢救,两天后痊愈出院,且未留下任何后遗症。

这样的事件给人留下的启示是:生命不仅掌握在医生手中,也掌握在每个人的手中。

据专家介绍,在危急症中最严重的情况莫过于呼吸心跳骤停。由于人体内不存在氧气的“仓库”,循环的停止就意味氧气供应中断,一旦细胞缺氧很快便会死亡。如果在4分钟内不失时机地进行心肺复苏,有很高比例的伤员可以存活。如果超过10分钟以上再采取措施,能够挽回生命的极为罕见。即使极少数人得以复苏,也往往会留下严重的后遗症,甚至成为“植物人”。

对此,目前许多国外学者都提出:“最初目击者”的救护,往往是抢救呼吸心跳骤停的成败关键。所谓“最初目击者”,就是伤病员周围的人。我国许多医学专家的科研成果也表明,向民众普及以心脏复苏为主,包括中毒、溺水、车祸、烧伤、地震等现场基本的生命急救知识,可以明显提高抢救成功率,把死亡率和伤残率降到最低限度。

在挪威,曾流传过一个故事:由于父母双双外出,某家庭只留下两名互为兄弟的学龄前儿童。其中的弟弟不慎将花生米收入气管,突然剧烈咳嗽,呼吸困难、颜面青紫。对此,哥哥毫不慌张,他连续拍击弟弟的肩部胛骨,顷刻,便使花生米从弟弟的口中排出,避免了窒息死亡。事后,当人们问他是如何掌握救护的方法时,小救生员回答:是从电视上学的。

据悉,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进行大众自救互救知识的普及。有些国家要求电视台定期在黄金时间播出现场急救科普教育节目。还有的国家甚至以法律的形式明文规定,凡是未接受过急救培训的人(包括警察、消防人员等),不得参加意外事故的现场抢救。此外,日本、美国等以在中小学设置急救课程、印发急救手册,举办模拟演习、发行录像带等手段强化大众急救知识的普及,德国还把口对口呼吸,心脏挤压、创伤救护知识作为驾驶员获得执照的依据。因此,在许多发达国家的城市人口中,心肺复苏、创伤包扎、骨折搬运等急救技术的普及率很高,几乎达到了100%。

与此相比,我国群众性的急救互救工作尚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急救意识差。许多人认为抢救危重伤病员是急救医生的事,有事只要拨通“120”专线便可万事大吉。至于增强提高现场自救能力,防范灾害事故突发的意识,更无从谈起。

——群众自救互救整体水平不高,急救效果差。近年来,我国每年有近6万人死于车祸,20多万人致伤致残。其中因现场救护者缺乏起码的知识和基本技能,抢救措施不力而造成的本可避免的伤亡数目相当可观。北京市急救中心急诊科主任韩树堂说,为防止伤员截瘫的发生,必须强化人们对伤员颈椎的保护意识。在我国,即使是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也有许多市民对保护颈椎的意义不了解,使一些伤势并不严重的伤员,在错误的搬运中,因颈椎错位而使伤势恶化,或导致终生残疾。还有人面对外伤出血者,不知如何包扎止血,造成伤员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传播媒介宣传力度不够,急救知识普及率低。有人曾在京城某中学初三年级做了一个随机调查,问题是:“住在单元楼中,如果突然发生地震,你怎么办?”10名同学的回答五花八门。有的说跳楼,有的说往楼上跑,有的说往楼下跑,有的说喊爸爸妈妈,有的干脆回答不知道。最接近正确的回答是爬进床底。实际上是应选择最小的空间躲避,如卫生间、厨房等。这不能不让人担心,如果真发生了地震会怎么样?有关人士据此建议“大众传播媒介,尤其是覆盖面广大、传播形象生动逼真的电视,应在提高人们应付灾害事故能力、普及各类急救知识方面更多地有所作为。

在谈到自救互救的重要意义时,李宗浩教授说了一句颇值得回味的话:“如果说1976年唐山大地震造成24万人死亡的数字是令人震惊的,那么,地震中那些因抢救不当而致残者的悲剧则是令人心碎的。”

生命不论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都应善待和珍惜。为使更多被死神威胁的生命重现辉煌,请您早日学会自救互救。

珍惜生死最后四分钟1

有效的院外急救、自救将为病人赢得生命 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