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圆桌(20)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何鲤 格非 毕淑敏)
谁是暴力同谋?!
何鲤 图 王焱
“暴力”在汉语中毫无疑问是一个充满贬意的词,它唤起的是我们对于生活的阴暗一面的感知——残酷、血腥、野蛮……关于暴力的联想使我们感到沉重,同时又可能使我们时时有些侥幸:毕竟我们生活在和平的环境之中,暴力离我们还很远。
但在现实中,暴力像一个不断逼近的巨人,他的阴影已经笼罩着我们,甚至像一条蛇,暴力就睡在我们身边,睡在我们这些愚木的农夫的怀里。不是吗?每一个生活在当代社会中的人,都在“与敌共眠”:校园暴力、街头暴力、家庭暴力……我们不仅仅已然开始在报纸上熟悉了这些新语汇,而且也开始对于我们身边的暴力习以为常。“阳光灿烂的日子”也许只是梦境中的影片,对于每一个真实生活着的人,虽尚不至于“习惯死亡”,但“习惯暴力”恐怕将是现实生存的必修课。这里我毋需举太多的事例与数字,因为你可以在各种语言的媒介中轻易地查找到涉及暴力与犯罪的报道。
关于暴力之渊薮,渊博者可以追溯至荀子与韩非子的“性恶”说、基督教的“原罪”说,以至于弗洛伊德的“原欲”说与荣格的“阴影”说。但何以在当代社会,暴力行为(特别是日常暴力)甚嚣尘上,却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美国学者大卫·里斯曼在40年前出版了一本关于美国人的社会模式与性格文化的著作,名为《孤独的人群》。里斯曼认为美国中产阶级历经了三种性格模式:“传统引导型”、“内部引导型”与“他人引导型”,“他人引导型”意味着个体的行为动机与行为方式更加社会化,个人的一举一动都在受他人(特别是同龄人而非长辈)的影响。我不认为里斯曼的模式就是绝对正确的,但里斯曼对在“他人引导型”社会中,大众文化与大众传播对于个体行为方式的影响的研究无疑是有启发性的。
我们生活在一个电子图象文化的空间中,电影、电视、VCD、LD、录影带、电子游戏机、Internet的图象传输包围着我们,为我们制造着用高科技编织的梦幻,而图象文化空间的扩张又哪里会满足于梦的世界呢?事实上,它们已经侵入了人的现实体验并在潜意识中左右着人的现实行为。在影视作品中,枪战片、惊栗片、悬念片、动作片、爱情文艺片、西部片……各种类型片中都会添加暴力的佐料,甚至连琼瑶的言情连续剧的片头也常常是由一连串的耳光组合而成。我们怀着“正义必胜”的观念坐在屏幕或者银幕前欣赏好勇斗狠的英雄,但真正欣赏的却是正义者与非正义者之间血腥的暴力对抗,而不要忘了与此同时我们的孩子也在欣赏《忍者神龟》与《变形金刚》,在理解和模仿充斥宇宙的暴力法则,在激烈的恐怖体验和快感冲动中沉醉而无法自拔。
电子传媒,既是受众心理欲求的产物与象征,又反过来构造了受众的心理欲求。这最明显的体现在电子游戏中,人机的直接对话使游戏者更为直接地参与到了游戏世界中。而在当下流行的电子游戏软件中,大多都与暴力相关甚至以暴力为主题。游戏机给了操纵者一个似真性极强的故事,一种身临其境的氛围,一份肤浅但是充满真实幻觉的体验,以及一种对于幻境暴力和他人痛苦的癖好与玩味。
正是由于大众文化中对于死亡与暴力的极端渲染,暴力被合理化与日常化了。电子媒介培养了人们对于现实暴力的麻木与习惯。在日常暴力的案例中,许多年幼的施暴者都是下意识的、发泄的和模仿性的。对于他们,一切发生着的似乎都是周而复始的游戏,而他人的痛苦、鲜血与呻吟又是那么真实、新鲜与刺激,一如屏幕中曾经温习过的那一幕。
李陀在一篇文章中将日常暴力喻为“一场不动声色的战争”。孙子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而对付日常暴力的难度在于,我们无论作为社会文化的制造者、传输者还是接受者,可能都在一面斥责生活中的暴力行为,一面却在不经意中成为日常暴力的同谋。
要直面并且战胜的,是我们自己。
图 王焱
日常语言的暴力
格非
卡内蒂在他的传记小说《获救之舌》中,记述了这样一个幼年生活的片断:在一个阴暗的楼道里,一个陌生的男子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剃刀,微笑着朝他走过来,对他说:“现在,请把你的舌头伸出来吧,我要把它割下来……”成年后的卡内蒂知道这是一个亲戚开的玩笑,可这一细节却构成了作者回忆全部童年往事的中心情节,甚至,成年后他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感到不寒而栗。
也许我们在回忆往事时并未感到类似暴力的伤害,但这并不能说明,这样的暴力从未在我们身上发生过,而是我们的麻木对它早已习惯。这是语言暴力所能造成的最坏结果。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班上有一位算学老师时常让我们感到恐惧。他专门依靠打耳光、揪头发一类的行径来确立自己的权威,日复一日地在教室里上演恐怖电影。随着他被突然调走,一位文质彬彬的新老师接替了他。他从不打骂学生,而且脸上时常挂着笑容。可他的第一堂课就激起了我们对原先那位老师的怀念。那次课上,有一位女生在课桌下编织毛线手套被同学检举,这位老师立即停止了讲课,转过身莫名其妙地笑了一下,踱着缓慢的步子朝她走过去,我们全都睁大了眼睛。这位教师轻声问那个女同学:“小同学,你知道我要怎么惩罚你吗?”那位女孩闭上了眼睛,伸出她的左手,摊在课桌上。老师摇了摇头:“不,我不喜欢打手心。”也许女孩意识到要揪她的辫子,她本能地用手护住了脑袋。老师却再次摇了摇头:“我也不喜欢揪头发——”他笑嘻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捏了捏她的耳朵。“假如我把你的耳朵拧下来,带回去喂狗,那也太便宜你了。你再好好想想,我会用什么办法来惩罚你……”他慢条斯理地说,直到那个女孩发出了尖厉的哭喊,他才心满意足地回到了讲台前。新来的老师就这样依靠语言上的天赋,一劳永逸地建立了至高无上的威严。
我一直认为,我对于母亲的尊敬超过了任何一个人。但这并不是说,在我的成长史上,她没有给我留下过恐怖的记忆。有一次,我在帮她插秧时踩坏了秧苗,她就生气地对我说:“像你这样的人,长大了只配讨××作老婆。”她所说的这个女孩比我小一两岁,是村里公认比较难看的小姑娘之一,她的父亲早死,母亲弱智,长得凶悍异常。这年夏天,我因为偷着去运河游泳被母亲捉住,自知一顿痛打在所难免。在回家路上,我们恰好碰到了那个女孩的姐姐。母亲看了我一眼,像是下了一个很大决心似地对她说:“你妹妹将来给我儿子当老婆怎么样?”对方乐呵呵地笑了起来:“好好好,我们一言为定。”我的灾难降临了。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始终在折磨着我神经的只有一个问题:如何才能避免成为那个女孩的丈夫!直到大学毕业后,我带着新婚的妻子回到故乡,在村中偶尔碰到那个姑娘时,心里才有了比较踏实的安全感。而且,我还发现,她其实长得并不难看。
去学女儿拳
毕淑敏
家庭暴力的“暴”字,不知古文字学怎样讲,我从字形上,总是联想到男人对女人的凶恶。上书一个“日”字,为阳中至盛。下面一个“水”字,属阴中至柔。男人若凌驾于女人之上,没有平等,没有仁爱,暴力就随之滋长,疯狂蔓延。
我认识一位贤慧的女人,只因一点小事,被丈夫打得鼻青脸肿。那汉子1.80米的个头,会使漂亮的左勾拳,呼呼生风,蒜钵大的拳头打在女人侧腰部,伤了肾,血尿持续了很久。
她让我帮拿个主意,我说离婚离婚!她说,孩子呢?我说看着父亲施暴,母亲受欺侮,孩子的心灵就正常吗?关于孩子问题我们反复商量,总算达成共识:完整并不是在一切情况下永远最好,真理比父亲更重要。
艰难的问题是房子,远比孩子复杂得多。单位不会给女人栖身之所,只能从现有的单元中分割一屋。日子就这么一日日熬着,一月月拖着。我问,他还打你吗?女人长叹一口气说,打人也像杀人一样,有个戒。开了戒,就上了瘾……
我看着她,说不出话。许久,我说,我能帮你的,就是家门永远向你敞开。无论半夜还是黎明,你随时都可以进来。
她说,我最怕的不是跑出家门之后,而是在家门里面。打的时候,我恐惧极了。蜷成一团挨打,除了刚开始并不感觉疼。只是想,我要被打死了,大脑很快就麻木了。单记得抱着头,我不能被打傻,那样谁给我的孩子做饭呢?
我说,你这时赶快说点顺从的话给他听,好汉不吃眼前亏。抓紧时间抽冷子往外跑,大声地喊“救命啊!”她说,你没有挨过打,你不知道,那种形势下,无论女人说什么,男人都会越打越起劲,打人打疯了,根本不把女人当人。
我以为家庭暴力最卑劣最残酷的特征是——在家庭内部,赤裸裸地完全凭借体力上的优势,人性泯灭,野性膨胀。肆意倚强欺弱,野蛮血腥践踏他人权利。由于妇女和儿童在体力上的弱势,他们常常是家庭暴力最广泛最惨重的受害者。
朋友还在度日如年地过着,我不知道怎样帮她。一天,突然在报上看到一条招生广告:新开武术班,教授自由散打、擒拿格斗,还有拳理拳经十八般武艺……
我马上给她打电话,既然没有房子离婚,既然没有庇护所栖身,既然生命被人威胁,既然权利横糟践踏,女人应该学会自卫,让我们去学女儿拳!当暴力降临的时候,为我们赢得宝贵的时间,以求正义和法律的保护。(本栏主持:李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