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庭暴力宣战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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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双沾满鲜血的双手能把家庭暴力拒至门外吗?  

1995年12月27日上午9时许,长沙市河西荣湾路66号后栋传出悲惨的呼救声,37岁的家庭妇女姚亿召被其丈夫横抱着从6楼阳台抛出,当即摔死在楼下停放的三轮车中,导致前所未有的高楼抛妻命案。

《中国妇女报》年初在一版报道这一起暴力事件后,在事发地长沙市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省妇联要求公安政法部门严惩凶手,长沙召开各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呼吁引以为戒,制止家庭暴力。

据长沙市妇联调查,1993年元月至1995年10月,仅长沙市城乡有登记的家庭暴力事件就达1936次,受害者往往是妇女儿童,95%以上为丈夫殴打妻子。每发生一起家庭暴力案件,就有一名伤痕累累的女性。她们的生命安全、人格、名誉等人身权力遭到严重侵害。姚亿召被恶丈夫无情杀害,便是其中典型案例。日前,一份由长沙市23家单位联合起草的《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若干规定》已呈报长沙市委,不日将正式出台。长沙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决定于1月15日至2月15日,在长沙市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日”。各级妇联组织呼吁全社会都来重视这一问题,把日常生活中丈夫虐待妻子的现象提高到法律的高度去认识。希望公、检、法等执法部门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有效制止暴虐妻子的行为。

据辽宁省女性犯罪情况的调查,辽宁省的女性犯罪中,50%以上有家庭暴力因素,犯有重伤害、杀人的女性罪犯80%是由家庭暴力因素所致。

湖北武汉张先芬女士曾因自费创办为离婚女子提供服务的“新太阳”女子婚姻驿站而闻名全国。这位驿站站长对记者说,前来驿站避难的女子正是家庭暴力的活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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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向往这种温馨的生活,我们有多少人真正享受过这种温譬呢?  

据张先芬女士介绍,前来驿站的一位姓张女士,今年27岁,和丈夫离婚8个月,她说丈夫脾气太坏,一点不顺心就打人、砸物、放火。结婚5年,像是在地狱中煎熬。被子烧了,床烧了,家具被砸了,离了婚,原来的丈夫还不放过她,经常上门威逼复婚。

另一位从上海远道而来的曹女士遭遇更是让人悲怜。曹女士还只30来岁,可头发已经花白,满脸悲伤,此次她带一6岁女孩到武汉逃难。曹女士逢人就讲:“他打人呀,打了我六七年了。”丈夫从她怀孕5个月起,就开始打她。砸饭碗、砸台灯、砸花瓶,砸得曹女士胆颤心惊。丈夫还用剪子剪她穿在身上的衣服,衬衣剪破了,才穿上身的裙子也剪破了,临产前刚刚换上的孕妇衫也被丈夫割成长条。曹女士说她现在口袋空空,申请离婚的费用都没有。丈夫打老婆,还有“理论”:你是我老婆,我想怎样就怎样……

家庭暴力是笼罩全球的阴影,中国也不例外。因家庭矛盾的隐蔽性,造成暴力行为总被认为是人家的“私事”,法律对此鞭长莫及,成为家庭暴力的特点。家庭暴力只在造成恶性犯罪之后才被重视,妇女往往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她们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平时缺少自我保护和必要的法制观念,一旦不堪忍受往往采取杀夫的极端行为,由此引起的女性犯罪也在大幅度增长。

面对家庭暴力这一社会现象,如何排除“清官难断家务事”的陈旧观念对司法正常介入的影响?如何在对家庭暴力的认定和裁决上完善法律规范?如何使家庭暴力阴影中的受害者勇敢捍卫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应该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 家暴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