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三思
作者:史铁生听说有位先生,专门购买假冒名牌商品,然后投诉到市场监察部门,赚取加倍赔偿,以此致富。此事虽不大合情,但合理、合法,出售和制作假货的人合该名利双失。我们应该感谢这位先生,他替我们侦察和揭露,使我们免踏许多陷井;他的致富之路也符合按劳取酬的原则。我感谢他,但我不能学习他,我有我的事做,无暇研究商品的真伪;不幸买了假货也止于忽忽不乐,唱一曲阿0式的民歌了事。
不久前,见电视里一位市场监察部门的负责人答记者问,说是假货所以难禁,最要紧的一个原因是消费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很多人买了假货并不投诉。电视画面切换到大街上,记者一连采访了几十位行人,果然,多数跟我一样,相信假货诚可恶投诉更麻烦。电视画面切回来,那位负责人提供了一个抽样调查结果:买了假货的人,10个当中只有一个去投诉。
逛过几家精品店,因为好奇,不为购物。几万块钱的一件皮衣,几千块钱的一条裙子,几百块钱的一根裤带,几十块钱的一只袜子(一双则又要过百)……近观那只袜子,分明也是线织,大小也只容得一只脚进去,凭什么值那老些钱呢?窃想此类店主只为展览,并不打算开张的。但是却有人买,看样子买主也不像智力不够。
迷惑很久。终于有人为我释疑:“东西与普通店里的并无大异,花钱单为买那个品牌。”我还是不懂。“身份,懂不懂?标明身份!”我还是似懂非懂。“否则赚那么多钱还能买什么嘛?”这一说让我茅塞顿开,原来那是给富翁们的“奖状”。
一个人(或一家人)的饱暖、健康、舒适,究竟用得了多少钱呢?倘此外还有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余资,可怎么打发?若无由打发,赚那么多钱岂不等于白废?所以弄一些奇贵的品牌出来给富翁们作鼓励,如同一面奖状,以维护他们的劳动积极性。
同时,富翁们等于交纳了重税。税资若能准确地用到贫困的领域去(比如教育),倒真是一箭双雕的好事。
曾经被穷吓怕了,现在有一点钱总愿意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朋友告诉我,这是很愚蠢的行为,虽形不似葛朗台(钱没有他那般多),但神似;钱的妙处在于用,或投资(炒股)生利,或使衣食住行更趋优越。
但是投资也可能蚀本,几千块钱的一套衣服未必不是一件累赘。我的钱并不是没用,我指望用它买下一种自由。不想让穷逼着天昏地暗地去挣钱,也不想让富催着劳心伤神地去花钱。用钱买下自由的时间、自由的心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或去做自己想做的梦,所以我还是把钱存起来。
我很想发一笔财,以便一辈子都不再为生计操心。算一算,真是得不少钱哟!就怕有了那么多钱反倒习惯去穿几千块一套的衣服了,穿那么好的衣服当然也要合乎逻辑地去吃同样好的饭菜,坐同样好的汽车,汽车开到哪儿去呢?所以还要有同样好的别墅……结果自由的时间和心境呢?被钱给花掉了。
所以还是有一点钱但不要太多的好,存起来,让自由慢慢消耗它们。别以为钱只是一种被花的东西,弄不好它们翻脸不让人,倒要把你给花掉。 消费史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