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亿的废墟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邵伟)

1000亿的废墟0

对于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还有什么比拆房子更大的事情?房子是命根子。可说不准哪一天,你住的房子就会拆。

住房问题是家庭小康的瓶颈,可近年全国违法建设却屡禁不止。据国家建设部介绍,已达2亿平方米。2亿平方米相当于50个包含众多堂馆在内的天安门广场地区,相当于1994年北京居民住宅建设总和862万平方米的23.2倍。以每平米500元保守估算,共耗资1000亿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违法建筑终须依法拆除。这就意味着花费1000亿建设的2亿平方米将成为废墟。1000亿,够一千万北京人每人分1万元。

损失是惊人的,可还不止这些。重庆规划局人士讲了一件小事:他们派人去拆除一处违法建筑,干了一天,别的花销不说,光是包子就吃掉了200斤。拆房子也要花钱。如果你满心欢喜住进的新居属拆除之列,你和邻居这一大群不幸的人的损失,显然不是光用钱就能衡量的。

违法建设造成的危害极大:堵塞城乡结合部交通,影响城市对外出入口;侵占城市近期发展地区,加大改造难度;侵占道路绿地,破坏城市环境;占压地下管线,危及城市安全;缺乏相应生活配套设施,造成居民与政府的矛盾。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城市是大家的城市,在什么地方建房,建多大规模,使用性质是什么,都应经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尽管1990年颁布实施的《城市规划法》对此作出了法律要求,但置若罔闻者大有人在。

比如首钢公司,自1992年至1994年下半年,在石景山区模式口北山坡、赵山、金顶山、金顶街、苹果园、古城等地区侵占绿化用地,挤占城市公共用地大量违法建设,总面积近4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9.42万平方米,单身宿舍2.11万平方米,车间厂房5.77万平方米,其它违法建设约6.62万平方米。这些违法建设致使公建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引起邻近单位纠纷,给广大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破坏了北京市总体规划。更为严重的是,首钢3次把市规划局发出的停工通知书退回,对市规划局两次发出的“违法建设处罚决定书”置之不理,公然藐视国家法律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城市规划条例》。

“对违反规定的要拆除,现在暂时不用拆的以后也要拆。别以为反正已经变成事实了,就有理了,要他拆的时候就讨价还价,讲条件不行。”建设部副部长叶如棠所讲的这条原则,不仅针对首钢。近年全国拆除的违法建筑已达1000万平方米。

各地的违法建设,大都跟当地领导者有关。因此,“解决好法人违法,执法者违法,领导者违法的问题,是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的关键所在。”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在不久前一针见血指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外商牵着市长走,为引进外资,要哪儿给哪儿,要建多少就给建多少,这种现象绝非个别。

问题比较突出的广州市,短短几年违法建筑超过1000万平方米。其原因之一,就是市政府某位领导上任后,把不该下放的规划权下放到区里,致使建设遍地开花。如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区违法建设240万平方米;号称“白宫”的新光花园酒家侵占流花湖公园绿地;某镇越权批准某部队在珠江新城侵占规划用地1000万平方米;某镇越权批准一个村办公司在高速路立交桥规划用地建家俱城等商业店铺……还是上面说到的那位市领导,批给规划局的白条多达120张,有的条子一下就要一个平方公里。

叶如棠副部长说:“中国老百姓还是看着领导的,解决了他们的违法,老百姓是会守法的。”再说,老百姓违法,不外乎建个小窝棚之类,让拆还不敢不拆。领导违起法来,不仅是规模大,影响坏、危害深,规划部门还管不了。

守法需要政府官员带头,执法更需要政府支持。建设部规划司邹时萌司长告诉我们:“执法难度很大,在查处违法建设过程中,有的规划局、干部不断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有的家里呆不住,有的没办法把电话号码都改了。这么难的事情,没有政府支持,干得了吗?”

现在的事实是,一些地方政府坚决支持,而也有一些不仅不支持,而且还设障碍。在一些领导者眼里,只有杀人放火才是犯法,很多经济法他不认为是法。你按城市规划法办事,结果可能就像邹司长介绍的:“现在不是有个说法吗——规划部门要是不听话,就要你挪位子。”

人们经常讨论法大还是权大,这个讨论本身就说明法和权的较量很不轻松。

既然城市建设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每一个公民,应给予更多关注。任由违法建设搞下去,吃亏的终究还是老百姓。 违法建筑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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