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课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江川澜)

按照杜拉克的说法,有的教师比较会教高深的课程,有的教师则适合教初级课程。比如物理学家玻尔,他的学生都是诺贝尔奖得主;相反,费米,则适合教大学部学生,他们是不准备踏入物理学领域的。有的教师适合教天才的学生,有的教师则无所不能。张五常说他在美国加州获得最佳教授称号,而回到港大,有次测评居然是最差教授。有个原因是他从不使用讲稿,在教学检查中自然就不合格。

我从事的是初级课程的教学——如果有机会上高深的课程,我也许会非常乐意,当然前提是我自己的学问足够高深。我觉得自己是个失败的教师。尽管有些学生表示很赞同我的授课方法。但是教授外语本身是个让人觉得受挫的行业:因为外语教学被公认为一个失败的行业:投入的教育经费,投入的教师和时间都是十分惊人的,但是效果之微,每个从小学,或者中学开始学习的英语直到大学或者博士的人都有体会。他们的英语在二十年之后,仍然停留在极端有限的水准。只有极少数人才是外语学习的成功者。不独中国的英语教学如是,普雷斯特利曾在散文中说,他学过几年德语,不过水准不足以让他用德语订一个房间或者买一罐雪茄。

在一份标准教案中会有如下句子:教具:录音机,教鞭,图片。教学步骤:向学生展示图片,提问,再朗读出准确发音。这种教案会让很多自命不凡的博士觉得是小儿科。他们满腹的语言学理论会毫无用处,除非台下坐的是语言学教授,否则讲授清浊音、音位的对立和差异毫无意义。

去年年底在北京参加了国际汉语教学会议,由在美国哈佛、哥伦比亚等大学教授汉语的中国教授作教学演示——结果是国内教师对他们的演示表示了极大的疑问甚至反感:国外的教学重视的是学生操练,而对语法的讲解极其省略。这跟国内的语法讲授派大相径庭。这当然有原因,大多数外国学生对我表示,他们根本不知道动词名词,主语谓语是何物。

纳博科夫的小说《普宁》是我爱读的小说,那个倒霉的流亡人士,在一家不知名的学院靠教授母语为生,他向学生讲授普希金诗歌英文译本不妥当的地方。这是他和文论家埃德蒙·威尔逊的分歧在小说中的投射。普宁感慨,他的俄文同事,那些俄罗斯的大嫂,几乎有一种天生的母性本能,把这门伏特加和鱼子酱的语言教得如此纯熟,而普宁自己,这个专业人士,则未能逃脱被解雇的命运。

昨天给学生上短评写作课。找了部中国电影给大家看,看后写评论。我用的是《青红》。这个电影不难看。学生们也如此表示。人类的普遍处境:想追求的生活与现实的能力之间横亘的那个撒哈拉沙漠。过两天会读到学生们创造性的误读,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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