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华与他的《兄弟》
作者:朱伟(文 / 朱 伟)
我用两个晚上的时间读完余华18万字的新作《兄弟》(上部)。第一个晚上其实只读了40页,也就是余华津津乐道叙述李光头偷看5个屁股以及他父亲为偷看屁股像颗炸弹一样掉进粪坑的场景;是个有点臃长的引子,叙述有点忘乎所以,所以信息推进慢到令人有些不耐烦。第二个晚上读了余下的200多页,也就是宋凡平与李兰这样一个家庭完整的破灭史,是个充满感官刺激、跌宕起伏的传奇。这后半部分是典型余华所叙述的冷酷故事,只不过用了更加干净、清朗、简洁的叙述。如果去掉引子,这部分的篇幅差不多正好是15万字。
余华1992年写成《活着》,1995年写成《许三观卖血记》,之所以10年没有新长篇问世,我觉得是他对怎样超越《许三观卖血记》多少有些紧张。在2003年他去美国作为期8个月的商业推广之前,他的取向是写一部类似《百年孤独》这样的大作。他改变了他原来关于长篇小说篇幅的看法——90年代初,他曾经一直认为,一部长篇小说最理想的篇幅是10万字到15万字之间,这样的小说读起来不会有疲倦感。现在他说,《兄弟》的上下部加在一起,大约40万字。从“小作”改为也写“大作”,我感觉多少有莫言给他以压力的因素。因为莫言的长篇淋漓尽致地一气呵成,基本上都不会低于40万字。莫言与他,是最近的朋友,莫言这些年也在急功近利地热衷于对残酷的刻画。
从《许三观卖血记》到《兄弟》,是余华用大约10年时间将自己封闭起来回头读书的产物——布尔加乔夫的《大师与玛格丽特》、蒙田的散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托尔斯泰的《复活》、巴尔扎克的《高老头》、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甚至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热衷19世纪叙述氛围的不仅是余华,80年代所谓“先锋作家”重新沉溺于19世纪的小说传统,应该说是一个值得回味的现象。在这种阅读之后,几乎每次见面,余华都会用酒后脸红耳赤的激动与夸张赞叹这些小说对他的震撼力。他认为,这些19世纪小说现在读起来虽然处处感到笨拙,但“他们是用力量在写作”,“他们的叙述因为是正面接触而充满了强度,不像20世纪作家,往往在关键处绕开,用形式来掩盖自己的贫乏”。他比较陀思妥耶夫斯基与福克纳所描写的杀人,福克纳省略杀人的过程,而陀思妥耶夫斯基会以近景延长杀人过程,描写每一个细节。他认为,19世纪作家的毛病是叙述节奏的累赘,“他们连过场的时候也要写得很强,不像20世纪作家,会聪明地跳跃”。
其实从《十八岁出门远行》起,余华就一直在为他感觉中的残酷世界寻找一种合适的载体。他聪明地意识到,越是锋利的现代的感觉就越需要迟钝的古典的叙述。他曾经到古人的笔记小说中去寻找,在1988年写成了中篇小说《世事如烟》,但他马上意识到他从卡夫卡或福克纳那里脱胎出来的想象力与笔记载体之间其实仍然是紧张对峙着的关系。作为一个优秀的小说家,他清楚写好小说的关键不是在对紧张的设置,而在于紧张怎样用舒缓的方式来处理。
我对《兄弟》的兴趣,是他的叙述与叙述所要表现的传奇之间真正构成了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叙述所面对的是李光头,一个贫瘠土地上疯长起来的地痞,叙述这样一个人物,从看了屁股要面条吃,到抱着电线杆子就会有性欲,自然就有了一种恶毒的俏皮。而李光头的家庭故事却又是“文革”——轻率地杀戮与一个普通家庭妇女在被鲜血洗礼后凛然地与这血腥世界面对。以一种小镇农民恶毒的俏皮,使用从19世纪贵族那里移植来的典雅,轻松叙述一个无人性时代里被煎熬着人性的故事,在这种充满强度的跌宕中就有那种像“锋利的刀刃”的感觉。余华小说中的特长始终在皮笑肉不笑地表现残酷的强度,1966年他6岁,一个6岁孩子对那个无秩序年代里发生的革命的记忆,我相信是狂欢而非恐惧。余华以这狂欢心态来叙述那种草菅人命,自然就有了那种轻松冷酷到令人毛骨悚然的效果。这部小说中宋凡平被活活打死的一节是最无法容忍的阅读。这一节,在我的阅读中先是有意被跳了过去,因为从宋凡平逃出来用那条断了的胳膊照顾孩子,准备去接李兰回家,我就知道余华会将他的残忍手段在这里用到极致。这部小说中写得最好的部分是宋凡平的送葬与最后的结尾。最后结尾从李光头给他母亲准备一辆“轿车”到两个孩子拉着母亲的遗体走过大街,写得感人极了。这就是紧张之后让温暖的阳光照着的那种感觉。
一个8岁的孩子是不是真的会有性欲?“文革”是不是真的这样简单地草菅人命?在余华的意识里,这当然并不重要。他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叫做《虚伪的作品》,认为日常围困我们的是缺乏想象的“虚伪生活”,这种大家公认的庸常生活与个性能够感觉到、浸透了精神的生活相比,是不真实的,而“真实存在的只能是他的精神”。所以他认为,小说应该是“象征的存在”,“即我们寓居世界方式的象征,我们理解世界并且与世界打交道方式的象征”。我理解,李光头朦胧的性朦胧就是余华为无秩序历史中的人性/非人性制造的一种象征。
余华这部小说《兄弟》的标题使我想起1998年我编辑《华夏·记忆》时,他曾给我写过三篇关于他自己童年生活的回忆,写他与他哥哥,还有一张他与父亲、哥哥的珍贵照片。这几篇文章中,写得最好的是《医院里的童年》。他叙述他与哥哥一起玩消防队救火的游戏,哥哥用火柴点燃稻草,他用尿将火浇灭。“可是我们忘记了自己的尿无法和消防队的水龙头相比,它可以源源不断,而我们的尿却无法接二连三。”于是两个孩子成了“纵火犯”。他说他对血与死亡的兴趣来自他在医院的童年,因为他的窗户对面就是医院的太平间,“我几乎是在哭声中成长”,他把那些“疼痛无比的亲切”说成“这是世上最为动人的歌谣”。在这篇记忆中,他记录夏天一个炎热的中午,他走进太平间,第一次发觉这里极其凉爽。他说:“我在那张干净的水泥床上躺了下来,在那个炎热的中午,我感受到的却是无比的清凉。它对于我不是死亡,而是幸福和美好生活。后来我读到了海涅的诗句,他说,‘死亡是凉爽的夜晚’。”他得意于这样的叙述,这样的叙述构成他的“强力”,这样的“强力”令我们感到恐惧。■ 兄弟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