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航意险:一次垄断与垄断未遂的炒作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谢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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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首都机场航意险采用的是“共保”这一产品销售的联盟形态  

3月初,还没正式开业的中美大都会保险公司放言,要从3月15日起独家垄断在首都机场销售的航空意外险(以下简称“航意险”)。此言一出,引来骂声一片。首都机场19家航意险共保体成员公司,强烈要求监管机构制止中美大都会保险公司要在首都机场独家经营航意险的行为。

合资背景给了中美大都会在还未开业前,就敢于站在国内几乎所有中资、合资保险公司对立面的勇气。中美大都会保险公司是以美国大都会保险公司和首都机场集团,双方各持股50%合资组建的保险公司。美国大都会保险公司是美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有136年历史,《财富》杂志100强企业中的88家均是该公司客户,在国际上,该公司的战略是抢占重要的新兴市场;而首都机场是中国最大最繁忙的机场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30个机场之一,首都机场股份公司2000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又因为在持股比例上,双方都是绝对大股东,追求股东优势资源的最大发挥,成为该公司的天然诉求。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开誉表示,有三大因素表明首都机场方面这一做法不妥:其一,航意险经营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有统一的保险条款、统一的费率、统一的销售模式;其二,首都机场是一个公共场所,在这个公共场所里的客户,属于公共的资源,首都机场的做法,涉嫌垄断;其三,此举直接侵害了被保险人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如果在首都机场销售的航意险只有中美大都会人寿一家,旅客的选择只有两种:买或者不买。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认为,首都机场是一个公共服务平台,消费者在这里接受服务的时候应该有选择权,传统意义上理解消费者维权主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实际上更深层次的维权,包括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这种选择权被剥夺显然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而北京市京元律师事务所主任潘茂华指出:“从法律上讲,机场只是一个服务提供者,在乘客与保险公司之间,即不是投保人,也不是保险人,通常情况也不会是收益人。从这一点上看,机场完全是无关人士,没有任何资格插足乘客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机场之所以能够剥夺合同主体之间的选择权,就是因为首都机场作为机场及相关设施的管理者,从性质上是一个公用企业,在经营中具有独占地位。

目前,首都机场航意险采用的是“共保”这一产品销售的联盟形态,即由19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办公室,统一和机场部门协商,统一销售一张航意险保单的方法,各家公司再将保费收入根据市场份额进行比例分摊。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共保本身也不是一种市场行为,表面上看,一张保险单里有19家保险公司,但消费者也没有选择哪一家保险公司投保的权利。共保体共同‘垄断’了航意险市场,致使航意险形式单一、品种单一,优质服务更是谈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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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家栋  

首都机场本身似乎也是共保体“垄断”航意险的受害者。据透露,一直以来,共保体给机场方面的航意险代理手续费是8%。而机场方面早从去年夏天起,就与共保体多次协商,希望提高给首都机场的代理费,但一直没能得到满意的回复。首都机场有关方面人士表示:航意险市场上只有一家共保体,他们不同意,我们没有别的对象可以谈,所以也很困惑。而刚刚进入中国的中美大都会则给予了机场热情的回应,尽管没

有透露具体数字,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家栋表示,中美大都会给予首都机场的代理费回报要比共保体“丰厚得多”。

王家栋说:“首都机场与北京航意险共保体所签署的一年期代理协议实际上早在2002年12月31日就已经到期,而该协议的条款中并没有‘到期自动延期’的规定,所以自那时起该代理合同就已经失效了。”首都机场方面表示,引进美国大都会保险公司。是希望借助这家公司良好的服务品质和多年信誉,提高首都机场航意险的服务质量,让旅客满意。在3月25日中美大都会开业典礼上,美国大都会保险公司北京首席代表拒绝对记者关于“利用大股东优势资源,独占机场这样的销售渠道,是不是国际先进经验?是否符合国际惯例?”的提问发表任何评论。

一张20元的保单能够招致如此众多保险公司的强烈反应,是因为该险种能够带来的丰厚利润。航意险以往几年的平均赔付率为5%,远远低于保险公司经营的其他任何险种。“航意险是一个短期产品,这个短期产品短到什么状态呢?飞机落地这个业务就结束了。这样的话,相关的结算就可以开始了,它不是一个长期保单,所以它的利润空间是很大的。利润空间很大,周期很短,就造成了无论是保险营业机构,或者是代理机构,以及一些保险公司趋利倾向严重。为了利润,保险公司以高手续费高回扣争取地面的代理机构,而地面的代理机构又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包括曾经出现的埋单、手工单各种方式来欺骗消费者。”郝演苏指出,“这个产品的短期性,以及产品的巨大的利润空间,是所有问题的根结。”

而中国政法大学商法教研室主任管晓峰则认为,把中美大都会发起的这一场争端,理解为企业的作秀行为是一种更加简单直观的认识,因为这种行为并不需要复杂的法律解释。“很简单,中美大都会独家销售是不可能实现的。”管晓峰说。即使中美大都会独家销售的目的不能实现,它也得到了在开业之前声名远播的效应。

在这一场举着保护消费者权益大旗的争论里,消费者权益成了最可以忽略的因素。郝演苏同时指出本次事件也暴露了人们保险消费观念的薄弱。“国外并没有航意险产品,人们通过购买长期意外险产品规避意外风险。”航意险本身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品,同时从理财的角度讲,买20元一份的航意险并不划算。现在,多家保险公司都提供一年期的交通意外保险,一年保费只有100元而保额也是40万元,在一年当中客户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保险公司都将陪付。从理财角度看,这是更适合消费者的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