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想工作:最赚钱的死人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沈宏非)
继“福布斯中国娱乐名人榜”之后,人力资源测评机构世界HR实验室(WHL)联手icxo.com,又相继推出了“中国最有价值的十大导演”、“中国最有价值的十大女星”以及“中国最有价值的十大男星”排行榜。虽然评选指标包括了广告指数、唱片指数、片酬指数以及活动指数等等,不过最终决定座次的压倒性指数,依然是钱。否则,“名气”基本无从谈起,遑论价值。谈钱虽伤感情,不谈则伤天害理。
金钱之外,这些排行榜的另一个相同之处,就是上榜者无论男女,皆为大活人。人活着,都得赚钱,凡赚钱,就有互相攀比之冲动。这种“活人榜”无日无之,已令互相攀比或看人互相攀比之乐趣大打折扣——我的意思是说,一帮大活人比谁赚得多,不算真牛逼。
有人说,经济统计数据就像比基尼,暴露出来的那部分固然重要,但没暴露的那部分才更是要命。就娱乐界及明星的情况而言,如果视活人为“暴露出来的那部分”,则“没暴露的那部分”便是死人了。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但是,既然有的人偏偏含着金钥匙出生,有些人也就偏偏在死了以后还会将钱财“带来”。地面上的抢钱行动如火如荼,地底下的赚钱热潮更是此起彼伏。根据福布斯网站上月24日公布的一份“已故名流的年收入排行榜”。高居此“最赚钱死人榜”榜首位的,是死了超过26年的“猫王”Elvis Presley,他在2003年度搞了4000万美元的创收。死后的抢钱能力之所以如此生猛,主要靠的是在2002年发行的唱片专辑《三十首旷世冠军精选》(30#1 hits),到目前为止已售出900万张。而今年年初出版的《猫王三十首创世经典录》(Elvis:2ND To None),一上市便打入Billboard前十名。相比之下,此次排在“中国最有价值的十大男星榜”榜首的成龙,虽然硬硬朗朗并且栩栩如生地在世,其市场年薪不过5亿人民币。
名列在“死人榜”亚军和季军的,分别是画“史努比”的舒尔兹和《魔戒》的小说作者托尔金。披头士的约翰·列侬和乔治·哈里逊分列第四、第五名,与去年完全相同。
查“猫王”登上榜首,已是连续第四个年头了。“猫王”的生财有道,除了出版唱片之外,其身后财源还包括:“猫王”在家乡孟菲斯留下一座房产,遍部全球的粉丝每年均会造访此“猫王”故居,为“猫王”基金会带来5000万英镑的“票房”。除了不动产,可移动的生财工具则有猫王身体的一部分,一束价值7万英镑的头发以及这束头发外加一颗“猫牙”及“猫王”名曲《Love Me Tender》金唱片的三项组合。相比之下,玛丽莲·梦露虽然是连续四年都留在榜上的惟一的“娱乐女名死人”,死后虽然仍以生前的形象不断成为化妆品、汽车和牛仔裤的代言,惜乎除了肖像之外(包括拉斯维加斯老虎机上的肖像为她带来2000万英镑的收入),未留下什么不动产,余热不多,发挥也就没有什么外快可捞了。故梦露从2002年的亚军位置暴跌到第10,实属身不由已。都说“人比人,气死人”,原来死人和死人比,也是能把死人再气死一回的,红颜薄命,即使香消玉殒,红颜不再,一旦比较起来,命还是比别人的薄。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人杰,还得地灵。“猫王”和梦露的不同遭遇,首先,再一次证明了我们中国人的共同信仰:只要一息尚存,有条件,要置业;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置业;其次,一个艺人欲在死后继续娱乐大众,不仅要“音容宛在”,音和容还必须同时“宛在”,缺一不可。
前几天,我的一个富人朋友在饭桌上感喟到:“最理想、最轻松的赚钱模式,应该是站着有钱赚,躺下也有钱收。”虽然大部分在座者当时将此一致误读为“一躺下就有钱收”,然而读榜之后,才真正体会到原来“最理想、最轻松”并且“最有可持续发展性”的赚钱模式,的确是很有必要把“躺下”之后也考虑在内的。罗兰·巴特生前在谈到他所希望的理想生活时说:“有点钱,不要太多;有点权力,也不要太多;但要有大量的闲暇。”成千上百万的“这点”美元算太多还是太少?死人活人,见仁见智,惟一可以肯定的是,当“活人榜”上的人一说到“大量的闲暇”,“死人榜”上的人就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