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道:银行三法预留金融混业空间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周一凡)
真正的理财需要银行能帮助客户在存款、国债、基金、股票、外汇、保险、信托等各种投资渠道中分配资金
行业三法之所以备受瞩目,一是其标志着中国银行业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二在于此次立法的前瞻性——在《商业银行法》修改中,为混业经营预留了法律空间。
所谓混业经营,就是一家金融机构可以同时进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等多种业务。对金融机构而言,混业经营一方面可以对冲单一业务中的风险。而对客户,也就是每一个老百姓来说,就是能够在一家金融机构中,享受到足够多的金融服务组合,得到“一站式”金融服务。这是《商业银行法》的修改可能给大家生活带来的变化。
现行的《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这实际上就是对商业银行进行混业经营的禁令。如今,该条款已被修改为: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业内人士指出,这实际意味着禁令出现了松动,部分金融机构可以在特别授权的情况下,进行混业经营。
“正是这一细小的变化将对未来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会产生巨大的不可估量的影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专家易宪容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正庆指出,金融深化改革的下一步,必然要研究如何稳步地实施混业经营。从当前世界各国经验来看,混业经营是普遍发展趋势。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混业经营也已有所进展,比如,中信、光大两家公司都在集团、总公司下面分设了银行、证券、保险几个子公司。另外,许多商业银行已开始办理代客理财业务。代客理财实质上属于一种信托业务。商业银行进行的许多所谓“创新”,实际上就是要在原来传统的存款、贷款、汇款的基础上,向其他领域发展,难免会跟证券的股权摊薄至双方同意的27%。此项收购预期将于2004年首季末完成。由汇丰支付的最后收购价将于交易完成及评估福建亚洲银行的资产后确定。全部收购完成后,该银行将易名为“平安银行有限公司”,预计到2004年第一季度完成。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张丹丹表示,此次收购出于长远的市场考虑,将有利于辅助汇丰在内地银行业的运作。自入股平安保险后,汇丰与平安间的合作更为紧密,成立合资银行也是在此合作基础上的“产物”。
而平安则一直在努力打造一个同时拥有保险、信托、证券、银行的金融控股集团架构。实际上,早在1995年和1996年,平安就分别成立了平安证券公司和平安信托投资公司,开始涉足除保险之外的金融领域。平安1999年的一份内部资料显示,平安高层当时已在内部提出了“平安未来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范围”,其中除既有之保险服务和投资服务功能外,“银行服务”赫然在列。平安保险董事长马明哲曾信心百倍地对外界表示:“平安的目标是建成与美国花旗集团一样的中国一流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集团。”
“实际上,平安的品牌一直是一个多元金融的概念。”盛瑞生说。2003年2月14日,平安完成分业重组,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控股设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加上此前成立的平安信托、平安证券,集团业务领域涉及保险、信托、证券,金融控股集团基本成型。在平安现有的架构中,独缺银行。此次与汇丰银行联手收购福建亚洲银行,显然是将借此补上短板。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认为,此事潜在的意义重大,这为保险行业未来实现混业经营创造了一个平台。他指出,汇丰是平安的大股东,而平安信托投资公司也是中国平安旗下的一个子公司,双方联手收购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银行,这一目的是很明显的。福建亚洲银行在业内的名气不大,对于平安来说,只是一个壳资源。通过收购这家小银行,获得进入银行领域的牌照,从而完成了中国平安搭建起一个金融集团架构的使命,这应该是平安的本意所在。
双方称:“平安银行将以发展个人理财等业务为长远目标,当法规许可时,将会发展信用卡及地产按揭贷款等零售银行业务。”据悉,平安一直瞄准信用卡业务。因为,平安寿险的数千万客户将自然而然地成为平安信用卡的潜在客户,已经推行的保单质押业务也可与信用卡业务相得益彰,最大的缺失只在于结算系统。此次成功收购福建亚银后,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难题。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和《商业银行法(修正案)》
近日,经中国央行、中国银监会等各家监管部门审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获准发行引进花旗银行管理和技术的浦发银行信用卡。这是中国首张由外资银行参与管理和技术合作、并在全国发行的双币种信用卡。当记者问及未来平安银行会否参照该模式,与汇丰银行联手发行双币种信用卡时,盛瑞生说:“目前仅是银监会刚刚正式批复,完成收购还需要一段时间。现在说银行具体业务的开展还为时过早。”
成立于1993年的福建亚洲银行,是中国内地现有的七家中外合资银行之一,规模偏小,目前经营范围仅局限于福州。截至2002年底,该银行资产达3270万美元,目前员工人数共约30名。其最初股东为中国银行福建信托咨询公司及香港中亚财务,双方各持50%的股权。后因政策要求,中国银行承接了中国银行福建信托咨询公司持有的福建亚洲银行50%的股权。
平安的“花旗”梦
就在《商业银行法(修正案)》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两天之后,由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投资控股的平安信托投资公司就正式对外宣布,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与汇丰银行一起联手收购福建亚洲银行。收购完成之后,福建亚洲银行将更名为“平安银行”。
“这并非刻意地安排,而是中国银监会恰好在这个时候给了我们正式批复。汇丰银行是一家上市公司,而中国平安也是一家负责任的公司,所以我们及时向外界公布了这个消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助理盛瑞生对记者说。
根据交易协议,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将动用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内部现金资源,收购福建亚洲银行有限公司50%股权。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下的中国平安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余下的福建亚洲银行50%股权。此后,中国平安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将向福建亚洲银行再注资2300万美元,使其实缴资本扩大至5000万美元,并将汇丰所持和保险业务发生诸多联系。比如现在银行发的一些银行卡,有的叫“一卡通”或“银证一卡通”,既可以在银行存款,又可以买卖证券,这已经在资金上将银行和证券两个领域联系起来。所以从目前情况看,尽管现在还不能在法律上明确可以混业经营,因为时机还不成熟,但毕竟在法律上要留有了空间。将来一旦需要,条件成熟,国务院可以批准具体在哪些领域或哪个方面实行混业。
“这就留下一个活口,将来凡是国务院批准可以混业经营的,可以不受本法限制。”周正庆解释说,如现在批准中信、光大、平安保险公司搞综合经营,以后别的公司经批准也可以做。
人民银行研究局研究员程建胜说:“修改一部法律是一件困难的事情,留下一个缺口,恰好可以为未来的法律制定预留下空间,但这反映出来的一个基本趋势是,商业银行将会获得越来越高的自由度。”
中国银行零售业务部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说,现在很多银行都在探索“投资理财”业务,而真正的理财就需要银行能帮客户在存款、国债、基金、股票、外汇、保险、信托等各种投资渠道中分配资金。个人理财业务又是一项极具潜力的银行业务,中外银行都在抢夺这个利润丰厚的市场。如果将来真的实现了混业经营,银行就可以大展身手了。
实际上,国内众多企业对组建金融控股公司趋之若鹜的态度,已经证明了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必要性。目前已经形成的金融集团包括光大集团和中信集团两家。光大集团在境内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光大永明人寿等,还是申银万国证券的第一大股东,而在香港拥有光大控股、光大科技、光大国际3家上市公司,并通过光大控股参股港基银行。中信集团属下包括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信诚人寿等,在境外还有中信嘉华银行、中信资本市场控股公司。有消息称,中信控股公司近日将组织旗下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以及基金、期货等金融子公司,并在上海首先推出名为“中信金融通”的金融交叉服务产品,以中信借记卡为载体,将各个金融行业的服务功能整合在一张借记卡上。这种“金融服务链”的产生就是金融混业更进一步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