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贷市场放开之后
作者:程磊(文 / 程磊)
一个法令的出台还不能解决目前面临的所有问题,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各种机制需要逐步建立
门槛过高?
对此,光大证券研究所赵雪桂表示:“无论从汽车金融公司股东单位的资产及收入规模看,还是从汽车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规模看,进入门槛似乎并不低。从某种程度上说,只有国内现有的重点汽车企业及外资汽车巨头才能涉足,但即便是像福特这样的外资汽车巨头,也对高达5亿元的注册资本颇有微词。”福特等外资汽车金融公司认为,初始资本金过高,易造成资金闲置。
按照《办法》,设立的汽车金融公司应具备的主要条件为: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银监会有关人士称,此举是为了加强汽车金融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一位日本汽车营销商表示:“租赁业务是国外汽车金融公司非常重要的一块业务,这是汽车金融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而且汽车金融公司不能开分支机构。5个亿的资本金要全部押在一个地方,这不利于分散风险。再次,在国外,汽车金融公司资本金来源非常广,而据国内现有政策,汽车金融公司只能从中国的商业银行贷款。这就增加了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成本,和商业银行竞争时,没有利率优势。和国外汽车金融机构相比,吸引客户的手段也少了很多。除了前面提到的不能做租赁业务外,再例如,国外利率完全放开,但在国内利率必须遵从人民银行现行的利率水平。我们不会贸然进入市场,等实施细则出台后,我们再做更深入的研究,不排除取消成立汽车金融公司的计划。”
“尽管门槛较高,但GMAC不会靠下调利率的办法以廉价取胜,而是注重向客户提供不同的服务。利率虽然不一定最低,但是要有竞争力。所谓的竞争力,就是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不同的贷款利率。与商业银行相比,GMAC与汽车经销商是捆在一起的,利益更紧密,更有利于向消费者提供服务。”通用汽车高层表示。
专业车贷服务商的算盘
据国家开发银行分析与金融产品局的保守估算,到2010年增长5000万辆汽车,平均每辆售价为8万元,市场总额也高达4万亿元,即使到2010年的信贷比例仅有50%,年均信贷消费额也将高达5000亿元。如此之巨的市场,难怪大众、通用、福特三个汽车公司早早就“埋伏”在中国等待市场的放开。
美国福特汽车信贷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詹国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外资公司还不可能立即在华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因为,管理办法也明确指出,注册汽车金融公司需先向银监会提出申请,而银监会还要对其进行资格审批,这都需要时间。
福特汽车中国公司副总裁许国祯也表示了对《办法>出台的欢迎态度,“福特汽车信贷公司在北京设立代表处已达7年,长期以来,福特一直希望能进入中国的汽车信贷市场,为中国消费者提供完整专业的金融服务。今年年中,福特信贷、长安福特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已签署合作协议,为福特汽车的专属经销商提供所需的金融服务。有关规定一旦出台,福特信贷将以最快的速度申请开业”。詹国栋还表示,《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是规范这一行业的基本依据,但是与之相关的各种执行细则都还没有出台。目前中国汽车消费信贷行业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机制,诸多具体问题,如债权担保人的权利与义务定义不清、融资渠道不畅通等都影响具体业务开展。另外,一个法令的出台还不能解决目前面临的所有问题,这需要时间过程,各种机制需要逐步建立。
新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消费者享受到更多的服务(Imaginechina)
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GMAC)中国金融服务部总监克里斯汀·惠德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像GMAC这样的专业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为中国的消费者提供服务。我们已经在早些时候与我们合资企业的合作伙伴解决了商务方面问题,因此,一旦开始正式受理申请,我们基本上将可以立即提交我们的申请书。”
尽管惠德曼不愿透露,但业内早已传言其中国合作伙伴就是上汽财务公司。上汽集团去年营业收入达1200多亿元,而GMAC建立80多年来已为1.5亿辆汽车提供了1万亿美元的贷款业务,这种架势,足见通用要在中国汽车信贷市场掘金的决心。当记者问及通用会不会在中国开展零利率业务时,惠德曼表示,这要等到《办法》的实施细则出来后才能决定,目前尚不好评论。
另一个巨头德国大众中国公司也表示:“在对该条例进行仔细的研究之后,大众汽车金融服务股份公司的目标是,尽快向中国银行法规委员会申请经营许可证。根据条例的规定,经营许可证的批准需要通过中国银行法规委员会的若干程序。大众汽车金融股份公司期望能在2004年中旬以后开始汽车金融服务业务。”大众还希望在将来,条例给予的自由度能更大些。
买车成本减少5%?
《办法》出台受惠的首先是消费者。与银行不同,汽车企业放贷的目的是为了卖出更多的车,所以,他们在对车价让利的基础上,对办理贷款申请手续会变得更简便,在还贷期、贷款利率方面有更多的自主权,而这些都直接影响着消费者。更有测算表明,汽车金融机构办车贷能比银行优惠5%。
由于汽车企业在金融业务上的可操作范围放宽,使得他们能更方便地向经营商和4S售后服务店提供资金支持,不再需要通过商业银行,增加一层成本,综合这几项,这也会让汽车价格再度有5%的下降空间。
汽车企业介入汽车借贷后,可以从购车到修车、保养一条龙全方位地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另外汽车企业有了放贷经营权后,不仅可以从汽车本身的价格上来向消费者让利,还可以在利率、还贷期等方面给消费者更多的让利。顾客在汽车经销商上可有更多选择。众所周知,以前购车入只有一条渠道贷款,那就是通过银行,但是银行的放贷条件非常严格,灵活度不够。这次的新办法,允许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直接进入中国市场,他们有一套灵活务实的放贷原则和雄厚的资金实力,所以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更好的服务。
银行撤退?
“《办法》的出台,重新定位了财务公司、专业汽车金融公司和商业银行三种力量的地位。国内的汽车财务公司只能吸收集团内成员单位的存款融资,且只能经营单纯的买方信贷等诸多限制,加上进入门槛很高,财务公司已经被排除在外。”民生银行个人信贷部主管李文华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短期内对银行的冲击不会太大。国外汽车商已经积累了百年汽车金融业务的经验,但中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不同于国外,他们的运作模式在中国市场有可能会失效。相反,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国内的商业银行已经摸索出了一些规律,特别是找到了一些控制风险的方法。这也就是中国商业银行的优势。但从长期看,汽车金融公司和汽车生产商结合得更紧密,整合资源能力更强,优势更突出。”
从1998年4家国有商业银行获准开办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以来,银行一直是车贷业务的绝对主力。商业银行占据绝对垄断地位,这与以专业汽车金融机构为主的国际惯例似有点不合拍。曾有专家表示,银行做车贷,如同“大象拣花生米”,既不擅长,也不专业。
“由于汽车金融公司实行分期付款,势必造成资金回笼滞期问题。汽车金融公司和汽车制造商要进一步做大时需要商业银行融资,商业银行此时将向它们发放贷款。外资汽车金融机构要想开展业务,也必须依赖中资银行的人民币贷款。所以,在汽车金融市场放开之初,银行的市场主体地位在短时间内可能得到维持。商业银行的目的是发放贷款,客观上促进了汽车销售。这与汽车金融公司的目的并不相悖。汽车金融公司不会将商业银行当作竞争对手,而是希望合作。商业银行也有可能会面向批发贷款和不限消费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商业银行是否会退出车贷终端市场,还较难判断。”李文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