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阿玛”事件的司法意义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凌霜华)

张铁林 

“皇阿玛”事件的司法意义1 

周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7月底受理了演员张铁林状告四川女歌手周璇、《成都商报》社侵犯其名誉权的起诉书。记者向二分院立案庭了解,起诉立案后,已转到民事庭审理。负责对外公布消息的研究室工作人员透露,少则半个月,这起今年最轰动的名誉权纠纷案即可开庭审理。同时提出起诉的还有成都自由撰稿人夏雨,他告诉记者,起诉是因周璇曾对张铁林哭诉,为了从夏雨处得到张的电话,曾遭遇夏雨的性骚扰。张铁林又向记者讲述了此事。夏雨说他已和张铁林和解,现在与张同时状告周璇。他告诉记者:“‘皇阿玛’事件的第二个高潮很快会到来。”

罗生门的各种版本

8月7日上午11点,记者找到张铁林时,他还在休息,当天凌晨8点他才结束拍摄。张铁林疲惫地说:“这件事我已经说得太多,现在不是讲的时间,要等到开庭。”他意有所指地说:“媒体报道永远不会太全面。”从“性交易”丑闻开始至今,张铁林对记者的讲述和态度都有较大转变。在最初广东某报报道中,媒体纷纷求证“皇阿玛”是何人时,张铁林勃然大怒说,“从不认识那个人(指周璇)”。又一时冲动地说,“她想出名,为什么不裸奔?”引起了海内外媒体的争相报道。周璇拿出两人合影和电话录音后,张铁林并没有像一般明星应对丑闻那样关掉手机,而是态度越来越和蔼,也终于承认见过周璇,但矢口否认发生过她所讲述的事情,即张铁林曾向她提出性暗示。

周璇的故事同样扑朔迷离:她的年龄从25岁变成27岁,名字也不止一个,张铁林说:“我的律师在成都找不到周某的真实姓名和住处,她做各种事情会用不同的证件登记。”同时状告周璇的夏雨告诉记者,周璇现在好像从人间蒸发了,他的律师也在找周璇,可得到她在某宾馆的消息赶去后,刚下公交车就被不明身份的人殴打。

不能让人信服的还有媒体的讲述,夏雨透露说:“周璇回到成都已经快两年,最先报道这个新闻的某记者和周璇很熟,这件事是有预谋的。不仅是她和某家媒体就能操作,应该还有幕后合作者。”夏雨的观点只是他的推测,但最先点出张铁林是“性交易”事件主角的广东某报记者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并未到现场,稿子只是依据成都同行的讲述写成的。周璇“爆料”当天在现场的《华西都市报》记者杜恩湖说:“周璇在一年前找过我,希望为她宣传,我认为她没有任何影视和音乐作品,就没同意。”

对周璇的外表也是众说纷纭,杜恩湖表示,正因为她长得不好看,网上评论才呈现一面倒,大家都认为张铁林不可能对她性骚扰。如果她长得可爱,人们就会宁可信其有。周璇出名后,众多书商争相与其联系。一位书商告诉记者,他认为身材丰满、说话很嗲、会做人又讲义气的周璇对成熟男人有吸引力,她只是不上相而已。他举例说,一位与周璇合作过的文字作者就被她迷得神魂颠倒,自告奋勇要当她的经纪人。

谁是受益者

周璇的电话现在全部由她的助手代接,她并未离开成都,助手说周璇每天都在与她的辩护律师研究如何应对官司,对陌生电话一概不接,律师也提醒周璇“言多必失”。这位尹律师据说是免费接了这个案子,许多律师事务所纷纷表示为她免费代理,书商也在积极与她联系。周璇第二本书的策划方案现在也已经出炉,为她张罗的书商说:“这本书主要讲述周璇的经历,封面一定要有‘规矩’二字,让读者一眼就知道她是第一个向娱乐圈‘规矩’说不的人。内容尽量不会侵害到张铁林的利益,以免引来不必要的官司。”他还透露周璇也在筹备唱片《被回忆宠坏》的推出,最好在官司结束前让她的作品上市,才能产生最大化效益。

搜狐娱乐频道因为最先制作了“皇阿玛”专题,仅相关评论就达到14000多条,一位工作人员说:“张铁林虽然没有获得什么,也没失去什么。尽管这事在刚出来时对他名誉有影响,但后来证明他其实并没有做这样的事,是清白的,这也就不是一件坏事了。”张铁林提出100万元的索赔金额,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刘新稳教授对记者说:“国家对精神损害的上限没有具体规定,某些地区法规有金额,但绝没有这么高的,国家立法从来不允许这么多的精神损害赔偿。虽然张铁林是名人,受侵害的范围比普通人大,但对名誉权的保护方面,名人和普通人是平等的。”夏雨表示,周璇是不可能赔偿100万的,但挂靠上另一个被告《成都商报》,这“不过是个小数”。

《成都商报》是成都最大的报业集团,它的法律顾问李先生对记者说:“有很多媒体追问我们,为什么那么多媒体都报道此事,偏偏张铁林只告我们。这是他的选择权,你可以问他自己。反正我们是客观报道、证据充分,没有炒作痕迹。”张铁林对这个问题不置可否,他说:“这一说就没边儿了。”但有个细节可以说明问题,周璇在发布会的当天晚上,来到《成都商报》社,用报社的电话和张铁林通话,并作了录音,这条消息也成为商报独家。而《成都商报》的竞争对手和北京媒体的报道都比较倾向于张铁林的角度。周璇的朋友说,她对北京的电话一概很紧张,因为北京媒体对她没有善意。

竞争极其激烈的成都媒体借此事又展开了一轮新闻战,由此报纸销售量上涨是无疑的。有成都记者说,在这个城市,记者如果获得独家新闻就会重奖,漏报消息也会受到重罚,有的记者就会“做新闻”。夏雨说,这是公开的秘密,周璇事件就让媒体的不良现象浮出水面。《华西都市报》的杜恩湖则反驳了这个说法,他说,当天是发布会,任何媒体都不会漏报这条惊人的消息。《成都商报》的李先生也说:“新闻有时效性,不可能像法官那样先核定真假,只要不是故意散布信息就不是违法。”

三方都是受益者,有评论说,真正潜在的受害者是整个娱乐圈。近些年来本来就有道德负担的娱乐界,再一次受到了公众强烈质疑。

对立法的促进

至于“性交易”事件的真假,反而没有人理会。最早报道此事的一位记者说:“我没有追问,因为当时还有很多媒体,如果我不报别人也会报;再说她当着那么多媒体记者哭诉,就算她说的是假话,也应该由她自己负责。”夏雨明确表示,即使张铁林像濮存昕那样,面对周璇的恳求只发个传真而不见面,还有另一个明星会落入陷阱。而周璇的一位朋友分析说,他认为周璇讲述真实的依据就是,参加签名售书是很容易的事,周璇可能认为这个简单要求不足以牺牲那么多。

中国政法大学的刘新稳教授说:“张铁林案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以往名人的名誉权官司屡见不鲜。这个案子之所以引发巨大关注,还是因为与丑闻挂钩。”《成都商报》的李先生表示,名人有被公众监督的义务,意大利报道总理的性丑闻也没见哪家报纸被起诉。刘新稳认为《成都商报》的说法不准确,他说:“对名人隐私的报道是否客观真实的标准在我国立法上是个空白,不正当报道个人生活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但名人又有被报道的义务。哪些属于报道范围,用什么样的语气陈述周璇讲述的这类丑闻,在现今的立法与司法程序上都没有具体规定。正确处理新闻自由和隐私保护的关系,呼吁新闻立法已经提出了很长时间,但目前还处于蛰伏状态,张铁林案引起的巨大关注和广泛评论有可能会促进这项法律的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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