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名字的社会问题
作者:王小峰(文 / 王小峰)
中国人向来把名字当成一种尊严的象征。因此,当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准备制定《人名用字表》的消息传出后,立刻引起广泛争论。而负责此次课题的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的厉兵教授成了一个大忙人,记者采访他的时候,他正在激动地跟中央电视台的一个法制节目组交涉:“我不跟法学专家对话,让他们之间对话好了,我们不是建议使用,而是必须执行,否则我们才真是吃饱了撑的呢。”厉教授说:“《人名用字表》搞了两年,本来是想通过一个新闻发布会告诉民众,但由于《文汇报》提前报出来,而且报得比较简略,民众感到大吃一惊。由于大家不了解实际情况,于是就按照自己的想象提出这样或那样的批评,这我们很理解。”
不少人认为,起名字是自己的权利和自由,干吗还要规范?厉教授说:“为什么要搞人名用字表?人名用字的范围无限扩大,失控的话,只能给交际带来麻烦,而且会成为一种灾难。人名用字看起来是个人的事情,但人名还有社会性的一面。”他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姓“贠”,他到银行里存款,结果由于银行的电脑打不出他的姓,出于安全考虑,银行拒绝让他存款。他说现在滥用生僻字的问题十分严重,甚至有些人开始自己造字。
以前,没有人意识到名字还会给别人的生活带来麻烦,但随着社会的信息化和网络化,这个问题越来越严重。大量生僻字被人拿出来使用,仅公安部在户籍登记中统计出来的生僻字就有五万多,这给管理带来不少麻烦。所以,语委要制定一个《人名用字表》,对《用字表》公布后出生的人起名字要受到一些限制。除此之外,语委还在制定“外国人名汉译用字规范”、“中国人名汉语拼音拼写法”、“人名排序规范”等相关规定,将来如果你再写“妮可尔·基德曼”可能就是错误的。
由于人们对这个《用字表》没什么概念,所以造成了不少人的误解,厉教授告诉记者,经过专家反复论证,《人名用字表》最后确定12000个汉字,对起名字时偏爱的一些汉字,还会多收入进去一些,比如“王字旁”、“女字旁”、“日字旁”汉字。12000字究竟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厉教授说:“我敢肯定,全国肯定没有一个人都认识这些字,一个中国人到底认识多少汉字?平时能用多少个字?专家测试结果表明,小学老师大概认识4000字左右,大学本科毕业生认识大约4500字,从事人文科学或资深编辑工作的人认识5500字。但汉字中有多少可用的?也不多。如果你把现在出版的图书、报纸上使用的汉字统计一下,汉字的总量很大,但集中常见的一般也就三五千字。《毛泽东选集》一共六十多万字,但一共用了2981个字。这说明人平时要认识4000个汉字,看什么基本上都没问题了。可以说,五六万汉字中大量的汉字都死亡了。所以,在12000个汉字范围内起名字,绰绰有余。”
现在人们起名字追求新奇,所以名字起得五花八门。生僻字的出现,可能是担心重名或者为了显示个性和显得有文化,而有关部门统计结果显示,现在年龄在十几岁的人中,使用生僻字的比例比较高,而这些人的父母大部分恰恰文化水平不高。厉教授讲:“汉字有个最特殊的地方就是‘生不报,死不葬。’一个汉字是谁第一个用的,没人知道,这个字即便永远没人用了,它也会存在,会一直在辞书里,不会消亡。用生僻字根本不是显得有文化或继承中华文化。”厉教授同时认为,生僻字纠正不了重名问题。“咱们中国人有个扎堆的习惯,起名字往往也爱赶时髦,比如过去是‘王建国’、‘赵国庆’、‘李文革’;现在是一些不中不洋的名字:‘李约翰’、‘刘安娜’,甚至还有人给自己起了日本名字‘小岛惠子’。人名是用来交际的,你用冷僻字,就比较尴尬。12000字的用字表,我们可能还会招致批评,有人会说,用那么多字干嘛,8000字就够了。”
不少人认为,是由于计算机打不出来才导致《人名用字表》限制人们起名,厉教授说:“有人说,计算机多收录进一些汉字不就解决这个问题了吗?计算机收录不是解决问题的全部,一个生命力不强的字,你把它拿出来推到应用范围,实际上是增加人们的负担。”当初计算机中给中国留出8000个左右的字符空间也是由于软硬件条件的限制,现在,手机或其他一些电子产品,由于自身限制,也不可能把更多的汉字收录进去。实际上,现在除了区位码和智能ABC 5.2这个版本之外,其他输入法都不支持最新的18030字库。
关于《人名用字表》争论的另一个焦点就是它是否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因为法律规定人的姓名权不受侵犯,限制在名字中使用汉字,实际上是侵权行为。对这个问题,厉教授讲:“如果强迫你改名字,这是违反法律的,现在给你起名字划出一个范围,我认为这不违反法律。原来用冷僻字的我们不管,我们只对新生儿起名字有限制。”
记者随即请教了一些法学专家,大部分专家告诉记者,还是头一次听说这件事,因为不知道怎么从法理上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婚姻法专家夏莹兰教授告诉记者:“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关键在于限度。从家庭法的角度讲,每个人现在都有独立的姓名权。中国人总是爱从管理的角度上考虑,而不是从人性的角度上考虑。民法就是张扬人性的。但是,如果语委这种做法与宪法或其他法律不抵触,或者说,他们这么做的理由是充分的,那么就没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