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专辑要成为往事
作者:王小峰(文 / 王小峰)
乐迷们可以足不出户,在网上自由挑选购买喜爱的唱片。但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它让唱片业的利润在减少,同时也在摧毁专辑的概念
也许只有疯子才会想到把贝多芬《第五交响曲》中的一部分拿出来做成一张单曲唱片发行。但是,在流行音乐领域,把一首歌做成单曲唱片发行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现在,当人们走进唱片店,想买一张唱片的时候,实际上这里的“一张唱片”指的是一张专辑。这个思维习惯已经延续了50多年。
如果现在说,“专辑”这个概念将在唱片业消失,代之以另一种形式,这是否和把贝多芬的一段曲目做成单曲唱片发行一样不可思议呢?事实上,在流行音乐界,“专辑”这个概念正随着网络的繁荣而渐渐消失。当唱片封套上面的曲目变成一个个可以点击的链接时,实际上就意味着专辑的末日到来。
如果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录音技术发展历史,会发现,这个可以传播音乐的载体——唱片的变化总是会导致唱片工业的革命,从而改变人们对音乐载体的认识,这种改变也自然影响着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方式。今天,人们对音乐的消费逐渐从唱片店转到网络上来,那么,一个以一张激光唱片为单位的“专辑”,在人们的消费概念中还那么重要么?
当录音技术发展到音乐可以通过某种载体廉价销售给消费者时,实际上唱片业也随之诞生了。最早流行的是每分钟78转的唱片,这种唱片最多只有3分钟的长度,所以,那时候出版唱片只能有一首歌,而且这首歌必须限制在3分钟以内。直到1948年,33转唱片的出现,使一张唱片的时间延长到23分钟,也就是在这时,才有了“专辑”这个概念。
一张唱片可以录制10首歌,对消费者来说是非常划算的,同时对唱片公司来说也减少了包装上的成本,慢慢地,人们适应了“专辑”概念,同时也有了“概念”专辑。比如,歌手、制作人可以利用这几十分钟的时间来选择该录制什么曲目,表达什么样的想法,于是,歌曲就会有主有次,在唱片的包装上,也都围绕着这个概念来设计。所以,无论唱片业还是消费者,都视10首歌为一个专辑,或者,视45分钟左右为一个专辑。而那些想通过40多分钟的时间表达出一个完整概念的流行音乐家开始创造“概念专辑”,即唱片围绕着一个主题展开,这让唱片在内容上丰富了许多。也许,没有录音技术的进步,就不会有“披头士”的概念专辑《佩珀军士》,甚至也不会有“齐柏林飞船”的《通向天堂的阶梯》和“老鹰”的《加利福尼亚酒店》这些超过6分钟的经典歌曲。
这时,单曲唱片的概念也发生了变化,以前,单曲的作用就是为了销售,而长专辑概念的出现,使单曲的作用变成了为促销之后要出版的专辑的“前戏”,它的宣传属性越来越大于商品属性。而介乎单曲与专辑之间的短唱片(EP)则成了不少独立唱片公司的最爱,这种每张唱片中只录制四五首歌的方式对资金不算雄厚的小公司来说,既能起到推广唱片又能发挥唱片的商品属性的作用。而独立公司的不稳定以及艺人的短命,往往使这种发行量不大的EP 唱片成了不少歌迷收藏的对象。
随着飞利浦公司在1967年发明盒式卡带,专辑的长度可以扩充一倍,毕竟卡带的成本要远远低于乙烯唱片的成本。于是,双唱片的概念又应运而生。到了1981年,激光唱片的出现,使一张唱片在不更换的情况下可以让时间延长到79分钟。“金属”乐队的专辑《装载》第一次把唱片的长度逼近80分钟,进入20世纪90年代,人们发现,唱片的时间越来越长,虽然有时一张唱片只有10首歌,但是每首歌的时间长度在增加,现在一首歌的时间相当于几十年前的一倍甚至更多。但就在人们尽可能把唱片播放时间任意延长的时候,互联网时代到来了。当消费音乐不是通过一张光盘而是通过比特来完成时,它对唱片业的冲击不仅仅是盗版问题,而是打碎了几十年来人们头脑中形成的“专辑”这个概念。说到底,唱片业发展到今天,就是围绕“专辑”这个概念来挣钱的。但现在人们可以通过网络下载自己喜欢的音乐,他可以不受一个专辑的限制,想听任何一首歌都可以,想把任何歌曲集在一起烧成自己“制作”的专辑都可以。那么,唱片业约定俗成的“专辑”概念实际上已经不复存在了,“专辑”不再,唱片业的命根子也要没了。
除去那些本来就是概念专辑必须要把它当成一个整体来欣赏外,大部分唱片都可以单独欣赏。在消费者看来,凭什么你把这10首歌凑在一起才叫专辑,我只喜欢其中的一两首,干嘛还要让我多花那八九首歌的钱,我为什么不能把自己喜欢的歌曲凑在一起?这早就不是曲曲都是精华的时代,近20多年来,唱片业的发展使一张唱片的每一首歌不可能保证都能让人喜欢,谁又能保证写出来的每一首歌都好听呢?
网络还购买者选择的自由,网络在让唱片业的利益消失的同时,也在摧毁专辑的概念。唱片业为了挽回损失,一方面跟网络传播、交换掐得热火朝天,另一方面也采取增加曲目、加强外包装等让消费者感受到附加值的方式来维护这个市场,这种被迫增加成本的做法在网络时代恰恰是饮鸩止渴,从而让唱片业进入到一个恶性循环。近5年来,唱片业与网络业的官司剪也剪不断,任何严厉的法律都没有把网络对唱片业的破坏矫正过来,那么现在值得怀疑的只有一点,看来是法律出了问题。
国内唱片业要同时面临网络盗版和市场盗版的双重打击,这迫使他们必须要找出一条正确的出路,自费歌手已经选择了录一首歌到电视台和晚会打天下的做法,但对于唱片公司签约的歌手基本上都在为凑足10首歌而绞尽脑汁,这使很多歌手在“风华正茂”的时候却出不了唱片。“唐朝”乐队两张专辑间隔的时间有6年,6年下来,今非昔比。而曾经一度红得发紫的歌手朴树也因为写不出10首满意的歌曲而有4年没有出版专辑。张楚早在5年前就控诉:“凭什么一张专辑就非得10首歌?”这个颇有才华的歌手因为这10首歌的专辑让他对音乐失去了兴趣而改行。华纳唱片公司总经理宋柯向记者透露,他们公司正考虑改变以往的专辑概念,今后可能用“半专辑”的方式为歌手出版唱片,这一方面可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让创作型歌手在没有讨厌他们完成的作品之前让这些歌曲发行,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可以缩短两张唱片出版的周期,能让歌手的人气一直维持下去。
这看上去是一个被迫的选择,但只要网络继续存在下去,终究有一天它会把“专辑”这个概念消灭干净。或许,就像唱片业刚刚开始的时候一样,一张唱片本来就该录一首歌。不过唱片这种载体不会消失,将来你在唱片店里看到更多的是精选和集锦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