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第一偷渡案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金焱)
陈文树(右一)、王成(右二)、白玉泉、金际明等4名被告人,因犯有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被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边防武警围捕偷渡嫌疑人
大蛇头陈文树的生意
陈文树稍胖,看起来甚至有些憨厚,公安部门的人对他的印象是“说话挺实在”。
陈文树偷渡的办法相当高明,司法机关对陈文树有这样的概括:在中日韩等国际航线上,陈文树大肆进行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犯罪活动,累计组织、指挥29个航次,运送偷越国境人员679人次。“安排具体偷越国境人员上船的时间、地点、偷越国境路线等,作全过程、全方位的指挥和协调。”
公安部边防局侦查处处长李贤坤在反偷渡领域工作多年,提起陈文树印象深刻:在最猖獗时,陈文树同时组织指挥“丰顺8号”轮、“东方8号”轮、“振风2号”轮三艘远洋船,在中国港口和日本港口之间对开,而且经常只运人,不装货。
陈文树的蛇头经历起先没什么特别,参加庭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39岁的陈文树先偷渡到日本,在日本稍站稳脚跟后开始回国组织偷渡。陈文树蛇头的角色从1998年6月做到2000年底,落马是2001年初,他在舞厅被绑架,警方破案后发现陈文树涉嫌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境,但当时并未意识到陈是“大蛇头”。李贤坤说,最高人民检察院后来指定将陈文树案由江苏管辖后,“陈文树的情绪一下子就下来了”。知情人解释说,福建莆田陈文树的家族在当地相当有势力。
办案人员说,陈文树带着打手,经常采用威胁、恐吓手段控制偷渡客和船员。偷渡客从福建到上船的港口,有人押送。在船上有马仔用非军用枪、手铐、菜刀威胁,偷渡客不听话就要教训。他们举例说:“一个偷渡客在暗舱中闷得太久发了几句牢骚,被拖出来暴打一顿。有个偷渡客在船上擅自跑动,‘蛇头’举着菜刀要将其脚趾砍掉。”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房安民是案件开庭的20多天中,从头听到尾的几个律师之一,他的判断是:陈文树主要负责运送。在相对复杂的偷渡网络里,仅运送一环,已足以自成体系。房安民的另一个判断是,陈文树“完全不懂海运”。不懂海运的陈更擅长利用的恰恰是“海运技术”。司法机关论证说,陈除自己或安排手下招募偷渡人员外,还负责准备交通工具,联系船长、船员,在船上修建暗舱,揭换海员证照片等。
办案人员说,因为一次偷渡遇险,之后陈文树几乎在每条船上都改造专门藏匿偷渡客的暗舱。陈刚做偷渡时,组织了20多人躲在“安华欣”轮水柜中偷渡。船进日本港口前,20多人躲进水柜,不料日本警方检查完下船后,日本港口工人接着上船作业。躲在水柜里的人因缺氧拼命敲打柜壁求救,被日本工人听到。好在船员“机敏”,他们也拿锤子敲打船体,做出修船的样子才躲过一劫。警方说,船长在吩咐船员在水柜上钻孔,往里灌氧气后跑回船长室,烧了九柱香“三柱香是祷告,九九直接通天”,祈求菩萨保佑。船长从此得了心脏病,每天吃药。
大连海事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说,包括“安华欣”轮在内,陈文树等人用于偷渡的远洋货轮都是“小且比较旧的船”。海运是规模经济,中远集团等三大集团公司垄断着中国百分之六七十的船只,这样的大公司不会买小船,而参与偷渡的都是小公司,小公司买不起大船。这位教授深知内幕,他告诉记者,参与偷渡的“庐江”轮后来被大连一公司以12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买进,这条集装箱船是“175个标准集装箱”的容量,而中远集团等公司的船容量一般要达到3000个,最高8000个标准集装箱。与之相配的,建造和改装小船的也是小船厂。暗舱需要专门的设备和相当复杂的工艺,大船厂不会去做,小船厂则只要有堵嘴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暗舱只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更重要的载体是控制船公司的人和被船公司所控制的人,他们是陈文树成功的关键。
远洋船上的等级体系
与陈文树有染的有4家海运公司,他们被描述为“集体参与偷渡活动”;有6家海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涉案,5名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省一级海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姚雪,在国内航运界有较高知名度的大连五丰船务公司董事长、大连丰顺船务代理公司总经理王家强。
房安民是第二被告王成的辩护人,做律师前曾在“中远”工作,因为这一点,他有不同于一般人的表述。房安民说,各航运公司都是明知偷渡而参与其中的,大背景是金融危机后,外贸受阻,航运界很不景气。上海一家大公司一年亏损几十个亿,而这里面养船舶就是一项巨大的开支,每天至少要几千美元,成本相当多。即使是有运营的,空驶的情况也很多,租船是一条经营之道。
姚雪所在的安徽省远洋运输公司据说也曾参与了远华走私案,他的同学接受采访时说,安徽海运属于中小地方企业,安徽经济不很发达,又没有出海口,可能要经过长江才行,所以生存压力是一个现实问题。王成曾是姚雪公司里的航运科科长,房安民解释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部门,“负责船只调配、货物配给,是决定企业经营状况与效益的一个部门”。
陈文树找到王成相当简单,一个船员对陈介绍说:“安徽海运经营不是太好,可以找他们租船”。船员把王成办公室的电话给了陈文树,两人因为业务联系在一起。房安民说,海运有询价和报价之分,陈的报价比一般市场价高了一倍。王成后来干脆被称为“王百万”,据说陈文树一次一笔就给了他90万元。
房安民说,陈文树在认识王成之前一般都采取“光租”的形式,光租指只租船不配备船员,这种方式是利润很大的一种方式,远远高于期租(定期租赁)和航次租。由于航运市场不景气,在某种程度上租船给陈是一种不得不的行为。而此次大量人员,从船长、厨师到船员都卷入其中也有无奈之处。研究海运的专家说,90年代左右是航运的黄金期,那时一个船员的薪水养三个家庭不成问题。到了1994年开始走下坡路,由于船舶改造,产生大量富余人员,各船公司又都成立了船员公司,负责劳务外派和船员的外派。房安民说中国本身船员多,因为外语水平低和奴性不够(指服从意识太差),外派一直受限制。所以独立核算的船员公司不把船员派出去,他们吃饭都成问题。第三被告许飞所在的安徽省合肥美菱华船务有限公司就是这样一个公司。
房安民告诉记者,陈文树最早“光租”的时候,每条船上都有一两个他自己的人,他们负责在船上安排偷渡客以及如何在日本“下地”。但是后来一些航运公司的船员,有水手、水手长开始很积极地参与到运送偷渡客的网络里去。从中赚取劳务费。“海上佣金很高,一般是5个点,有的8个点,这些正常的劳务费卷入偷渡后,就变成堵嘴费了。”
办案人员说,1999年3月17日的偷渡过程是这样的:“丰顺8号”货轮建造完暗舱后从宁波开航,绕道空载驶到兴化湾海域,用渔船过驳接运75名偷渡客上船,之前已经有船员买好了偷渡客们使用的生活必需品。一部分船员做的工作是:接应并将偷渡客带入暗舱。船驶往日本舞鹤港时,他们为暗舱盖板刷油漆以和舱体颜色一致。船到港后,有人在驾驶台望风,其余船员用船员登陆证分批引带75个偷渡客上岸,有接应人将之带走。房安民说,偷渡到日本一般一个偷渡者要15万元,给船公司6万元到8万元的样子,其中“丰顺8号”轮每天租金是1500美元,王成每天200美元提成,而轮船所在的丰顺公司老板王家强因租船总共得到租金224万元。到了等级森严的船上体系,因为分工不同,“劳务费”也不同。上面提到的3月17日的偷渡,船长得了3万元,船员从6000到1000元不等。房安民说,有些人的堵嘴费可能只有三四百元。
这里面有一个悲剧角色是王家强,其同学说,王家强原来在国企里做船长,船长是一个相当辛苦的活,后来他就到一家民营企业里做起了股东,因为大股东不懂船,所以由王家强负责经营。王家强是一个有梦想的人,他的心愿是拥有一支很大的船队,案发时他已经在经营17条远洋船。王家强喜欢租别人的船,从不将自己的船租给别人。
事后是姚雪凭着自己和王家强的同学加朋友关系,让王家强上了贼船,办案人员说,王家强到案前一年多时间开始信佛,捐助希望小学,资助贫困学生上大学等善事。在案发关押在看守所期间,王家强又改信了基督教。
超越民间组织范围的偷渡——访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副局长郭西钦将军
“非法移民”是目前发展较快的一种跨国犯罪
三联生活周刊:有人说偷渡是玫瑰幻境里的陷阱,但一直以来,有组织的偷渡事件依然存在。和以往比较,“富源”轮案的特殊价值体现在哪里?
郭西钦:“富源”轮案本身是1998年我国偷渡办案管辖权统一后,由边防部门接管偷渡案件以来办的最大一起偷渡案。之所以是“最大”,其一大在涉案人员多,仅蛇头就有100多人,其中有4个人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这也是司法机关在偷渡案审判史上判处无期徒刑最多的一次,4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二大在其组织运送偷渡人员最多,该犯罪团伙自1998年以来,先后利用10艘远洋船,在国内10个沿海省市的19个港口,组织了700余人偷渡,近400人偷渡得逞。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案件影响面大,涉及面广,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也参与到犯罪活动中,为此我们用近一年时间,集中了最优秀的资源北上南下,追捕取证,仅案卷就有129卷,厚1.3米。
三联生活周刊:偷渡活动的一个趋势是:从单纯的个人非法入境发展为跨国有组织犯罪,我们注意到,此案与我们所熟悉的偷渡犯罪形式有所不同。
郭西钦:“富源”轮案虽然也是组织海上偷渡,但与驾小渔船偷渡不同,它利用远洋货轮,利用国营的海运公司,同时也利用我们国家对远洋货轮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搞偷渡。这与“小渔船”显然不是一个级别和档次,也与那些从陆地零零星星转道第三国或通过集装箱偷渡等个人行为不一样。过去我们说的偷渡多是低层次的民间组织,但这个案件已是非个人行为,它超越了民间组织范围。
三联生活周刊:有一位研究中国非法移民问题的专家说,由于中国政府加大了打击力度,一些偷渡集团开始化整为零。请谈一下在政府的打击下,目前国内偷渡犯罪活动的现状。
郭西钦:经过治理,这几年总的趋势是海上偷渡犯罪初步得到遏制,但局部地区有蔓延之势,我说的局部地区主要指北部沿海。另外,有一些持合法证件从口岸出境,到第三国滞留不归的偷渡形式比较引人关注,国际反响较大,我们也在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检查。
三联生活周刊:放在更大的国际背景下,如何看待中国的偷渡问题?
郭西钦: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反偷渡是一个长期的斗争。目前无论说“偷渡”还是国际常用的“非法移民”在我国来说都是犯罪,也是目前发展较快的一种跨国犯罪。但从国际上来看,中国还不是非法移民最为严重的国家,而且中国也是非法移民的受害国。从我们的立场来说,一方面中国政府真心诚意地愿意与其他国家及一些国际组织进行合作,共同打击偷渡犯罪,同时我们不同意将偷渡问题国际化、政治化和难民化,我们不希望在包括遣返问题等方面采取双重标准。
陈文树们的偷渡年表
1998年6月,陈文树、许飞、季少斌、王成租用“安华欣”轮从厦门港运送20余人偷渡日本;
1998年8月,陈文树、许飞、季少斌组织杨亦杨、“阿煌”二人利用“曼德铃诺斯”轮从天津偷渡日本;
1998年8月,陈文树、王成利用“庐江”轮3次组织、运送80余福建人偷渡日本;
1998年9月~1999年3月,许飞、杨亦杨、季少斌利用“曼德铃诺斯”轮5次组织26人偷渡日本,一次未得逞;
1998年12月,“万盛”轮从莆田兴化湾海域接运50余人偷渡日本;
1999年1月,“万盛”轮再次从莆田兴化湾海域接运50余人偷渡日本,因主机损坏被拖回;
1999年1月,许飞、季少斌、杨亦杨利用“华南”轮组织2人偷渡日本,被日方查获;
1999年3~4月,“丰顺8号”轮2次从兴化湾接运130余人偷渡日本:
1999年5月,许飞、季少斌、杨亦杨、李张勤、方世庆利用“振风2号”轮组织3人偷渡日本;
1999年5月28日,陈文树、王成、许飞、李张勤利用“振风2号”轮,用假海员证2次组织16人偷渡日本:
1999年6~8月,陈文树、王成利用“丰顺8号”轮3次组织24人偷渡日本;
1999年9~11月,陈文树利用“东方8号”轮3次运送近40人偷渡日本;
1999年11月~2000年12月,许飞、季少斌利用“丰华”轮3次组织8人偷渡日本;
1999年11月27日,“东方8号”轮载运十余人偷渡至韩国冀州岛附近,因日方查获“丰顺8号”而返航;
1999年11~12月,陈文树、王成利用“丰顺8号”轮分别从宁波、海门2次共运送43人偷渡日本,被日方查获;
2000年1月,陈文树利用“振风2号”轮组织16人偷渡日本;
2000年5~11月,陈文树利用“富源”轮5次组织70余人偷渡日本,2000年11月25日在日本千叶被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