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何故”的格莱美奖?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袁越)
诺拉·琼斯,本届格莱美的最大赢家
一年前还默默无闻的诺拉·琼斯(Norah Jones)在刚结束的第45届格莱美奖颁奖晚会上获得了包括最佳唱片和最佳单曲在内的8项大奖,意外地成为最大赢家,就连她本人都感到不可思议。她在获得“最佳流行女歌手”奖时向观众承认,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唱的是“流行”歌曲。其实,不管她本人怎么想,格莱美就是要让她“流行”起来。
“美国录音艺术和科学学会”当初决定颁发这个奖的目的就是为了和商业流行音乐抗争,在格莱美章程里明确写到:唱片的艺术性是惟一标准,唱片销量等商业因素绝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什么是“艺术性”?纵观格莱美45年的历史,艺术标准一直相当恒定:评委们喜欢能写的人胜过会唱的人,喜欢能弹的人胜过会秀的人。只要想想参加投票的人都是职业音乐家,这一点就不难明白了。举个例子:格莱美至今都没有把朋克音乐单独列为一项,因为“依靠三个和弦闹天下”的朋克乐更注重精神层面的东西,很难引起职业音乐人的共鸣。
琼斯小姐正是靠一首名为《不知何故》的歌曲赢得了格莱美的欢心。这张名叫《随我去远方》的专辑去年2月份就出版了,主唱诺拉·琼斯今年才23岁,正是乐坛急需的新鲜血液。而她唱的又是评委们喜欢的爵士乐,选她简直是一箭双雕。可这张专辑却一直没能赢得电台DJ的芳心,销量不佳。直到去年年底一些电台才开始小规模地播放这首《不知何故》,没想到却立竿见影,专辑销量直线上升。在获得格莱美提名后其销量更是突破了350万张,并登上了排行榜榜首。这下终于让格莱美评委们找到了投她一票的理由,从这点上说,今年的格莱美大奖完全是属于《不知何故》的。
说到这首歌,不能不说一下此歌的作者杰西·哈里斯(Jesse Harris)。哈里斯是纽约一支小爵士乐队的吉他手,靠微薄的出场费和小费生活。这个俱乐部最多只能容纳80人,在纽约的几百个俱乐部里显得微不足道。可是,全美国的所有城市里都有许许多多像这样的俱乐部,有成千上万像哈里斯这样的歌手通过现场表演给观众带去美妙的音乐。明星和金钱与他们无缘,音乐是他们惟一动力。他们是美国老百姓能够经常地听到高水平现场音乐的最大功臣,他们才是使美国流行音乐能够经久不衰的惟一原因。这次哈里斯能获得格莱美最佳歌曲奖,可以说是格莱美评委们对这些默默无闻的音乐家的一次集体奖励。
哈里斯不但为琼斯的这张专辑写了5首歌曲,当初更是他在1999年把琼斯从德克萨斯州带到纽约,加入了他的乐队。她白天在餐馆当女招待,晚上去酒吧唱歌,这才勉强付得起纽约最差的布鲁克林区一间小卧室的房租。
2001年,著名的爵士唱片公司“蓝音”(Blue Note)的老板看中琼斯,和她签约。“蓝音”一向以录音精湛出名,这次也不例外。这张专辑的录音采用了现场同步拾音方式,力求原音重现,与大多数流行音乐专辑正好相反。现在流行的是多轨录音,录音室味道很重。这张专辑听起来就像是在俱乐部里,现场感很强。更为可贵的是,琼斯看上去非常有礼貌,一点没有明星架子,这一点和另一位玉女歌手拉薇尔在面对采访时故意装出来的傲慢无礼形成了鲜明对照。看来格莱美评委们终于厌倦了那些装酷的偶像歌手,开始返璞归真了。
当然,这次诺拉·琼斯包办格莱美并不说明她的这张唱片就是去年最好的,能获得提名的专辑都应该有一定水准。大多数歌手还是挺明白这一点的,能在晚会上一展歌喉才是最重要的,毕竟那天全美国有2500万名电视观众观看了颁奖典礼,是扩大知名度的最佳时机。
颁奖过程中,“美国录音艺术和科学学会”会长在致贺词时说:“别听媒体瞎说,美国的音乐产业和音乐仍然是很有生命力的!”从颁奖结果看,美国流行音乐确实如此,可音乐产业就不好说了。事后就连琼斯专辑的制作人也承认,喜欢琼斯唱片的人年龄偏大,不知道如何去网上下载,只好去商店里买唱片。琼斯的获奖也许正是给唱片公司指出了一条生路:多给不会下载的听众制作唱片,大家就都有饭吃了!
有趣的是,格莱美结束后的第二天,笔者路过一家马上要倒闭的音像店门口时,发现在“清仓大甩卖”的牌子下新添了一行字:诺拉·琼斯的专辑卖光了!
早干什么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