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监会定局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三联生活周刊)
据悉,在新一轮政府机构调整中,中国央行下属监管银行的部门与监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部门将被分离出来,成立独立的中国银行监管委员会。与此同时,中国央行将继续保留其主要的央行职能,即设定利率水平并制定货币政策。预计具体分拆央行职能的工作将在3月初第十届人大会议召开之后展开。
专家称该计划将使中国的央行体系同发达国家的央行体系更加一致。银监会的成立将使中国的央行更加独立,并与中央政府之间保持距离。“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将成为平行机构,直接向国务院负责。至此,中国金融业将形成对银行、证券、保险“对口监管”的格局,建立较严谨的金融监管框架,防范金融风险。
成立银监会独司银行监管职能,最重要作用之一就是避免与央行的货币政策职能相冲突。
“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采用各种工具调节货币供求以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方针和策略。将监管职能分拆出去以后,中国央行制定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将会大大增强。”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教授赵锡军说,“未来央行制定货币政策时,要考虑的是所有与其有交易关系的金融机构上,而不再仅局限于商业银行上。货币政策将对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更直接的作用,央行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也将更为顺畅。”
银监会的设立,能否在加强金融监管方面有实质性突破,成为业界关注和争论的焦点。“我们还不知道银监会有怎样的监督执法权限,并没有相应的立法。以中国证监会为例,《证券法》只确立了证监会是合法的监管当局,但并没有赋予它足够的监督执法权,这使得证监会在具体监管过程中,常常受到制肘。”一位金融专家说,“设立了监管机构,相应的立法不应忽略,从现在开始就应该着手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中央银行与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魏加宁博士
早在2001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改革与金融安全”课题组,最初提出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应当适度分离这一观点,并就分离方式提出了“左、中、右”三种方案,这三种方案大体是:在央行内部设立相对独立的银监局;将银行监管机构从央行分离出来,设立相对独立的银监会,与证监会、保监会并列存在;把三大监管机构合而为一,成立金融监管部(委)。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魏加宁博士,作为该课题组协调人和执笔之一,一直支持“中”的方案,也就是设立“银监会”。
三联生活周刊: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适度分离的意义何在?设立银监会对于中国金融业改革究竟意味着什么?
魏加宁:早在我国入世之前,还在人们的注意力大都放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哪些行业和企业将面临严重挑战的时候,我曾经提出过这样一种观点,就是入世以后面临挑战的将不仅是企业,也不仅是金融机构,而首先是政府,在金融领域还要加上我们的准政府——中央银行。
为此,我观察发达国家金融管理体制的最新动向,于2000年秋季撰写了一份内部研究报告,主要归纳了三条:一是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二是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相分离;三是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与保险监管走向统合监管。
2001年初,我所在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受国务院领导委托,成立了《金融改革与金融安全》课题组,集中力量重点研究金融监管问题。作为一名研究人员,我更关注的是如何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规范货币政策决策机制问题。我们在研究中央银行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看到,一些国家在加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同时,将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出去,并且发现国外在这个问题上曾经有过一场热烈的讨论。我们的初衷是要研究如何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规范货币政策决策机制,因为这才是关系到我国经济能否实现长期稳定持续快速增长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在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上,国内外学术界其实早已达成共识,并且已经成为现代金融学的一个基本常识。根据国外学者对许多国家过去几十年通货膨胀历史的计量研究分析,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与通货膨胀之间存在着明显负相关关系,而与经济增长之间却无明显关联。而我则认为,不仅是通货膨胀,就是通货紧缩恐怕也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总之,一个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有利于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从而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最近几年,就连过去相对保守的一些发达国家,比如英国、日本和韩国等国,也大都在爆发金融危机或重大金融事件之后相继实施了金融改革,而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三联生活周刊: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分开后,货币政策如何通过商业银行的传导得以有效地执行?货币政策执行与加强银行监管如何配合?
魏加宁: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在本质上有许多重要区别,货币政策属于短期政策,是中央银行的职责所在,应当灵活善变;而银行监管职能属政府行为,应当持之以恒。
在同一首长的直接领导下,往往一紧就双紧,一松就双松,在经济形势需要中央银行放松银根时,银行监管也随之放松;当形势需要中央银行加强银行监管时,银根也随之收紧。这种经历在我国过去的宏观调控史上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二者相对分离,其好处之一就是可以防止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同步振荡,有利于二者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一方面,货币政策应当更多地依靠公开市场操作等市场化的政策工具来实现,而不能依靠放松或加强银行监管力度来实现;另一方面,银行监管如果出现失误,也无法继续依靠随意增加货币供给去填补窟窿,掩饰漏洞。
三联生活周刊:我们知道,中国证监会和保监会在决策和实际操作过程中时常会受其他部门包括地方政府的影响和制约,这种“中国特色”的监管风格使独立监管打了很大折扣。未来的银监会是否会遇到同样的问题,还是能够有所突破?
魏加宁:这正是我过去多次提出的我国金融管理体制面临三大问题中的第三类,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这也是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未能解决好的一个难题。自1993年加强宏观调控和1994年金融改革以来,我们在金融监管体制垂直化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对保持金融市场的统一,建立统一的监管规则和监管队伍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们一直未能搞清楚在金融监管方面以及其他金融工作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究竟应当如何处置、如何分工,尤其是应当如何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所以,这些年我们在金融工作中始终面临着一种矛盾状态:一方面,所有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与日常监管工作,无论是大型全国性金融机构,还是远在偏远地区的中小型地方金融机构乃至城乡信用合作社,都必须由地处北京的中央银行总行或监管部门总部来做决定,不仅信息链过长,信息传递过慢,信息失真较大,而且日常监管力度逐级衰减,一旦有事时又远水解不了近渴。另一方面,在现有行政司法体制下,化解金融风险等项工作又不得不需要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不得不由地方政府财政担保去从中央银行获取再贷款。所以说,这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毫无疑问,这个问题不解决,成立“银监会”也会面临同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