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士”的走私悬案
作者:李菁(文 / 李菁)
一纸通告引发的行业调查
其实引燃“富士代理商涉嫌走私”事件的导火索,应该算国家三部委于2002年11月26日的一个文件。文件明确指出,“珠海真科感光材料制作有限公司”当年即属违规成立,1998年再次违规调整内外销比例。该公告引起了北京某媒体一位记者的注意,“因为对国内胶卷市场的走私问题早有耳闻”,没想到一不小心揭开了这个大盖子。
目前看,作为“富士胶卷在内地惟一的分装厂”,“珠海真科”的“不规范运作”已是事实。但更多疑点集中在:1.“中港照相”(珠海真科股东之一,富士公司中国总代理)在其中扮演的角色;2.富士公司对此是否知情。
自1月13日事件首次曝光后,富士公司相关机构在所有场合都表示“珠海真科与富士公司无关”。1月17日,在日本时事通讯社记者城山英已的帮助下,记者采访了在日本的富士总部。总部广报部主席胜部诚先生代表富士公司对目前的“涉嫌走私传闻”予以书面答覆:
“富士写真胶卷株式会社社长古森重隆已获悉,中国国内一部分报道的关于香港代理商(即中港照相集团有限公司:与本社无资本关系)有走私嫌疑之事。在我们向该代理商确认事实真相之际,本公司得知,该代理商已向中国媒体等相关部门发表了以下内容的声明(见附文),并已发表在该公司网页上。香港代理商的声明如以上所述,富士公司反对走私等一切违法行为的立场无须赘述。”
胜部诚在接受采访时再次表示“珠海真科是中港照相的工厂,与我们没有关系,富士也不知道它的停产”。此外还表示,富士“今后将继续维持与中港照相的合作关系”。但对“是否知道珠海真科的违规行为”、“如何理解声明中所称‘商业之争所诱发出的企业攻击’”及“已付诸何种法律程序”等问题,则拒绝发表任何看法。
在此期间,记者又数次与在香港的中港照相集团总部联系,希望他们就此事发表看法。公司公关部黄小姐只是表示已收到问题传真,但一直到截稿为止,没有收到他们的答覆。
记者得到的可靠消息是,目前事件有关报告已送交中纪委,海关总署的工作人员也约见某些相关人士“谈了很久”。记者也联系了最初发表公告的三部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及国家计委,但他们都没有就最新进展表态。
虽然中港照相的声明中说,报道属“严重失实”,但采访此事的记者称,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接到任何法律诉讼,“他们也没有指出我们报道的失实之处”。
股东矛盾自揭家底
“一看报道,我就知道肯定内部出了问题。其实胶卷业的走私天下人皆知,但外界猜测永远只是猜测,很难拿到什么真凭实据。”某胶卷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这样表达自己的看法。
在整个事件中充当“惊爆内幕者”的是香港富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其实严格说,它并不能算富士的“内部”。知情者透露,1999年,原富光老板韩树平将股份转让给现在的富光公司老板刘先生,得到珠海真科的股权后,富光却一直被拒绝进厂看账并没有按期分配利润。据富光方面自己称,一是在发现有走私嫌疑之后担心牵连自己,二是与事件中的一些企业陷入经济纠纷,“富光”因此委托内地及香港律师等组成调查组,在赴珠海、厦门、广州、北京、深圳以及澳门等地调查100多天的基础上,形成一份厚达300页的报告。
300页的调查报告详尽描述了中港照相及珠海真科复杂的产权与人事关系,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韩树平(调查报告指称走私的幕后老板之一)早期任珠海市在港澳的“窗口公司”——珠光(香港)公司副总,后者与富士摄影器材(中港照相集团下属公司)有彩色胶卷贸易往来。
韩树平承包珠海市摄影器材公司,以“珠光”(有进出口权)名义将胶卷贸易转为私人操作。
韩树平获香港居留权,入主“富光国际投资公司”(占99%股份),表面上取代珠光(香港),成为富士国内市场的代理商,而实际操作者仍为珠海摄影器材公司。
1997年,韩树平成立香港群益有限公司,富士国内代理权自“富光”转到“群益”。
1999年,韩树平出让“富光国际”股权(报告称,富光经手的每年近7亿港币的胶卷等感光材料的进口,其中相当部分是通过赖昌星的远华集团属下美丰船务等公司运至厦门并由涉及涉及“远华案”的福建九洲集团公司接货转交珠海市摄影器材公司的。报告怀疑韩担心“远华案”事发牵连自己而急于出手),同时以“经营亏本、无效益”为由注销珠海摄影器材公司。目前该公司财务账已被销毁,无账可查。
除进一步证实珠海真科的“不规范”操作之外,这份调查认为韩树平在中港集团的法人代表孙建业、孙大伦父子的“关照下”,顺利地完成一步步“战略调整”与“转移”,意指中港照相主动参预其中。
“对很多这个行业的人来说,中港与富士其实就是一家的。”调查报告透露,富士胶卷的出厂价是每卷1.05美元(约8.7人民币),而市面上的价格是20元左右,除去中间流通环节,“可以说贸易额有多少,走私的利润额就有多大”。调查报告推算,富士摄影器材与珠海市摄影器材公司每年在国内的贸易额达30多亿元人民币,“获取的利润十分丰厚”。
300页调查报道中,除前19页的陈述之外,其余200多页全部附的是相关证据。为保证其安全性,知情者透露“真正的证据锁在银行保险柜里”。当事者称“还有更有力的东西没有拿出来”,当然,这些证据的分量以及可靠度,外界无法判断。
此外,记者还得到了来自珠海拱北海关在1999年提交的一份证明材料:“珠海真科感光材料公司1997年进口总额为252336美元;1998年进口总额为411952美元;1997、1998年没有出口;1~4月份没有进口和出口。”“珠海真科有200多人上班,在国内有那么大的生意,每年正常的进口额却只有几十万美元,这其中的差额来自哪里?不是很有问题吗?”一位知情者说。该材料也清楚表明,珠海真科没有遵守当初只允许30%产品用于内销的规定。
据记者了解,与此事件有一定关系的三宗官司,其中包括涉及标的为1亿元的三角债纠纷都已停下来。个中原因,外界也无法知晓。
富士的又一打击
不管这个事件最终以何种方式解决,可以肯定的是,这是继“98协议”之后,富士公司在中国市场遇到的又一个极其不利的事件。
90年代中后期,国内感光行业的7家主要企业整体陷入困境,其中,80年代中期使用巨额贷款引进彩色胶卷生产线的厦门福达厂、汕头公元厂均陷入严重亏损和资不抵债的境地。截止1998年底,福达厂累计亏损3.3亿元,负债32亿元;公元厂累计亏损3.1亿元,负债48亿元。由于公元厂的投资方是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内部人讲实际上这让“广信”雪上加霜,也直接导致后来震动国际的“广信事件”。
1998年,柯达与中国政府签订协议,柯达总计投入12亿美元,以控股方式与厦门、无锡、汕头3家感光企业组建合资公司,上海、天津、辽源3家企业在合资公司3年基建期内不能与其他外商合资合作,柯达为此向中方支付资产转让费3.75亿美元。这意味着直到2001年,中国政府将不允许任何其他外商在国内投资胶卷企业。
其实,从进入中国市场的时间上来说,富士早于柯达,但为何中国选择了柯达而不是富士,业内猜测有两个原因:一是柯达力邀当时在美国政府就职的华人叶莺参与谈判,表现得积极而主动;二来,当年花巨资引进富士彩色生产线的汕头公元厂,因种种原因亏损严重时,向富士求援却被置之不理。有人因此认为富士是把合资的机会“拱手相让”给了柯达,而使自己陷入颇为被动的局面。此后3年被称为富士“最不堪回首”的日子,其市场占有率从此前的80%锐减到30%,而柯达则稳升至60%以上。据报道,近几年来富士也屡次与中国小企业合作建分装厂,但每次柯达都依据“98协议”进行投诉,迫使富士关闭工厂。
业内人士屡次提及过这样一个插曲:2001年,由乐凯牵头,搞一个“不走私、不造假、不向走私和造假者提供产品和方便”的联合承诺仪式,富士公司虽派代表前来,但最终并未签字,“他们要求在承诺书里,将‘不走私’改为‘我们不会在知情的情况下走私’。”
2001年,富士胶卷在广州、北京等大城市主动发起了价格战。在广州市场,富士一度卖到2卷18元,创下历史新低,逼得其竞争对手也纷纷降价,乐凯不得不将其主打产品降价30%,业内人士称这个举动“饱含泪水”。按调查报告所言,在海关正常交税的富士胶卷的成本价应在16.5元左右。
眼下“98协议”的有效期已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新政策出台。从理论上讲,柯达与富士又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但就在富士鼓足力气收复在“98协议”失掉的半壁江山之际,又遭遇当头一棒。
“富士涉嫌走私传闻”大事记
* 1995年10月,珠海真科成立;1999,3,原股东之一韩树平将“富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转至他人;后新老股东发生纠纷,形成诉讼。
* 2002年11月23日,广东省高院判富光公司获胜,判令“珠海真科”5天内向“富光”提交财务报告、账本等。12月6日,“富光”委派会计师赴工厂查账,却发现“珠海真科”在数日前自行关门。
* 2002年11月26日,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和国家外经贸部联合颁布《关于加强外商在我国设立感光材料生产企业管理的通知》,引发记者调查
* 2003年1月13日,《中国经营报》推出长文,指出富士胶卷“涉嫌大肆走私”,同一天,文章所指参与走私的富士公司中国代理商“中港照相集团”发表三点声明,认为事件属于“商业之争诱发出的企业攻击”。
中港照相器材集团有限公司立场声明
胶卷市场走私猖獗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中港照相器材集团有限公司(“中港照相集团”)就最近国内外媒体之相关报道作以下声明:
1.中港照相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并为富士产品在中国香港、内地及澳门的代理商。自1994年上市至今,中港照相及其属下机构一直遵守法律法规经营。如当局出现任何政策改变,集团也会依法遵从。
2.集团特此声明,最近有关中港照相的相关报道,实为商业之争所诱发出的企业攻击,在未有法律之论证下,集团不会对任何报道做出具体回应。
3.至于有报道指集团从事“走私”活动,此乃非常严重之失实指控,集团重申并没有从事任何违规活动。集团对于任何失实及损毁中港照相商誉的报道,均会保留一切追究权利,并已诉诸法律程序处理。
中港照相器材集团有限公司(发表于2003年1月13日)
“胶卷走私,这是公开的秘密!”——访柯达公司全球副总裁叶莺女士
叶莺
曾做过记者,后来又成为美国政府第一位被任命为公使衔商务参赞的女性,柯达全球副总裁叶莺女士针对目前的“富士代理商涉嫌走私”不假思索地回答了记者提问。
三联生活周刊:富士公司的声明中说,这是“商业之争所诱发出的企业攻击”,您怎么看这个声明?
叶莺:这种说法往往是一个很方便的托辞。根据现有报道,(富士)珠海的公司显然有问题。我一向认为,做人要有肩膀,做事要有担当,出事之后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光,这是很可笑的。
三联生活周刊:中国目前感光材料市场存在什么问题?
叶莺:在中国,胶卷市场走私猖獗已是公开的秘密。柯达进入中国后已经完全实现了本地化,我们与乐凯携手共进,凭良心说,市场上任何品牌的胶卷从来没缺过。但走私胶卷也在到处泛滥,2001年11月,乐凯发起的那场签字,希望5个品牌——柯达、富士、乐凯、柯尼卡与爱克发能一起签。据我们了解,富士当时答应参加,后来又没签,当时就引起了很多传言。
三联生活周刊:作为柯达公司全球副总裁,您对此事有什么看法?
叶莺:我一是喝彩,二是表示感谢。喝彩的是终于看到市场上有一些合理的规范出现,感谢的是政府为此付出的努力。现在打击哪个行业的走私、逃税都是急事,胶卷市场作为消费品,能得到国家的重视,作为我们这些奉公守法的企业,有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
三联生活周刊:此前你曾对媒体说过“珠海真科的不规范运作伤害了柯达”……
叶莺:我们对珠海真科的行为早有耳闻。因为它以前就是一个整装厂,产量不是很大,但无论在北京、大连,还是乌鲁木齐,在市面上看到的富士胶卷都打着“珠海真科”的牌子。我不是暗示,是在明示这些问题!而且如果真正交税的话,是不可能卖到那么低的价钱的!
三联生活周刊:有人把柯达和富士的关系形容为“冤家”或“宿敌”,你怎么看待柯达与富士的关系?
叶莺:我们既不是冤家也不是宿敌。可以说我们都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他有他的跑道,我有我的跑道,我会在自己的跑道内、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跑到自己认为的终点,既不会跑到他们的跑道里,也不会左顾右盼。这个比赛不但有裁判,更有观众。我们只是希望在跑到终点的时候,能赢的漂亮,赢的潇洒,赢得观众满堂喝彩。
三联生活周刊:“98协议”之后,柯达在中国市场的占有量在60%以上。有人认为柯达与中国政府关系较好,你听到过这种说法吗?
叶莺:当初我们签这个协议的时候——你知道以前中国的问题在于许多重复建设——政府的态度很鲜明,在感光材料行业3年的起步期,不让外商再投资其他厂。可是——这个“可是”很重要,但没人愿意听我说这个——如果有其他的外国公司进入的话,它们可以与乐凯合作。这个窗户始终是开着的,并没有限制其他任何产品进入中国,这与WTO的精神是不相悖的。
如果说我们与中国政府关系好的话,那也因为我们是守法的乖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