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的游戏与广告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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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的商业品牌由此开始启动  

与SORRENT的合作是姚明进入NBA后的第一个商业协议。“姚之队”的组长章明基在谈到为什么选择这个公司的时候说:“在手机游戏领域没有特别大的公司,一是因为他们的创意,二是他们的设计师好多是从EASPORTS公司出来的,现在流行的篮球和足球游戏大部分是EASPORTS公司制作的。再一个是手机游戏,涉及的技术比较多,比如移动通信平台、速度和制式等问题,姚明也觉得这是一个新东西”。据SORRENT公司首席执行官斯科特·奥尔介绍,2002年的全球手机游戏市场总额为1亿美元,到2005年会达到20亿美元。“这个合同的期限是2年,在达到一定的条件后,会延长1年。”谈到具体条款,章明基很谨慎。斯科特也承认,姚明会从中得到销售提成。

目前国内有2亿手机用户,这才是斯科特所真正看好的。“这是一个目标为亚洲市场的手机游戏。我们正在做一些市场调查和评估工作,看是否有可能在今年秋天的时候把这个游戏投放欧洲和美国市场。”按照SORRENT的计划,今年第二季度,姚明篮球游戏应该会出现在中国市场,“我们正在和一些主要的经销商及手机制造商谈判”。对于一些媒体报道的售价为1到5美元,他说:“只是有可能在1到5美元之间。这取决于游戏是会结束还是可以无限制地玩下去。”

《上海青年报》记者张逸麟亲身体验了这个游戏,“采用2对2的形式,姚明的打球风格也融入了这个游戏中,使用手机的方向键就可以操作。只不过稍微有点慢,我打了姚明7∶0”。斯科特说这个游戏还在不断完善,姚明也提了不少意见。这样一个基于JAVA技术的游戏,大概成本为15万到25万美元之间。普通用户只需要一部支持JAVA技术的手机,通过拨号连接到一个特定的服务器,就可以把游戏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中。目前只能一个人玩,将来实现了手机上网,就可以和别人联机对打。“这样做可以避免盗版问题”,斯科特对前景非常看好。

2003年1月26日美国橄榄球超级碗决赛,是美国收视率最高的节目,广告费也是最高的。姚明为苹果电脑和VISA做的两个广告都想在这个时段播出,但他们都不希望出现两个姚明的广告。“我们正在协商,你至少可以看到其中一个。”章明基说。

美国苹果电脑公司与姚明的合同是1年,并且仅限于美国和欧洲市场。章明基的解释是:“苹果电脑品牌在不同地区的地位不一样,这次我们只签了在美国和欧洲的市场权。”同样的是,VISA的合同也是1年。姚明的NBA经纪人约翰教授告诉记者,“与这些国际公司都有长期合作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