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圆桌(213)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罗世鸿 杨不过 布丁 林妹妹)
一路笙歌
罗世鸿
有部爱尔兰电影叫《听歌上天堂》,1995年,第一次走青藏线进藏,也是一路听着歌去的。那时节,从格尔木到拉萨是没有班车的,要么像老外,伸着脖子让中旅社砍,要么灰头土脸立在青藏线边,看有没有司机大佬发善心。两个满身油污、两眼通红的年轻人带上了我。车是饱经风霜的日本ISUZU,货是越南来的十几吨大米,人是两个在拉萨土生土长的汉族移民后裔加上初上高原的我。一交谈,才晓得开车的孩子才16岁,驾驶执照都没有,旁边坐的是他的表哥,算是师傅。车的门窗已不严实,寒风倒灌进来,平添惶恐。还好车里的录音机没坏,就听着歌风雪兼程吧。磁带只有一盘,唱的似乎是“……不醉不罢休,东边我的美人,西边黄河流……”豪气!正好应景。
1996年冬天的一个下午,平均海拔1900米的贵州威宁,一个偏远的彝族小村。循着英国传教士伯格理的足迹,我在威宁游荡了一个多月。那个下午,终于找到一间彝族教堂,教堂是间简陋的土坯房,从山里赶来参加礼拜的人,都隆重地穿着干净、鲜艳的民族服装。神父是个乡村老师摸样的中年人,上来开始用彝文布道,顿时如坠云里,半个小时过去,我昏昏欲睡了。忽然,不知神父说了什么,坐在我旁边的一个村妇猛地站起来,高亢但舒缓地唱起了彝文圣歌,怀里的孩子还含着奶头。泪水直接就涌了出来,根本来不及反应,如冷不丁挨了一闷棒。转头看,光线从门窗、墙上的裂隙、屋顶的口子中倾泻进来,全集中到村妇身上,极似书上见过的西斯廷圣母。那天是圣诞节,从此相信,高处接近信仰。
其实大多数时候,我们只是张着嘴,但发不出声响。如第一次看到珠峰,张开了嘴想唱歌,却发现所有的声音都显得轻于鸿毛,只好放声嚎叫。
已记不清是始于何时,我厌倦了几乎所有的流行歌曲。每当在路上碰到挂着随身听,戴着耳机的红男绿女,总不免暗生妒忌:他们有怎样一双孜孜不倦的耳朵呀!但近来我已不再为诸如“出门带什么音乐或选谁谁的歌来填满一张MD”这样的问题烦恼了。事情是这样的:去年住在拉萨时,有一天起得很早,索性去转八廓街,权充早锻炼。在一个拐角处,坐着6个化缘的女尼,好奇,便停了下来。她们面前铺一张毯子,上面放着六个木碗和六个铃铛。若有转经人施舍钱物或是有大户人家来施粥,她们便各施一个声部齐声颂经,颂到紧要处,一起摇动铃铛。铃铛的音阶也各不相同,正好组成一个和弦。我呆立一旁,简直不敢相信这犹如天籁的奇妙音响,仿佛获得一双新的耳朵,幡然悟到,它应该用来倾听生命。而生命,一路是笙歌不断的。
算命的心理学解释
杨不过 图 谢峰
上大学的时候,寝室里一个神神叨叨的室友忽然迷上了心理学,为了深入钻研,她决定考心理学系的研究生,为此还在一片莺歌燕舞的文科女生寝室以凛然不可侵犯的姿态开始自学高数。她的拿手好戏是给我们催眠和解梦,并且往往准确得让我们叹为观止。那时我就开始陷入一种迷惑:做一个算命大师或者巫婆这样的工作,需要的究竟是天赋还是后天的努力。
后来,我知道了一个心理学上的名词:巴纳姆效应。一位名叫肖曼·巴纳姆的著名杂技师在评价自己的表演时说,他之所以很受欢迎,是因为节目中包含了每个人都喜欢的成分。人都很容易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的人格描述,认为这精确地反映了自己的人格面貌。曾经有心理学家拟出一段话让大学生判断是否适合自己,结果,绝大多数大学生认为这段话准确至极。
就是下面这段话。
“你很需要别人喜欢并尊重你。你有自我批判的倾向。你有许多可以成为你优势的能力没有发挥出来,同时你也有一些缺点,不过你一般可以克服它们。你与异性交往有些困难,尽管外表上显得很从容,其实你内心焦急不安。你有时怀疑自己所做的决定或所做的事是否正确。你喜欢生活有些变化,厌恶被人限制。你以自己能独立思考而自豪,别人的建议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你不会接受。你认为在别人面前过于坦率地表露自己是不明智的。你有时外向、亲切、好交际,而有时则内向、谨慎、沉默。你的有些抱负往往很不现实。”
其实这是一段傻到了极点的废话,但多数人认为这些模棱两可的话准确地描摹了自己的形象。看来,大多数人在审视自己的时候喜欢粉饰太平。大家都喜欢一个内心不安的、独立的、沉默的自己,无论在生活中是个傻小子或者大混蛋。
承认这一点可能会叫人比较郁闷,你会发现自己那虽然不是至善至美却也正气浩然或者楚楚可怜的形象竟然是大多数人的共同选择。换句话说,在你眼里那些委琐的丑陋的人,在他们自己看来,形象和你一样美好。
有人解释说,像我们信赖那位室友一样,很多人都会觉得算命先生说得很准。其实,当人觉得失意的时候,会对生活失去控制感,于是,安全感也受到影响。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受到的心理暗示就比平时更强。算命先生又都是善于察颜观色的人,随口说点什么这时都能让人深信不疑。
这样说来,如果我那位室友坚定不移地沿着自己的路走下去,前途也未可限量。可惜的是,她如今已经读MBA去了。
带一本书去伦敦
布丁
有人带了本《九三年》去巴黎,然后写了本书叫《带一本书去巴黎》。我去伦敦也要带几本书,消磨飞机上酒店里的无聊时光。也想带一本英国小说,比如《艰难时世》什么的,或者简·奥斯丁的随便哪本小说,其实最喜欢的还是《旧地重游》。最早是在电视上看见根据这本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风雨故园后》,喜欢得不得了,记起《读书》杂志上似乎有篇文章讲过这小说,说作者多么节制自己的感情。后来买到这小说,还在书店里看见一本出版的博士论文叫《伊夫林·沃的小说艺术》。我去伦敦是第一次,算不上故地重游,带这么一本书并不合适,何况行程中也没有牛津剑桥。而那小说里打动我的恰恰是他们在大学读书时的青春时光。
在英国小说里没找到合适的,就想起买回来却一直没看的《伟大的传统》,不是美国人写的那三大本厚厚的《英国文学伟大的传统》,是利维斯写的那本《伟大的传统》,专讲英国小说的,实际上专讲了三个作家——乔治·艾略特、亨利·詹姆斯、约瑟夫·康拉德。这个剑桥大学的文学教授认为,小说大家是指那些可以和大诗人相比的作家,“他们不仅为同行和读者改变了艺术的潜能,而且就其促发的人性意识——对于生活潜能的意识而言,也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位老教授推崇的除上述三位外还有简·奥斯丁和劳伦斯,可他这本书里没论述,而认真讨论的那三位我都不熟,旅程中读一本文学理论,也太枯燥了。
最后带上飞机的是历史小说《杨度》,在大英帝国的几天,我就看我们的祖国在100多年前是怎样图强的,看那些文人骚客是怎样讨论民主和君宪的。当然我也恍惚看到我们自己的“伟大的传统”,不过100年前,我们的文人一见面就逼着对方写诗,这东西是最由不得作者控制感情的,所以他们有什么烦恼有什么野心都能从诗里看出来。这游戏真要人才华充沛,遗憾的是现在的文人都不兴玩这个了。我们伟大的文学创造越来越不被珍视。
受好莱坞电影《诺丁山》的影响,我也跑到诺丁山转了一圈,在那里买了一本降价的畅销小说。遗憾的是我没时间在伦敦逛那些著名的大书店。《聚书的乐趣》和《书店风景》中都对伦敦书店大为赞赏。
回北京的飞机上,我有时间看带着的另一本书,林行止的《英伦随笔》,他说他在饭馆里打工,看英国人总要在喝酒之前“尝尝”,也就是侍者先倒一杯底,客人品过之后点头再斟上。他被这仪式弄得怪烦的,有一次忍不住问客人:“您尝出来这葡萄是向阳的还是背阴的。”我在英国的几天,吃饭时候也屡屡看到这场景,想,文明就是装孙子装出来的,可惜我们都少了这份耐心。
安琪和洛琳
林妹妹 图 谢峰
安琪和洛琳是我的大学同学。安琪当时是我们学校的校花,不过刚念完大一就退学了,她嫁给了一个香港富商的儿子。偶尔听说一些关于她的消息,不外乎是少奶奶住豪宅、开宝马之类的花边。安琪的故事在当时相对保守的大学颇有些惊世骇俗的意味。
大学毕业后,偶尔在逢年过节时候接到安琪的贺卡,但并没有什么联系。后来E-mail变得普及,我开始经常收到安琪的E-mail。她有时在E-mail里抱怨生活无味,并说想回北京。隔着那么多的时间和距离,我对她发表的很多感想无从应对。
一个冬日下午,安琪和我在三里屯一家酒吧悠闲地喝热柠檬茶。十年未见的她,依然明艳如昔,岁月似乎没在她的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她的美变得柔和了一些,不像十多年前刚上大学时咄咄逼人。
十多年的时空距离似乎消失在老同学间的熟悉亲切中,她仍然是快言快语的性情中人。安琪觉得她浪费了十年宝贵青春于无意义的家庭生活,她觉得如果她用十年时间经营事业,一定会有一番成功。她想做一番事业,可是她的老公不支持她,而且经常讽刺她。个性刚强的安琪决定离婚,带着儿女回北京重新开始生活。
我以为安琪只是说说而已。可一年后,目标明确的她真的彻底搬回北京。她离了婚,带着一双儿女住在离婚后转到她名下的黄金地段的房子里,开了她自己的公司。公司不大,事无巨细都得她自己操心。公司生意时好时坏,她一直坚持着。
安琪回北京后不久,洛琳也从法国回到北京。洛琳大学毕业后不久和老公去了法国,老公在法国学习工作,事业有成,洛琳留在家里照顾孩子,料理家务,异乡的生活寂寞而辛苦。洛琳的老公被派回北京工作。这几年的北京无疑是充满了各种机会和诱惑,洛琳的老公再也不愿回法国了,洛琳不得不带孩子回了北京。可洛琳的老公开始不再回家,洛琳一忍再忍,可她老公眼里已完全没有了她,一再逼她离婚。
走出失败婚姻的洛琳觉得惟一可以挽救她的是走进另一段婚姻。洛琳是一个绝对的贤妻良母,加上她善良的天性和对另一段感情的迫切需求,使她对任何可能的对象显得过于热情和贤慧,这让不少男人却步。安琪总是责备洛琳宠坏了男人。安琪是这样说洛琳的:“洛琳啊,她随时站在爱情的河边,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打算奋不顾身地跳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