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居委会与业主

作者:苗炜

(文 / 苗炜)

A小区,如同北京许多住宅项目一样,也存在着物业管理者、开发商和业主的矛盾。这个小区里一处原本是绿地的地方被开发商盖起了一栋小楼,工地围墙上写满了业主的标语。在小区入口处的一面墙上,也有“维权”的标语。

今年夏天的某个晚上,派出所两位民警、街道文明办的一位干部、居委会筹委会书记来到一位业主家中,这位业主在“维权”中发挥着较为重要的作用。两位民警说,现在北京正在评比文明社区,A小区也要参加评比,小区里的标语虽然没有违法,但不合适,要刷掉。 业主说,你们今天来的目的是软硬兼施,恩威并用,我答不答应你们都会去做。刷墙可以,但字我们一定还会写的。

警察说,我们涂了,你刷;我们又涂了,你又刷;我们再来就不好了。

业主说,你们来找我,我早就有这个思想准备,我连黑社会找我都想到了,可是我参加维权那天起就没准备回头。

以上是他们交谈过程中出现的几句对话。

几天之后,街道干部试探性地刷掉了小区入口处的标语,这一行动与部分业主发生纠纷,有业主打110找来巡警,随后双方人员被带到派出所。有业主询问街道干部,为什么不替人民作主,与开发商沟通促成矛盾的解决。街道干部回答,我们找过开发商,但政府做什么事情没必要告诉你。水平有限的街道干部和把知情权当作一项民主权利的业主在这句话上没有什么沟通的可能。派出所在简单的询问之后,也不能解决什么实质问题,被刷白的墙上很快又被涂上标语。

这个“刷墙”故事在该小区论坛上引起激烈反应,有人找到了北京市文明办的主页,在上面留言表达对“虚假评选文明小区”的不满。

A小区在入住一年半之后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而居委会筹委会的办公室已经开始工作,似乎是配合文明小区的评选,他们开展的一项工作是让居住在该小区内的老干部登记造册,有宗教信仰者也要登记。作为权力机构最基层单位的居委会,并没有为物业矛盾的解决做多少努力,他们的任务是贯彻上面的意图。

在网络上存在着“北京业主委员会联盟”的主页,该联盟的口号是“为目前北京纠纷频发的房地产市场寻找出口!”他们说:“我们不想砸烂房地产市场,因为这个市场有我们自己的财产和我们的家。”北京此起彼伏的物业纠纷似乎在印证一句古老的美国话——“人们不会为保护自由而团结,但会为保护自己的财产而团结。”然而,在现实中,这样的团结并没有多少作用。

5月14日,北京九龙花园业主李建国被打成重伤,随后在北京其他小区出现了为李建国募捐筹款的举动,在一定程度上,“为家园而战”成为一种普遍的诉求,但这一恶性事件的直接结果是,九龙花园业主委员会的“筹委”人数缩减了,暴力事件让人心生忧虑。据有关报道,自李建国被打后,九龙花园临时业主委员会委员从30多人减至5人。5月30日,业委会召开有关会议时,没有一个男性业主到场。鹏润家园打人案、李建国被打案都被怀疑与黑社会势力有关,而北京警方对这两起案件迟迟不能侦破,即使没有更纵容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继续漠视业主的权利,也实实在在强化了业主们的无助感。

有媒体报道,李建国的妻子刘越春有这样的担心,“当我们真正拿起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时,也许我们已经犯法了”。这句话里蕴含着“以暴制暴”的冲动,但更多是善良软弱者的阿Q式的自我安慰,九龙花园的做法是从外面聘请一位“业主主任”或者称“业主顾问”。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以起草《204条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在京城房地产界声名鹊起,他从今年3月起开始酝酿一种新的服务模式——将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商业化。具体办法是,秦兵可为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推举专业负责人,但此负责人是有偿服务。这笔费用由该小区业主均摊。

在一次研讨会上,秦兵律师说:“像九龙花园、望京A5这样的小区,属于中产阶层聚集地,业主们有能力和财力去聘请一位优秀代表。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业主委员会商业化的运作模式能够推广,并逐步形成一个产业。”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处长刘刚认为,招聘来的业主主任能否代表大多数业主的利益是关键问题,目前,北京市政府在此方面还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将尽快督促有关法规的出台”。

看来,业主委员会不能是一个“雷锋式”的机构,担负为所有业主和物业管理者吵架责任却不拿一分钱,而“业主委员会商业化的运作模式”似乎也有这样的前提:与物业管理者的斗争是长期的,他们需要监督。同时外聘而来的、既不是法人代表也不是社会团体代表的“业主主任”也需要监督。

九龙花园为其聘请的业主顾问支付的年薪是6万元。商业社会的道德沦丧之处就在于一切都要用商业手段去解决,以至于遗忘了原本的社会规范——为什么要花6万块再请一个“民间的居委会主任”?

我们清楚地看到城市生活结构发生的变化。业主委员会跟居委会一起被瓦解了,旧规则的作用在衰弱,而新规则还没有得到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