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消费:难以禁止的体制镇定剂

作者:巫昂

(文 / 巫昂)

三联生活周刊:从您擅长的工资制度研究来看职务消费,应该怎么看?

文跃然:中国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有一个特点,就是它执行“二元工资体系”,也就是说,以政府为雇主的人(含公务员),每个人的工资袋里装这两部分工资,首先是国家财政给的,是正常工资,大家都知道,并不高。另一个部分是单位给的,通常能占到工资总量的2/3或者3/5。为此单位有很大压力,要去支付第二工资体系。

三联生活周刊:这个第二工资体系中,有哪一部分属于职务消费?

文跃然:这其中又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现金,但有风险,特别是纯粹的政府部门,人们常说吃得花不得。余下的是非现金收入,里边有法定的比如带薪休假、免费午餐等,再剩下的就是职务消费了。

三联生活周刊:政府为什么会默许职务消费的现实存在?

文跃然:50年代,国家初建时,以低工资高福利吸引国家公务员,而现在,国家财政必须要面对社会公平问题。三次加薪,异常艰难的原因之一,是很多地方政府支付不起。看职务消费的合理不合理,就得看到它首先是现有工资体系缺陷的价值弥补,避免公务员跟社会其他从业人员在做横向比较时,造成价值差异产生的心理压力。

三联生活周刊:而且是政府给自己加薪,政府给自己职务消费的机会?

文跃然:很多政策制定者亲身体会到收入过低带来的麻烦,于是,他的动机就成了问题,比如制定房改政策者,是房改的对象,他们拥有权力,其激励自然会出现偏差,会制定出某些不为全社会服务的政策。

三联生活周刊:那您为什么把它理解为“被迫的贵族化”?

文跃然:所谓职务消费,就是针对有职务的人,这是一种被迫的、无奈的特权选择,他冒这种风险的原因,是因为他没有更多合法收入来源。而非法的腐败,要冒更高的风险,相对而言,职务消费还是比较安全的。

三联生活周刊:国企的情况更为特殊一点。

文跃然:对,如果国有企业经营者,不能奔好的业绩去,或者不能因为业绩而获得好的年薪,他在这个位置上,就可以自己消费,以取得与比如上亿的销售额相匹配的生活质量。这是一种非常自然的利用资源弥补薪水不足部分的做法。企业与机关总是有法子解决这些消费资金来源的,比如创收,在事业单位做一些经营性的投资,比如办个可以以行政指令发行的刊物,或者宣传材料。

三联生活周刊: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文跃然:职务消费最明显的另一个特征是效益低下,也就是说,每一元钱带来的社会福利,比非货币化的职务消费,其效用是更高的。比如发给你两张免费的400元芭蕾舞票,跟发给你200元现金,其效用可能是一样的,甚至后者比前者更高。拿到货币的公务员,往往会更谨慎,更节俭地使用它。其实社会,可能并不需要这么多公务车,这么多公款活动项目,但是原来的制度规定,不用的话,这笔钱就白批了。

三联生活周刊:像新加坡政府那样执行公务员的廉政“公积金”的做法是否可行呢?就是在任期内不出问题的公务员,在退休后,可以得到一笔公积金养老?

文跃然:恐怕很难,关键还是财政支出跟不上。现在已经有了一笔住房公积金,再要搞廉政公积金,钱就不够花了。而且,在中国,最值钱的不是个人信誉,而是一个政府官员的职业生涯,它不仅包含着职务消费,还有社会地位、其他权力、心理优越感等好处。不妨模仿美国,对仕途清白的官员,采取在适当的时候提升的做法。

三联生活周刊:我们从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的过勇博士手中得到一个资料,是关于中国不同级别公务员之间工资差距太小的问题。经过2001年的第四次和第五次加薪,公务员最高工资标准为2846元,最低工资标准为445元,比例为6.4:1,而他说,根据美国反腐专家艾克曼提出的10:1的比率,仍旧有相当差距。

文跃然:这里说的是对高级官员的价值认定,我认为,应该有很高的认定,因为他们属于社会精英。在香港地区,这点成为他们廉政公署的一个工作前提,因为高级公务员可以拿到很高的薪水,他们没有理由拿公家的钱,作为私人支出,其实也就是他们没有了进行不当职务消费的机会。

(文跃然:中国人民大学劳资人事学院副教授,工资、薪酬体制方面问题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