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0元买保险值不值?

作者:李三

(文 / 李三)

“4·15”空难中,有一则消息令人吃惊:“在韩国釜山不幸坠机的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29航班所载155名乘客中,有21名乘客是在北京地区购买的机票,但这21名乘客都没有随机票或在登机前购买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此,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及在京的六家寿险公司深表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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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是在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关于“‘4·15’空难乘客购买航意险(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份通报中看到这个消息的。‘4·15’空难之后,有一种说法,购买‘航意险’的人数大大增加。4月23日,记者在截稿前特地到位于北京方庄的民航快递客票中心去验证此说,售票的贾小姐告诉记者:“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变化,现在,一天下来,也就走十几张单子。”记者了解到,在方庄客票中心,每天的出票量平均有五六十张,也就是说,随票购买“航意险”的航空乘客大约有1/5左右。记者随机询问几位前来买机票的客人,一位回答:“从来都不买。”一位新加坡人则说:“保这么少钱,买它干吗?我有自己的保险。”倒是售票小姐给记者介绍了一个老客户,“三十多岁,好像是做生意的,每次买机票时,都会同时拿出100元,购买5张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售票小姐告诉记者,这么多年来,就碰到这么一个人。

三联生活周刊:“4·15”空难再度引起社会各界对航空保险的关注,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王开誉:航意险是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简称。它是保险公司为航空旅客专门设计的一种针对性很强的商业保险。它的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乘客踏入保险单上载明的航班的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地港走出舱门为止。它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乘客在登机、飞行滑行、飞行、着陆过程中,即在保险期限内因飞机意外事故遭到人身伤害导致身故或者残疾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者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现时国内各家寿险公司所使用的都是1998年7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航空意外保险条款和费率,每份保险单的保险费为人民币20元,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国内和国际航班的乘客均可购买,赔付标准一样,同一名乘客最多可买10份。

三联生活周刊:既然机票里已经含有保险,为什么还要购买航空意外保险?

王开誉:机票中所含保险是航空公司因自身责任造成航空旅客人身伤亡,应对航空旅客赔偿的责任保险。依据国际惯例和我国有关民用航空的法规,飞机需要保险,飞机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一是机身险,即飞机在飞行或滑行中以及在地面上发生的造成飞机及其附件的意外损失或者破坏;二是第三者责任险,即由飞机或者从飞机上坠人、坠物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三是旅客法定责任险,即由乘客在乘座或上下飞机时发生意外,造成旅客的人身伤亡或所携带和业经交运登记的行李、物件的损失等。机票里含有保险,主要是指航空的飞机保险中所包括的旅客法定责任保险。这次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就“4·15”空难发表的声名中,就明确告知,要“根据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以及有关民用航空法规,进行善后工作的处理”。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飞机保险”同“航空意外保险”是两种不同的保险,所履行的责任也有区别。共同点都是赔偿责任,但一个是物品即保险的飞机;另外一个是人,人是无价的。早在1989年,针对我国民航承运人责任保险额比较国际水平明显偏低的情况,决定用商业保险来弥补不足,为此,开发了航空意外保险,其目的是为航空旅客提供更充分的保险保障。一旦发生意外伤害,可以使身故者的亲人和家庭多得到一份保险赔偿,也可以使身体残疾者多得到一份残疾保险。当然,对每一位航空旅客来说,是否购买航空意外保险,这完全是自愿的。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们还是希望广大航空旅客为防患于未然,最好能够买航空意外保险。

三联生活周刊:能否透露目前旅客购买航空意外保险的比例?

王开誉: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因为很多旅客的机票不全是从北京购买的。目前,在北京共有358家出售机票的网点,每个机票出售点也可以代理保险单业务,因此很难有一个比较准确的购买航空意外保险的数据。

三联生活周刊:能否透露北京航空保险目前的年保费?

王开誉:北京航空保险的年保费是8000万元人民币,按照2000万到2300万的进出空港旅客来计算,每个人购买来回共计40元的保单,您当然可以知道大概有多少人购买保险,应该不超过40%。

(本刊记者在韩国采访期间得到柳富烈、柳在贤、林栏、马凌燕大力协助,在此表示真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