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工作:熊是怎么回事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沈宏非)

思想工作:熊是怎么回事0

这个题目借自符号学大师艾可1987年的一篇短文。动物园“熊池”里的一头雄性北极熊吃掉了跳入池中企图与熊一道游泳的两个儿童。时论皆指错在孩子,他们或因“缺乏教育”而惹祸。但艾可则怀疑“那些可怜的小孩,并非死于缺乏教育,而是受了太多教育。他们是受我们不快乐的良心所害”。

“我们子女成长的环境里,有会说话的鳄鱼、加入圣方济各第三小学兄弟会的狼,更触目惊心的是满坑满谷的泰迪熊。广告、卡通,儿童图画书里,满是心地善良、守法、神情惬意、注重安全的熊——虽然事实上,告诉一只熊,它之所以拥有生存权,主要是因为它是一头愚蠢而不讨人厌的畜生,简直就等于污辱它。这种教育方式本身并没有错,问题在于它选择的说服技巧太过分:为了让动物值得救援,把它们塑造得太拟人化,当成了玩具。没有人说,即使它们野蛮到吃人,也还是拥有生存下去的权利。不是的,它们被塑造成抱起来很舒服,滑稽,好脾气,与人为善,聪明,谨慎之后,才赢得尊敬。”

自1999年11月上海野生动物园的一头幼虎用利齿撕裂了一名正在与它合影的6岁女童的脸部及头皮,一天之后该园游览车司机许伟星因下车检修而被园内三头东北虎咬死以来,此类新闻并不常见于媒体。即使有之,一个极端的动物保护主义者亦可理直气壮地说,与人类对动物的残酷迫害相比,“人咬狗”的个案在数量上还是远高于“狗咬人”。这不,最近在北京动物园发生的“硫酸泼熊”,正是罄竹难书之“人咬狗”事件中的沧海一粟。就事件的常态和异态以及个案的数量而言,“硫酸泼熊”并不足以成为如此劲爆的一宗新闻。此事的特别卖点,在于下毒手者不是一个目不识丁的民工,而是顶尖名校里的一名“尖子级”大四生。既然艾可的结论是:“为了让他们(儿童)忘记人类有多坏,我们一意孤行地教导他们熊很善良。其实我们该诚实地告诉他们,人是怎么回事,熊是怎么回事。”那么就先来讨论一下“硫酸泼熊”的卖点,即“人”是怎么回事吧。

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伦理的立场,大学生是人,名校生也是人,我并不同意“大学生干坏事罪加一等”的观点。去年年底有几宗“大学生嫖妓”的新闻曾被群起炒作,也是基于此理。大学生怎么了,名校又怎么了,名校里的尖子生又能怎么样?别说是嫖个妓,伤个熊,清华、北大在历史上还曾培养出过杀人放火、男盗女娼甚至颠覆政府的学生呢。去年夏天就“什么样的人才是好人才”,北大副校长陈章良和微软副总裁李开复在中央电视台做过公开辩论,陈校长的表态旗帜鲜明:创新、执著、自信是他最看重的三种素质,而人品和智能则相对次要。学生的人品养成主要还是靠家庭和社会。言犹在耳啊,所以,我非但不能同意“罪加一等”,而且更倾向于相信,在“创新、执著、自信”这三项名校生最应该具备的素质上,这一回,倒是试图以硫酸来亲自检验“熊是真傻还是假傻”的清华学子以身作则,走在了北大的前面。

强烈反对“罪加一等”并不表示在为刘海洋同学开脱,这完全是因为“罪加一等”的逻辑实在很容易推导出“大学生干坏事可以原谅,名校生犯错误更值得原谅”这等同样荒唐的结论来。正因如此,我也越来越相信“硫酸泼熊”跟15年前艾可提到的那宗“与熊同乐”之事具有某种本质上的同构性。我怀疑,自称“从小就喜欢小鸟等小动物”的刘海洋和那两个被熊咬死的男孩一样,都是“受了太多教育”的受害者,并且同样是“受我们不快乐的良心所害”。这种把野兽过分“拟人化、玩具化”的教育既可以令一种人放弃了对动物凶猛的应有的警觉,同样也能使另一类人以对付人或对付玩具的心态和手段来对付野兽。其实,泼硫酸正是常见于人类之间的一种暴力行为,还从来没听说过一只熊会因吃醋而使用硫酸去毁其同类的“熊容”。

自从8岁那年在屋顶天台养过一只勤于下蛋但不知何故遭人踢伤左腿最后绝望而缓慢地死于我怀中的母鸡之后,我本人与动物之间的往来一向稀少,因而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资格多说什么。但是我愿以那只鸡临死前的目光的名义起誓:我们实在并不了解动物,至少还远未达至我们所相信的那种程度。在互不了解的情况下,人和动物作为在进化史上偶然相遇的有缘物种,即使我们必须吃他们的肉,感恩之外,能做的惟余敬畏,各安天命并且保持距离。近之则不逊,不逊而狎,狎乃有“喂投”,乃有硫酸。“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他们。牛必与熊同食。牛犊必与小熊同卧。狮子必吃草与牛一样。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旧约·以赛亚书》)此情此景,只能是神的知识和神的理想,人和兽都永远无法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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