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生殖的伦理大事

作者:李鸿谷

(文 / 李鸿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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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toe 供图)

精子的新闻与利润

3月26日,卫生部多功能厅。卫生部第一次新闻背景吹风会,讨论的新闻就是卫生部长张文康刚签署不久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与《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记者提出的问题是:“目前中国有多少精子库?多少是合法的?多少是不合法的?”

参加这次吹风会的卫生部最高官员、科教司司长祁国明对此问题的表达极坦率,但多少也有点无奈,他说:“国内有多少家精子库?老实说,我们不知道。公开报道的有十几家,但地下的,有多少,就不知道了。”

去年整整一年,精子新闻都是全国各地社会新闻的重点内容。这其中,又以“名人精子库”、“博士精子库”最为引人注目。参加这次新闻吹会风的一位专家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他并不乐意直接对这些机构表示抨击。但他的形容却有趣,名人与博士的精子“号召力”,其实迎合的是中国人最传统的一种心理:龙生龙,凤生凤。但世界上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吗?

对这一问题,祁国明的态度就严厉多了。他对目前中国生殖辅助技术的应用,用了这样的判定:“混乱”。混乱的表现在两方面,其一,对供精者没有检测与筛选,这样可能带来各种遗传病;其二,更关键的是,大多精子库的建立,是以营利为目的。对那些名人精子库、博士精子库,祁明确直接指出,“都是为营利目的而出现的”。而精子库的设立目的,在祁国明看来只有一个:“以医学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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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抽取培育试管婴儿所需的卵子(Fotoe 供图)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祁国明说目前有的精子库既不对供精者进行跟踪,也不对精子进行筛选;更有甚者,应用试管婴儿技术可能带来多胞胎的负面结果,现在却成为一些机构招徕生意的广告;还有的就是在应用这一技术时公然进行性别选择。联系记者在采访这一问题时,众多医疗专业人士不点名指出,有医生甚至用自己的精子“人工授精”,“普渡众生”。现在的局面也确够得上“混乱”了。

不孕症的发病率到底有多大?北大第三医院泌尿外科主任潘天明教授接受采访时说:中国目前没有大样本的调查统计,但世界卫生组织(WHO)提供的数据是8%,按此推算,中国男性约有500万人左右,其中的20%系无精症,他们需要依靠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帮助。

在潘天明看来,这一数量占中国人的比例算不上大,但精子库为什么仍然成为了热门新闻呢?

虽然祁国明再三强调精子不可以买卖,但对供精者还是有一定的补偿。就以“补偿”这一定义来判断,目前各地精子库报出的价格,博士最高达到献精一次500元(武汉),而成都精子库因为供精者“告急”,普通人价格也已提高到每次200元。当然也有低价的,正规的医疗机构一般只给出120元左右的真正的“补偿”。

买家出价了,卖者当然就会出现。中新社曾报道成都一献精者假冒博士献精而终被识破的新闻。同样也是成都,记者暗访报道说,有献精者“每月(献精)收入接近1000元”。

比较而言,献精者还只是得利的小头。如果精子应用于不孕者,医疗机构的收益,有报道说“至少一次4000元”,而且仅指精子这一部分。技术已经成熟,利润如此高额,逐利行为当然就会造成市场的混乱。

伦理:想象中的危险?

卫生部出台这两项“管理办法”中还有一款明文规定:“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代孕,一般的通俗说法是“借腹生子”。

这一条款引发的关注,是这两项“管理办法”中除精子库外,最有舆论市场的内容。对此不是没有持异议者。哈尔滨医科大学二院妇产科实验室教授张玉兰认为:完全禁止代孕,并不科学。如果简单禁止,将阻碍该研究的持续发展。最好的办法是找到存在的问题,用严格的制度来管理,用法律来规范。中国第一例试管婴儿的参与者、北京大学医学部组织与胚胎学系主任刘斌教授同样对这一“禁止”持相当的保留态度。

报道说,哈尔滨医科大学二院去年曾实施过一例“代孕”技术。一对夫妇因为妻子的子宫被切除而无法怀孕,后来女方的妹妹决定用自己的子宫代姐姐孕育一个孩子。而目前由小姑子“借腹”帮嫂子的另一对“代孕”双方正在接受治疗,计划在6月份妊娠,在“管理办法”出台后,医患双方都觉得极苦恼。

禁止的原因,卫生部方面给出的理由是:伦理问题。

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伦理教研室主任李本富为代孕的伦理困境提供了这样一些可能的麻烦:法律上很难判断该婴儿的真正母亲究竟是谁。同时,由于目前国家相关的规范不配套,什么样的女性可以代别人怀孕?胎儿流产、新生儿有缺陷,责任由谁负?是代孕母亲,还是要求代孕方?代孕母亲因为此次怀孕而导致了一些疾病,将来不能再生育,责任由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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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育目前最大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成功率(汪震龙 摄)

李本富在接受采访时说自己倒还没有发现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诉讼问题。不过,有报道说,一对人工授精夫妇在离婚时,女方以精子非男方所有,孩子与父亲没有血缘关系而拒绝丈夫抚养孩子要求。虽然此后未见有关这对夫妇的诉讼报道,但相信随着借助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人群增多,此类案件当呈上升势头。

比较已经呈现“混乱”局面的精子库,“代孕”目前所引发的伦理问题尚未充分出现,但显然,如伦理专家所称:这些问题并非只在想象当中。

“代孕”所引发的问题目前只被注意到了“伦理”一方面,而其间所蕴含的个人权利与社会规范的冲突并没有完全纳入有关方面视野。参与制定这两项办法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东东在接受记者专门采访时,用一个巧妙的答词回答了这个问题:“我们目前的规定只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禁止他们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

对这一问题,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妇产科主任乔杰的答案虽然技术,但留有相当余地:“禁止代孕,只可能会给极少数的确无法自己孕育后代的母亲带来影响。如果将来有一天,我们有了相应的法律,有了良好的市场运作秩序,也许会重新允许代孕技术的实施。”

滞后的法规,重点制止牟利

中国第一例试管婴儿诞生于1988年,而13年后,我们才有了两项“管理办法”出台。卫生部科教司司长祁国明坦承:“我们的法规确实相对滞后了。”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刘斌回顾第一例试管婴儿诞生时,媒体的反应全都是把它当作一项重要的科研成果来报道。但是这位恢复高考后第一批访问学者,1979年到比利时布鲁塞尔大学时,世界第一例试管婴儿(1978年,英国)刚刚诞生。他所看到听到的反应,相当一部分是持反对意见的,特别是教会方面反对声尤其强烈。直到现在,刘斌说,“反对声都还没有结束”。中国第一例试管婴儿诞生后,刘斌听到的惟一反对声来自计划生育部门,他们认为中国人本来就多了,还搞什么试管婴儿。不过,这种反对声也只是私下的,并没有形成任何舆论。

为什么中国仅仅只把它当作科学成果而已?刘斌的解释是,这是因为中国人普遍的文化素质偏低,并不完全理解科学成果特别是医学新技术进入社会生活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

北京大学法学副教授刘东东对“滞后”的解释很直接:“不仅卫生部,中国很多领域的立法都相对滞后。”但是,刘东东说,“中国卫生部门的改革差不多算得上是最后一个堡垒了,医院长期以来都是按文件办事,很少有法的概念。”

“不过,早期能够进行试管婴儿手术的在全国并不多,那时引发的问题也很少。”刘东东解释说,“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只有当社会形成一定的势,并对社会生活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后,才宜纳入法的轨道。”

“现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差不多到了滥用的时候了,所以必须用法规来管理。”在刘东东看来,目前各地精子库新闻不断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逐利。

多余的胚胎,被“管理办法”忽视的领域?

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的汤姆生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吉尔哈特教授分别报告说他们用不同的方法获得了人的胚胎干细胞后,他们的成果随即成为《科学》杂志评选的1999年度世界十大科学成就,并且排名第一位。但是,就这两项科学成果引发的极其广泛的社会争议却与科学无涉,而是胚胎用于科学研究是否合乎伦理。美国以及西方多数国家都认为,精卵结合即为生命,也就是人了。所以将他们用于科学研究,就等同于“科学杀人”。这是他们敏感的原因。美国对此通行的办法就是让这些多余的胚胎保存在冷冻室里。

在中国,这些多余的胚胎怎么办呢?在出台的两项管理办法里没有涉及这一问题。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妇产科主任乔杰对记者提出的这一问题很敏感。她说她与北大第三医院都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们也清楚国际医疗界对这一问题所采用的惯例。所以,她说:“我们对此非常谨慎,并没有与任何干细胞研究者就胚胎用于科学研究达成任何协议。”她推测认为,这多余的胚胎没有进入“管理办法”,可能是因为多余的胚胎数量并不太多的缘故。

但是,现实的中国,在相当干细胞研究者看来,这些方面正是“资源”优势的一方面。

祁国明当然也注意到多余胚胎这一问题。他解释说,目前的确对此没有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动员当事人捐献,然后用科学研究。但研究必须征得当事人的知情同意。

记者追问目前的医学研究真的按国际惯例采用了“知情同意”吗?祁国民的回答是,我们现在正在加紧开展这一工作。(图片除署名外均为本刊资料)

背景

中国的“试管婴儿”

刘斌教授1979年作为访问学者去到比利时布鲁塞尔大学时,研究的领域是动物胚胎学。但是,这一领域当时最引人注目的科学研究却是试管婴儿。早一年,也即1978年,英国火车司机布朗先生在体外受精技术的帮助下,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例试管婴儿。当然,后来不特别被中国人注意的事实是,布朗先生的第二个孩子,也是试管婴儿。而且,布朗先生现在已经当上外祖父了。他的第二个试管女儿也有了自己的孩子。刘斌回忆至此,说当时人们担心试管婴儿未来会不会生出自己的孩子,现在被证明是多余的担心。

在比利时呆了两年回国,刘斌就想在中国开展体外受精技术。一点点地攒设备,在大鼠、小鼠身上做实验,并在1984年开始与北大第三医院张丽珠教授合作。刘斌回忆说,在1985年10月,人的体外受精已经完成,但如何移植到母腹内却是一个技术难题。

张丽珠与刘斌的合作是这样的形式,张负责取卵与移植部分,而刘负责体外受精部分。而这一技术的基本程序是:先取卵,然后在体外受精(试管一词也是因此而来),再后就将受精卵移植到母腹内。无论是张丽珠还是刘斌,所做的工作在中国都是开创性的。因此,当时所采用的办法都很传统,比如取卵,用的是开腹取卵方式。国外同期采用的是腹腔镜技术,后来中国有了跳跃式的前进,很快就与国外接轨,运用阴道B超,直接取卵。

1987年,北大第三医院终于突破移植难关,让一位妇女怀孕,并于次年3月诞生中国大陆第一例试管婴儿。2个月后,湖南也诞生了一例试管婴儿。刘斌介绍说,湖南这例试管婴儿用的就是赠卵,这与代孕差不多,所以现在禁止代孕,道理不大讲得通。

在刘斌看来,目前国内试管婴儿技术比较领先的是广州中山医科大学,一方面因为他们运用这一技术诞生的试管婴儿比较多,另外一方面他们已经做到了第三代了。

刘斌教授解释说:第一代试管婴儿即精卵在体外受精,一般是一个卵子用5~10万个精子与之“相配”然后形成受精卵,之后移植到母腹;第二代试管婴儿主要是解决男性不育的问题,用一个精子注入(人工方式)到卵子里;第三代试管婴儿是着床前诊断,即在受精卵未送至母腹前给予检查,看染色体或者基因有无异常,这在优生学上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样用代来划分,并非严格的医学用词,但一般人比较容易理解。刘斌教授解释说:代与代的不同,主要的技术变化在体外受精这一部分。

刘斌说,如果明白了试管婴儿是怎么一回事情,很多问题就清楚了。比如精子库,它是为无精的男性,或者未婚母亲服务的;而代孕,即借腹生子,则是女方有问题,由另外的女性来帮助“怀胎十月”。这是都是体外受精技术所衍生的。

“比较而言,”刘说,“这项技术目前已经是很成熟的技术了。”

资讯

明星与“技术”后代

■麦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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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意大利血统的歌后麦当娜,为了使自己的女儿有一个弟弟或妹妹,决定向罗马一家著名精子库求助,希望借助人工受孕,产一胎纯种的意大利人。麦当娜的助手代表她与意大利一家精子库接洽,寻求借种的可能性。不过,因为“意大利有严格的规定,受精女性必须出示证明,同伴的精子有问题,才会获得批准”。因此结果可能令麦当娜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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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迪·福斯特

1998年7月在洛杉矶西达纳塞医院产下一名男婴的朱迪·福斯特,在被证实已怀孕后,即被媒体透露她是利用精子库精子,通过人工受孕的方式为自己添丁。精子的来源在两年后,由朱迪自己向媒体透露。在一封由朱迪·福斯特亲笔写给福克斯公司董事会的信函中,建议该公司此时整顿节目部门之际,不但不宜开除资深节目制作人蓝迪·斯通,相反应该给予他适当的职位,助展所长。在信中,朱迪·福斯特为了取信于福克斯董事会,毅然透露由于她对斯通才华的欣赏,所以采纳医院的推荐,接受斯通捐赠的冷藏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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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琳·迪翁

2000年6月9日,席琳·迪翁向歌迷们宣布:她已经成功怀孕。不过,席琳·迪翁能顺利怀孕其实并不容易。当他们夫妇俩决定生一个孩子时,丈夫勒内的身体条件已经不允许席琳·迪翁以正常方式怀孕,这样她只能选择体外受精(即试管婴儿)的办法怀上孩子。

据报道,5月25日,席琳·迪翁走上了手术台。大夫从她体内取出了18个卵子。三天后,将胚胎植入她的子宫。大夫结束手术后说,植入的受精卵不多于三个。十天之后根据检查结果,大夫通过电话和席琳·迪翁的私人妇科大夫一起向她报告说:“恭喜您,您已经怀孕了。”后来,又有报道援引她的大夫说,席琳·迪翁怀双胞胎的可能在30%~40%之间。

■王思懿

媒体报道,台湾女星王思懿在《乱世情缘》造势时表示:“我决定明年(即2001年)要未婚生子!”报道分析说,王出此言,一则是她的好友不是结婚就是怀孕,再则她又和谈了多年恋爱的J先生分手,情绪低落十分落寞。她强调,询问过精子银行,随时可以动手术,她有信心在今年生下“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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