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4~1958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第一个五年计划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三联生活周刊)
( 1956年,首都群众参观第一批“解放牌”汽车 )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共召开了5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总人数1226人(其中女代表147人,少数民族代表178人)。时任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我国伟大的人民革命的根本目的,是在于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面,最后也从资本主义的束缚和小生产的限制下面,解放我国的生产力,使我国国民经济能够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而得到有计划的迅速的发展,以便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并且巩固我们国家的独立和安全。”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大会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这次会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7月5日至7月30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18人。会议通过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三次会议于1956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041人。这次会议通过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第四次会议于1957年6月26日至7月15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079人。这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报告》。第五次会议于1958年2月1日至2月11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015人。这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当前文字改革工作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报告》。
第一届人大期间执行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以苏联援建的156个(后增至16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694个工业项目为辅助,计划实现新中国工业的跨越式发展。这些工程涉及钢铁、有色冶金、煤矿、石油炼油、重型机械、汽车、拖拉机制造、化工、电力等诸多方面。“一五”计划完成时,我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49年的30%上升到1957年的56.7%,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为实现工业化战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政国民经济19541958第一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