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1982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第五个五年计划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三联生活周刊)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2月26日至3月5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3497人,大会选举叶剑英为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华国锋为国务院总理。会上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1976年至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6月18日至7月1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3471人,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7个重要法律。选举了由81名各族代表组成的五届人大民族委员会,阿沛·阿旺晋美任主任委员。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于1980年8月30日至9月10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3478人。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大会还通过了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接受华国锋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的请求,决定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于1981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3453人。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原则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草案》。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3421人。这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新宪法,新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我国知识分子从总体上说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批准了第六个“五年计划”,提出了从1981年到本世纪末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这个宏伟目标。

第五个“五年计划”于1976年至1980年实施。粉碎“四人帮”之后,1977年12月,国务院批准并下达了国家计委的《十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在“五五”和“六五”期间,国民经济应当建成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到1980年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将经济工作的重点重新调整到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上来后,中共中央提出“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新八字方针,努力使国民经济进入健康发展轨道。这次会议对“五五”计划的各项经济指标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提出压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降低重工业的增长速度,努力发展农业和轻工业,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在“五五”计划的后3年,国民经济调整所取得的成就主要表现在:粮食产量创造最高纪录,轻工业的发展超过重工业,重工业的内部结构有了变化,人民生活得到较大改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78五年计划全国人大第五届第五个时政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