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戏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丁一)
我的确是组过一支摇滚乐队的,虽然我给乐队起的名字让我如今难以启齿,而且,从诞生之初就遭到团员的一致嘲笑。不过,如果当时顺从吉他手那死硬重金属风格把乐队名从Water Marker改成Water Fucker,在五六年前是绝对上不了台的,而我们毕竟上过台。
上台之前我们排练了4首歌,流行到媚俗的《Carlifornia Hotel》、媚俗但未流行的《Everything I Do》和两首吉他手原创的重金属,排练地点是大学附近的一间地下室。记得当时费尽周折在北京琉璃厂的琴行磨来一套廉价鼓,从当时还没死的国际乐器展上淘到一款音箱,加上从天成市场抱回的一堆棉被用来“隔音”,排练就开始了。
演出是吉他手学校邀请的。团委老师一再强调演出质量必须过关,而且演得好定会嘉奖。那所学校离市区极远,我们负重坐公车,转地铁,再坐公车,最后因找不到地方还是打了车。到了之后傻眼了,没有我们在前一天失眠的夜里想象了几百次的万人礼堂,也没有排队的听众前呼后拥,甚至连来时的打车费都没给报销。我们进了一栋教学楼的教室,在××级××班联谊会的横幅下,摆开了家伙。因乐器在路上颠簸太久,调音花了10分钟,于是“团委老师”将我们的曲目砍到了两首。
得到噩耗之后,关于这两首应如何选择,我们乐队是精打细算了的:我是团长兼主唱兼古典吉他,所以用来炫技和巩固身份的《California Hotel》是必不可少的;另外团中的鼓手和吉他手是重金属出身的,背景纯粹到连周华健的歌都没听过,再加上在此场景备受屈辱,所以必须来一首激烈的Death heavy metal。
演出的具体过程真的忘了,出了几个错、有多少人鼓掌早已模糊,但回来路上的记忆是如此的闪亮。我们从一溜儿连锁般相似的火锅店中挑出一家,呼喝着鱼贯而入,那弥漫着火锅店免费茶水气味的包间,连墙壁的颜色也恨不得和免费茶水一样。这绝不是科特·柯本(Kurt Cobain)临终演出的鲜花舞台,但键盘手和电吉他手竟然在这天杀的包间里发现了电源插座,鼓手竟然抡起了吉他按住C和弦不停地聒噪,我竟然还没记住我们原创作品的歌词,黑心油烹煮的火锅竟然那么好吃,冰镇的啤酒竟然喝了那么多……我们在火锅店里载歌载舞,把原定演出曲目反复演出,还包括加演的《大约在冬季》和《痛哭的人》,一直到最后键盘手因其挂科太多含着泪花提出告别乐队……永远不带钱的鼓手买单的时候,已经接近宿舍熄灯的时间了。北京马路上的招牌大风呼呼地吹着,街灯明亮,嗷嗷待吐的青年们拖着乐器,被呼啸而过的汽车碾过长长的影子。
其实,我们后来正儿八经演出过。但不知为什么,这次“演出”让我如此的怀念。■ 社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