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上沉船盗捞案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陈超)
( 定海村妈祖庙内,因弃渔转产多了许多闲散时光的村民们
)
沉船之后
2008年3月13日,从天津新港码头起运的“新杭州号”货轮经过浙江台州海域。“那天雾很大。”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副支队长徐岚对本刊记者回忆,天刚蒙蒙亮,“新杭州号”行驶到大陈岛以东约20海里的地方,忽然发生机舱进水,船很快开始下沉。船员马上向当地海事局报告。早晨7点半左右,海警第一支队接到海事局报警,立刻出动搜救,“因为海上的浓雾,我们直到10点多才到达目标海域,那时,货船已经没入水面以下,所有船员已经在救生船上”。
“新杭州号”沉没,所有船员获救,这是一艘十几名舟山渔民合股购买的运输船,挂靠在天道酬勤海运公司,这家公司注册于巴拿马,船籍却又属塞拉利昂。这次承运的货物是9000多吨钢材,价值5000余万元。徐岚回忆:“货船沉没后,按照规定,海事局要对沉船海域进行监测,看是否有污染影响,船主就交给海事局30万元的监测费用。”然而,船主却在打捞问题上遇到一些困难,“船上有两种货物,分属不同货主,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也不一样,因此就理赔和打捞问题产生了一些分歧”。当时,船主已经找过几家打捞公司竞标,但是打捞价格在每吨2000~3000元,当时的钢材价格仅为5000元/吨,在价格问题上,船主一直犹豫不决,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
2008年5月3日,海事局负责“新杭州号”沉船附近海洋环境监测的工作人员向海警报警,“有人盗捞沉船里的钢材”。徐岚说他当天马上派出两艘海警船赶到现场,结果一无所获,“之后我们就每天在附近巡逻”。5月7日,终于在沉船海面发现了“信宏168号”,当时船上的抓斗出现损坏,船员正在修理抓斗,被海警逮个正着。
“我们估计打捞的船不止一艘,晚上又返回原地。”徐岚说,当晚,一艘海警船悄悄守在大陈岛东侧。5月8日凌晨,雷达出现目标,一艘工程船正停在沉船海域,“海警船上立刻关灯,悄悄地靠近打捞船只。”海警靠近时,强光灯突然打开,打捞船吊臂控制的抓斗正在水中探摸,船号被渔网盖着,船员惊慌失措,“这更让我们断定他们正在盗窃”。
( 打捞是定海村村民转产的主要方式之一
)
打捞出来的“盗窃罪”
“我们是2008年2月出海的。”“康顺9号”的船员张金水对本刊记者回忆,他在船上负责拴缆绳,这种福建的工程船上有他们自己设计的抓斗,经常进行海上打捞、清淤工程。出海前,船东告诉他要去山东的港口做工程,可是到了山东青岛,却没有拿到那个项目,正在船上的船员以为这次出海将空手而归的时候,浙江台州沉船的消息给了他们希望。
( “康顺9号”船员张金水被判了缓刑 )
“沉船的位置是一个水鬼透露出去的。”徐岚说,“新杭州号”沉没后,船主委托海事局调查船只情况,是否出现侧倾或颠覆,当地就委托一名叫程灵江(绰号“光头灵”)的潜水员准备进行水下探摸,“可是他开价20万元,双方没有谈拢。光头灵知道沉船的具体经纬度,在一次喝酒时候,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台州当地的一个造船老板张明方”。张明方通过关系联系到“信宏168号”的船东。
当时“信宏168号”两名船东与张明方会面,“两名船东还产生了分歧,一个人说‘船刚沉了一个多月,不可能别人不要,这样打捞风险太大’,另一个人认为船主应该不会打捞了,两人回去后还专门开了一个股东大会”。两艘打捞船都来自福建连江县的定海村,也是由村民合股购买的。这次股东大会让“信宏168号”的船东达成一致,准备开始打捞。5月1日,他们与张明方签订合同,张明方提供作业的场所、费用,雇用潜水员打开舱盖,“信宏168号”则提供打捞所需的设备和人工,所得的利益双方各得50%。“康顺9号”也通过类似方式得知沉船的位置,他们也与台州人吴焕宝口头达成打捞协议,只不过双方分成比例是65%和35%。
( 石新建的母亲林莲莲一直盼着儿子回家 )
“信宏168号”先到,“他们还花了30万元购买潜水设备,潜水员下潜后将船体切割开,船上的吊臂控制抓斗捞上钢材”,徐岚说。5月4日,“康顺9号”也到达大陈海域。“打捞前,我们先确定经纬度,然后向4个方向抛锚,固定位置。用船上的渔测器测量深度,然后控制吊臂长度到水下抓。”船员张金水说。
“康顺9号”一共捞了3次,现场查获钢材199.13吨,合计价值94万多元,“信宏168号”被查获的钢材一共1387吨,合计价值662万元。今年6月11日,台州市椒江区法院就“康顺9号”一审开庭,7月15日,一审判决船员的盗窃罪成立。
“这个案子完全符合盗窃罪的几个要素。”检察官李婉贞对本刊记者说,两艘打捞船上的船东和船员存在主观故意,船上的股东事先开过会,对这次打捞的后果有充分的认识,知道这是一艘新近的沉船,在船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以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得他人合法财产。李婉贞强调:“沉船仅发生了一个多月,船主对船上的货物依然拥有所有权,这是《物权法》明确规定的。”
“我们的询问笔录也显示,很多船员表示,‘这次捞上来的钢材不一样,还都是崭新的,船主应该还要’。这就充分说明了主观故意。”徐岚说。
辩护律师谢如程则坚持认为这样的打捞行为无罪,“船主对海上沉船里的货物拥有所有权无可否认,但这些沉船属于脱离控制和占有的状态。盗窃的前提是用非法手段破坏原有的控制和占有关系,而沉船里的货物已经脱离的船主的控制和占有,因此不能定义成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处于自沉没之日起一年以内没有打捞的,即丧失所有权。“因为沉船通常在航道上,在水深30米之上就会影响航行安全,因此我们通常在一年内强制打捞,但对一些沉没较深的船只也没有特别强调。”徐岚说。谢如程借此推论,沉船打捞是对航道有益的行为,也是受到法律鼓励的。而在一年之内,船主并没有申请打捞,也没有设置标志宣布自己仍然对货物实施占有和控制,“因此只能将船上的货物视为物权走向不明”。
“在这种情况下,判定是否为社会观念上的占有要基于社会的一般认识。”“康顺9号”案件的法官王普国对本刊记者说,“‘拿不回来’和‘不要了’性质完全不同。首先这艘船上的货物价值5000多万元,而且沉没水深只有50米,在打捞技术上并不是特别困难,船主也表示,沉没后他们已经进行了水下探摸,从社会常理判断,船主对沉没的货物仍然实施控制和占有。”
“考虑到海上盗窃的特殊性,在船员得知自己从事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并不能像陆地上一样立即停止并离开,所以我们也在提起公诉的时候考虑到从轻。”李婉贞告诉记者。而法院的一审判决也在认定盗窃罪的前提下,采用了从轻原则,王普国说:“海上渔民对于盗窃的意识不一样,他们可能在这方面不认为自己犯了盗窃罪,而且两艘船都来自一个渔村,都是渔民借钱集资购买的,考虑到社会稳定,我们也以从轻的态度量刑。”一审中,“康顺9号”的大股东黄祥健和船老大石新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2年,船上其他船东和船员分别被判4~5年或缓刑。
转型的渔民
定海村,一个典型的传统渔村,两艘船上41个被告人中有30人来自这里,两条工程船也是村民集资合股购买的,用于海洋打捞、清淤的工程船,成为渔民转产的主要出路之一。
定海村分为老村和新村,老村依山而建,山脚下是一圈古城墙,村民告诉本刊记者,“过去城墙之外都是滩涂,涨潮的时候全是海水”。上世纪90年代,城里的开发商将这些滩涂垫高,开发了定海新村。在山上的老村,大多是青石建造的两层老屋,而到山下的新村,全是整齐的单元房,均价大约在10万元一套。从老村搬到新村成为当地渔民的一个理想。“康顺9号”和“信宏168号”两艘船上的船东和船员,大多住在山上的老村里。
石新建是“康顺9号”的船老大,他的家就在老村的妈祖庙的旁边。与簇新的妈祖庙相比,石新建的房子显得格外寒碜,仍然是青石的墙壁,堂屋很小,散落着炊具和几个凳子。石新建年逾八旬的母亲林莲莲从里屋走出来,像祥林嫂一样用本地的土话念叨,“我儿子什么时候能回来啊”。“他(石新建)17岁就开始下海捕鱼。”石新建的姑姑对本刊记者说,在她的记忆中,这座老屋还是石新建的祖父留下的,多年来始终没有翻修,只是前几年石新建用红砖在二层扩出一个几平方米的小阁楼。
“他是个到处想办法赚钱的人。”90年代,石新建花了一两万元,与其他人合股买了一艘小渔船,成为船东,“他没有什么文化,但是脑子很好,眼力也准,靠自己的记忆就能在海上准确地定位”。“3年前,他开始给别人打工开大船。我爸就把渔船卖掉,专心开大船。”儿子石世进说。到2007年,黄祥健组织村民合股购买工程船,首先想到的就是石新建。黄祥健、石新建联合了30多个村民入股,一艘工程船的价格达到千万元左右,按照这个价格,每股的金额超过40万元。
“康顺9号”中,石新建占一股,他的母亲和儿子都不知道这笔钱从何而来,以他的经济实力最多只能拿出几万元,从信用社贷款最高限额只有3万元,剩下的钱只能求助于民间标会。
标会是一种福建民间古老的融资方式,“从前更多是民间互助,谁家盖房子、得了大病急需用钱,就会组织标会”,定海村的总支书记黄祥连告诉本刊记者。通常村民100人到200人组织一个标会,有一名固定会长,会员入会相对自由,谁需要用钱,就组织标会,所有的会员各出一部分钱,标到这次会款的会员按照一定比例每月归还标会资金,直到连本带利还清为止。标会的利息由每次开会时决定,与银行贷款利率大致相当。这种民间标会的存在,给船上的股东提供了极大的资金支持,几乎所有船东都要依靠标会融资。
“信宏168号”船老大吴祥杰大部分股本也来自标会。“他(吴祥杰)以前也是赶小海的。”妻子黄凤英告诉本刊记者,赶小海指的是近海捕鱼,这在定海村是最常见的职业,每天晚出早归。“2003年开始,村里号召渔民转产,他觉得反正渔民不挣钱,就承包了一片海,从捕鱼回来的人手里买一些小鱼苗养石斑鱼,可是第一年就赶上台风,赔得一分不剩。”
赔本后的吴祥杰,只能靠在大船上打工,同样在2007年,几个渔民筹备购买“信宏168号”,当时他参的是暗股,借给别人钱以那人的名义参股,“可是这样就不能上船干活,就要支付船员的工资”。一年后,吴祥杰正式入股,以股东身份在船上做一些管理的事务。他的股份只有半股,股本也达到20多万元,“跟银行贷款3万元,还向标会标了13万元,从渔民转产这么长时间,结果现在欠了这么多钱还不上。”黄凤英说。
渔村之变
定海村位于福建连江县东北,从连江县出发到村里要经过50公里沿海公路,村子紧靠大海,三面环山。出海向东8海里就是台湾的马祖列岛,天气好的时候,站在村里就能看到马祖岛。
“我们村是典型的渔村,有800年历史。”村总支书黄祥连告诉本刊记者,全村人口达到7630人,2100户,“相当于一个小镇的规模,全村有2000多人从事捕捞,基本上维持着传统的渔业方式,每家男丁出海捕鱼,女人在家里做家务或打些零工”。黄祥连也承认,近年来,能捕到的海洋鱼类数量越来越少,渔民的小船只能近海捕捞,远洋渔船的成本不是一个渔村能支付的。“定海村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筱埕镇负责渔业的副镇长汤国登说,东边是马祖岛,也意味着渔民的捕捞范围就在这8海里范围内,有限的渔业区域与定海村密集的人口形成巨大压力。
2004年的一次打捞让汤国登看到了转机。“我们连江县是闽江出海口,一艘货船在出海的时候沉没,当时的技术只能雇水鬼潜水打捞,成本高、速度慢。”恰好当地有渔民在自己的船上安装了一个小型抓斗,连江县当时雇用这样的渔船组织打捞,结果比水鬼的效率大大提高,“海洋打捞就成为我们转产的主要方向之一”。
这次打捞事件也让沿海的渔民看到了利润空间。“2005年,我们村的陈登杰就组织合股购买了第一艘工程船。”黄祥连说,当时还没有固定图纸,需要自己购买工程船、吊臂,然后请人组装,耗资200万元,花了近一年时间,直到2006年才第一次下海,“主要承揽一些港口疏浚、施工清淤的工程,这些工程期都比较长,一两年才能看到效益”。除了清淤和疏浚工程,这些设计独特的工程船的主要工作是在沿海打捞沉船,作为自古以来的重要航道,福建沿海散落着大量沉船,即使在海洋沉船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出台后,许多近现代的沉船也为这些打捞船提供了丰厚的回报。“到2007年,早期合股工程船的股东一年分红能达到十几万元。”因此到2007年,定海村的海上打捞船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至今已经有14艘功能相似的海洋工程船,其中就包括这次出事的“康顺9号”和“信宏168号”。
靠着这种新兴行业的推动,定海村的渔船从2003年的160多艘减少到如今的100多艘。“这样的海上工程船解决了1/4的转产渔民数量。”黄祥连告诉本刊记者,“而且按照工程船的分红数量,利润比捕捞高出好多,转产做工程打捞船是自然的事。”
“这种打捞船也是特定条件下的产品。”汤国登告诉本刊记者,在渔民转产的过程中,开始兴起一种捞贝类的渔船,就是将传统的渔船改装,加上吊臂、抓斗、探测器等等,这种捕捞贝类的船就是打捞船的原型,但是浅海的贝类在两年内几乎被捕捞殆尽,黄祥连说:“恰好国家在渔业转产给拥有渔船的渔民一定的补贴,加上他们将渔船拆卸后出售,渔民手里有一定的资金,这些资金加上打捞贝类的技术,就产生了这样的打捞船。”
“打捞这种新兴行业不仅解决了渔民的就业,更重要的是使民间的资金找到出口,通过民间标会的融资,仅这两艘打捞船就涉及200户渔民的投资,这种生产方式也给渔民的资金增值提供了保障。”汤国登说,“过去标会都是几万元的规模,这种行业的兴起使标会的资金规模成倍增长,一个行业牵涉了几乎全村的经济。”
因此,连江县政法委也曾出面协调此事件,去年7月,连江县政法委向椒江区政法委发了一份《关于恳请宽大处理我县定海村两艘海上施工工程船35名渔船员的特急函》,提出:“由于我县定海村属于纯渔业村,两艘工程船船员迫于近年渔业资源日益枯竭,目前涉案人员35人中100%都是举债投产转业,每个人背后都有亲戚朋友零散的投资,涉及面达百户群众,影响巨大。……鉴于以上原因,我委特具函恳请贵委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宽大处理我涉案工程船及船员,建议予以放回被扣工程船,对涉案人员予以从宽处理并恳求取保候审,帮助我县保持安定稳定的社会秩序。”黄祥连也感到很无奈,他说,村里还有12艘正在从事打捞、清淤的工程船,“有一次一个渔民对我说‘你让我们转产都转到监狱里去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 盗捞案渔民码头沉船渔民海上